18縣市國土計畫恐難產  內政部擬延後一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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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縣市國土計畫恐難產  內政部擬延後一年

2019年02月11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報導

迫在眉睫,預計明(2020)年4月30日就要公告實施的「縣市國土計畫」時程可能生變,內政部有意提案延後一年。由於縣市國土計畫實施時程已明定在《國土計畫法》中,這項修正還要經行政院同意,並送立院決議後才能生效。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於1月22日主持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第4次會議時,向審議委員說明這項難題。總計有18個縣市的縣市國土計畫都要在今年10月底以前送交中央審查,加上新上任的縣市首長對縣市國土計畫還有意見,要趕在明年4月底前完成,花敬群坦承「確實有壓力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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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預計2020年公告實施的縣市國土計畫可能延後。圖表來源:內政部懶人包

土地爭議多  縣市國土計畫恐難產

《國土法》2015年底完成立法,2016年5月1日正式施行,被視為解決國土發展亂象的根本大法。依《國土法》,該法施行2年內(2018年4月30日)應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實施2年內(202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實施2年內(2022年4月30日)定出「國土功能分區」,全國土地的利用、規劃才算完成,管制也隨之正式上路。不過,進行中的縣市國土計畫卻傳出可能延後的消息。

花敬群表示,這幾年在國土計畫的農地保留、產業用地劃設方面,地方政府來的壓力持續存在;加上新上任的地方首長對國土計畫還有意見,恐怕明年4月無法完成審議。內政部初步構想是縣市國土計畫延後一年,2021年4月底再公告實施,功能分區圖也隨之延後。

除了免擬縣市國土計畫的台北市、金門縣、連江縣及嘉義市,全國共18縣市都必須完成縣市國土計畫再送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查。內政部擬依三梯次審理。第一梯次是五都(不含台北);第二梯包括北部、中部縣市;最晚的一批是南部、東部及離島,三梯送審時程分別在今年4月底、7月底、10月底以前。

花敬群說,內政部目前還是基於這三批次處理,不會因為要修法就延宕。但要在明年4月底前完成,「確實有壓力存在」。

《國土法》催生前立委:三年可接受   但不能再拖

《國土法》從全國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到功能分區,時程長達六、七年,曾一度被指責為行政怠惰,坐視天然災害繼續發生,如今又要延後一年。力促《國土法》通過的前立委、現任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所教授、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委員的邱文彥認為,「可以理解」。

他指出,每個縣市都有各自的難題。有的縣市進度快,例如新北和台中;有的縣市因人員、資金和經驗不足,需要更多時間;部分農業縣有農地分配量的難題,延後一年可以接受。但他強調,「要確實在三年內完成,不能再拖」。

邱文彥擔心的是立委藉由審查《國土法》修正條文的機會將時程延後更多年,甚至無限期延長,「那國土計畫就完了」。

面對台灣山林的國土開發問題,需要國土計畫作為經營管理根本共識。資料照片,吳仁邦攝。
面對台灣山林的國土開發問題,需要國土計畫作為經營管理根本共識。資料照片,吳仁邦攝。

地球公民:不會全然反對 五都應如期完成

長期關注國土計畫、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務實地說,縣市國土計畫要如期實施確實有困難。每個縣市都有在地的議題,因此不會全然反對這項提議,但不會再接受其他讓步。

他指出,所謂延後一年並不是18個縣市都延後,第一批的五都(不含台北)應維持在2019年4月前送審,否則每個縣市都拖延,最終還是無法如期完成。

他說明,新北跟台中已經通過區域計畫,過渡到縣市國土計畫相對快速。桃園進度並未落後,高雄與台南都是重要縣市,五都沒有拖延的藉口。

註1:台北市、金門縣、連江縣及嘉義市等 4 直轄市、縣(市)轄區土地均屬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地區,得免擬訂縣市國土計畫。
註2:內政部預計縣市國土計畫(草案)依三個批次提送中央審議。
第1批: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今年4月底前送審。  
第2批:基隆市、新竹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及南投縣,今年7月底前送審。    
第3批: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及澎湖縣,今年10月底前送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