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機四腳改三腳 CIP保證同樣抗風浪 護鯨豚 願派大型觀察船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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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機四腳改三腳 CIP保證同樣抗風浪 護鯨豚 願派大型觀察船

2019年07月16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

彰化外海離岸風機「彰芳」與「西島」由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負責開發,即將在2021年開始併網,因應能源局去年6月遴選競價結果提出環差報告,包含新增三腳基樁工程、更改海纜路徑、陸域配電系統及土石方規劃等修正內容。

颱風季即將來臨,不少環委也擔心更改設計後風機無法抵擋強風巨浪,環保署專案小組今(16)日進行本案第二次初審會議,開發單位掛保證,三腳與四腳基樁抗風浪能力相同,設計壽命皆為25年。環委也提到,日前環團抗議有廠商打樁、違法未派遣觀察員一事,要求開發單位詳細說明,CIP則承諾未來會聘僱更大艘的漁船因應海象變化,若連大型觀察船也無法出海,工作船也不會執行打樁作業,確保落實鯨豚保育。

最終決議,本案通過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單位需補充三腳及四腳基礎在施工過程的風險評估等項目後,於9月底前提送環評大會討論。

環保署進行CIP彰化西島、彰芳離岸風電變更環差案。孫文臨攝
環保署進行CIP彰化西島、彰芳離岸風電變更環差案。截圖自開發單位簡報。

三腳基樁入土最深 125M極限 環委質疑:不夠的話怎麼辦?

2017年西島與彰芳兩個離岸風電計畫通過環評時,預計的裝置容量分別達410MW及600MW。不過,在2018年6月經濟部能源局競價遴選結果,西島風場只獲得48MW的併網容量,容量大減剩下大約一成,而彰芳則獲得552MW的併網容量,最快2021年就要完成第一期100MW的工程,併接至台電所屬的彰一(甲/乙)開閉所供應綠電。

本次環差分析報告除了縮減原先的電力分配容量外,CIP也提出了新增風機基礎型式的申請,除原先的四腳套管基樁外,要新增三腳套管基樁,開發單位表示四腳基樁最大直徑為3M,深度約70~80M,而三腳基樁最大直徑為4M,深度約85~108M,但因目前地質調查報告尚未完成,因此未來仍需視土壤承載力調整,最大深度不超過125M,確保風機結構的穩定性。開發單位表示,未來要使用三腳或四腳的工法需要再看詳細的評估結果,兩者會並行使用。

「在抗颱、耐震、抗波浪、耐海流等安全項目上,三腳基樁和四腳基樁完全一致,設計壽命也都是25年。」開發單位強調,雖然三腳基樁需要打得較深,但施作時間也較短,約可減少48~55小時的作業時間,可減少對於海洋及生物噪音的影響。開發單位也說,對海洋底棲面積而言,三腳的破壞會較少,然而四腳套管所提供的附著生長面積較大,聚魚效果較佳。

同時開發單位也取消彰芳風場海上變電站的設置,並修正離岸風電的海纜路線。彰芳與西島將統一採彰芳N1經北廊道由崙尾上岸,上岸後的陸域輸配電系統也會統一送至升壓站,再接到彰一(甲/乙)開閉所供應綠電。而開發規模降低,土方量減少約1萬5000m3,未來土方將會送至彰濱工業區,作為填海造地的使用。

不過,環評委員李克聰表示,開發單位沒有完整敘明三腳套管的負面影響,也應該要把因應對策講清楚。環委鄭明修也說,台灣海峽的底質全部都是泥沙,工程與國外案例不同,打樁可能會是相當嚴峻的工程,125公尺已經是工作船的極限,三腳基樁若還不夠穩就沒辦法了。「樁打得愈深的時候撞擊的聲音會不會變大,還是表面的聲音跟125M深的聲音一樣。」他指出,現在要環評開一個選項給開發單位自己挑,需要更詳細的數據佐證。

開發單位表示,距離打樁750公尺距離最大160分貝,減噪工法僅能減少最大18分貝。
開發單位表示,距離打樁750公尺距離最大160分貝,減噪工法僅能減少最大18分貝。

本次環差變更內容中,基樁的設計更改最受關注。擷取環評書件
本次環差變更內容中,基樁的設計更改最受關注。擷取環評書件

半徑750公尺內最大160分貝  環委:若有魚類經過可能直接死亡

另一方面,李克聰也說,日前環團提出有風機業者打樁沒有派遣足夠的觀察船,雖然並非CIP,但請開發單位就此做一些說明。鄭明修則表示,不只是鯨豚,許多魚類都很仰賴聽力,160分貝的巨響可能讓魚群、鯨豚直接死亡。「鯨豚目擊數量現在掉得相當異常,如果未來施做下去,他們可能不知道要往哪裡跑。」他要求開發單位再施作打樁工程前必須先漸進緩打樁,驅離魚群。

開發單位則表示,有關環團舉發的案例,據了解是因為該公司雇用的觀察船是漁船,打樁當天海象不佳無法出海,導致觀察船及觀察員不足的狀況。「本案環評的承諾會派遣四艘觀察船,每艘船會有2名觀察員,打樁前會有30分鐘的觀察,確保該區域無鯨豚出沒,而打樁過程若有鯨豚進入750公尺的緊戒區就會立刻停止打樁。」

開發單位表示,未來會挑選比漁船更能抗風浪的船隻做觀察船,若當天風浪過大導致觀察船無法出海,工作船就不會施作打樁。打樁開始時會從能量約十分之一開始緩打樁,逐步增量,並確保750公尺處的噪音最大不超過160分貝,絕對遵守環評承諾。

鄭明修則提醒開發單位,除了觀察船的抗風浪性要足夠,觀察員的抗暈船性也很重要,否則出海了暈船躺著,也沒有任何作用。另外也有環委表示,若開發單位沒有觀察船照樣施工,現在也只是罰款,那幾十萬對開發單位來說也不多,因此建議能源局要建立更完善的監督機制,海上稽查雖難,但也必須落實執行,「不希望未來變成我們環評把關不嚴,導致生態浩劫,把好好的綠能轉型變成破壞生態。」

最終決議,本案通過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單位需補充三腳及四腳基礎在施工過程的風險評估,也要更詳細的打樁期間噪音模擬,並說明三腳基樁可能的負面影響及因應對策,同時強化說明鯨豚觀察船之觀察員執行方式及土方運送及暫存堆置區的管理規劃,並於九月底前提送環保署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討論。

環評專案小組初審結論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孫文臨攝
環評專案小組初審結論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孫文臨攝

20190716彰化西島、彰芳離岸風電計畫 第二次變更環差第二次小組審查簡報 by 環境資訊中心公共檔案區 on Scribd

※ 本文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合作刊登

作者

孫文臨

又名小鹿,經常把筆搬來搬去,喜歡潛水、爬山、旅行、音樂、文學、電影、煮咖哩、吃甜點...族繁不及備載。身而為人有點抱歉,也以鹿刻Luke為名寫字,努力辨識海中每一滴水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