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來勢洶洶,在新型冠狀病毒的來源未確定下,濫食野生動物的議題,再度挑動全球神經。為避免心存僥倖的不肖之徒濫捕野生動物,農委會林務局與學界歷經兩年時間,研發快篩技術,20分鐘內即可查出肉品苦主,讓第一線人員有效執法、犯罪行為無所遁形。
近年來台灣社會除了原住民族傳統狩獵外,幾乎不需仰賴野生動物補給蛋白質。只是仍有少數民眾基於競奢獵奇,導致商業捕獵野生動物時有所聞,而這常是導致野生物族群崩解的原因。
農委會林務局雖長期監控野生動物非法獵捕,並不定期查察,只是查驗過程,除非留有部分皮毛、頭、角、四肢等,否則很難以目視鑑定其來源以及是何物種;因此常須攜帶貴重檢測儀器,採樣帶回實驗室,由專業人員耗費多時,方能篩檢出肉品物種及來源,使得執法成效大打折扣,無法有效遏止不法。
透過與嘉義大學詹昆衛教授研究團隊合作,研發快篩技術,於20分鐘內便得知檢測樣品是否為野生動物;並就市面上常出現的野生動物肉品,如台灣野山羊、白鼻心、山羌、台灣獼猴或穿山甲等,設定為檢測對象,在溫度在37~42度間,於20分鐘左右便可見端倪。未來在鑑定方法模組化後,就能正式投入現場服役。
研究團隊也以試紙研發完整的工具模組及操作程序,讓第一線人員通過基本訓練,就可在現場操作,經多次測試成效良好。為了確認這套鑑定技術的正確性,團隊曾混雜一般坊間食用肉品羊、雞、豬、牛、兔、吳郭魚、鴕鳥及鮭魚等做測試,結果顯示均能準確篩檢辨識。
林務局保育組長黃群策表示,試劑的研發是希望透過科學證據辦案,目前已知可信度非常高,例如,研究團隊將山羌以各種煮食方式處理後,試劑仍能從蒸煮炒炸後的肉屑驗出是山羌;又因能快速得知結果,更讓執法人員如虎添翼。
林務局提醒民眾,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及第40條規定,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未依法領得營業執照,以營利為目的,經營野生動物之加工買賣者,可依該法第36條及第49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