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行政院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擬將縣市國土計畫與功能分區從「二年」延長為「一定期限」,並允許「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不受通盤檢討限制。近日罵聲不斷,除時代力量黨團公開要求政院撤回修正案,26日民團與多黨立委也召開記者會砲轟。
《國土法》是土地的使用管制,須先完成全國的國土計畫、然後由各縣市提出地方國土計畫,接著劃定國土功能分區,三個步驟完成,才能開始實質管制。目前卡在縣市國土計畫應在4月30日前公告,但還有10個縣市難產。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他可以接受縣市國土計畫延長一年。但法規沒有訂出時程,縣市當然拖越久越好,最後就是「永無止境」、整項國土計畫無法施行。
林淑芬批,沒有訂出期限就是空白授權給行政院,作為立委無法接受;身為一個當初推動國土法的立委,看國土法不能上路,無法接受;而作為一個國民,也不想看到國土再被破壞下去。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也認為,應先求「有」,再求「好」,盡速公布第一版的國土計畫,之後再精益求精。
蔡壁如批行政院突襲修《國土法》,欠缺社會溝通,最該衝的應該是《礦業法》才對,行政院長蘇貞昌「該衝的不衝,不該衝的為財團暴衝」。
縣市蓄意以拖待變 內政部不鬆口時程
面對外界批評聲浪,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明不會無限期延長,卻沒有具體時程。花敬群解釋,縣市國土計畫「或許要延一年」、國土功能分區「或許要延兩年」,兩者可能延後的時程不同。
花說明,國土功能分區需要畫出每筆土地的界線,涉及人民的財產權,需要很多資訊、證據、溝通。
長期關注縣市進度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吳其融指出,有些縣市其實是蓄意以拖待變,延宕期程。他要求無法如期完成的縣市應提出檢討報告,才能對社會交代。
民間八個環保團體也發出聯合訴求,要求中央明訂一年期限,不得再拖!
地方不交,反而要中央修法配合,花敬群受訪時澄清,並非中央被綁架,是當初定的時程真的太趕、政府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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