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仍深陷武漢肺炎(COVID-19)危機之際,台灣因成功防疫備受國際肯定、獲得外交紅利,今(2日)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及民間學者共同提出《氣候變遷法》草案,強調後疫情時代,台灣需用更積極的氣候政策,開拓新的外交空間,與重視氣候變遷的國際夥伴建立雙邊合作。
專家學者共同表示在歐、亞、美國皆提出淨零碳排期程、制定碳關稅政策之際,氣候變遷法不將只是國內的環境保護法案,更是台灣拼經濟、產業轉型、強化貿易競爭力的關鍵。
接棒溫管法 氣候變遷法拓展外交與內政的格局
氣候變遷有如「慢動作」的武漢肺炎,政府防疫有多努力,減碳也得加倍。昨日總統蔡英文接見英國在台辦事處代表時提出,盼主辦國英國能支持台灣參與明年(2021)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6)。
對此,洪申翰及專家學者共同指出,現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未提供足夠的氣候政策工具,主要困境包含:執行層級限縮於環保署,缺乏跨部會權責協商機制;2050年減碳50%的目標,遠落後於國際零碳排趨勢;缺乏前瞻的氣候科學評估與災害調適思維。
有鑑於此,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於今年5月起密集研擬氣候變遷法,於今(2日)公布該法草案,強調這部法案將提高氣候變遷政策的執行層級,加強極端天災及產業轉型的調適作為,更是拓展國家外交與內政的關鍵鑰匙。
2050年淨零碳排 拉高氣候治理層級 明訂各部會權責
洪申翰表示,氣候變遷法草案回應國際零碳期程的氣候目標,提出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此外,該法草案要求行政院設立氣候會報,拉高氣候治理的政府層級,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由行政院長指揮、協調、核定、管考中央各機關的氣候政策。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胡博硯指出,現行溫管法對政府各部會的責任可說是付之闕如,「除了中央主管機關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是無關緊要的狀態。」對此,草案將明訂各部會權責及任務,例如:經濟部須負責再生能源、交通部要推動低碳運具,而國土規劃與建築設施的調適則是內政部的責任。
溫管法中訂定各部門每五年應檢討一次「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認為,不應等接近五年期限才做檢討,而應視行動成果彈性啟動檢討。他批評目前各部會的檢討會議都只是「因循苟且,把以往在做的事情拼貼上去。」為避免疊床架屋,未來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與各部會落實分工,完成具有整體性、有減碳力道的推動方案。
「去碳化」已成全球趨勢 碳定價兼顧產業創新與公正轉型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強調,本次提出的氣候變遷法草案不只是環保法規,「要拚入聯(加入聯合國),更是國家拚經濟的法案。」他分析,台灣是以出口為導向的國家,歐美兩大經濟體都已預言將實施碳關稅,「去碳化」已成全球趨勢,未來台灣勢必要透過碳定價制度創造減碳的誘因,才能與國際接軌。
然而,在氣候減碳轉型過程中,相關產業與公民都可能受到衝擊損失。蔡中岳表示,碳定價將使排碳者付費,相關基金能投入照顧轉型過程中受損失的公民,以兼顧公正轉型與獎勵產業創新。
落實氣候衝擊評估 推動因地制宜的調適措施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表示,從缺水停灌可看出,政府無力回應今年極端高溫與大規模旱災的衝擊。他指出,台灣是高氣候脆弱度的國家,過往卻沒有把「氣候調適」納入法規。他認為前瞻計畫中的國土規劃與基礎建設,應基於氣候科學研究與脆弱度評估結果進行決策,而不是缺水停灌在即,就提出建水庫這種不合理的作為。
氣候變遷加劇社會不平等與人權危機,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說明,「高溫衝擊戶外工作者的健康權益,旱災停灌更使農民生計受影響」。他強調該法草案中,人權將被列為氣候變遷衝擊評估的重要項目,進一步推動因地制宜、考量當地脈絡與脆弱族群意見的調適措施。
最終洪申翰強調,今年9月已與伍麗華、蘇巧慧、莊競程、賴品妤等五位立委共同提出「氣候變遷法」修法,未來將在立法院共同提案,並積極爭取行政院與總統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