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白鸛「偷吃」引保護區失職論 中國人鳥衝突的應對之道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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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白鸛「偷吃」引保護區失職論 中國人鳥衝突的應對之道

2020年12月24日
文:高白羽(中外對話研究員)
遷徙中的候鳥,因無法在濕地保護區中獲得足夠食物而選擇「偷吃」商業魚塘,專家認為「濕地管理」應有為候鳥服務的意識。

志願者在黑龍江的一個自然保護區放飛獲救的東方白鸛。圖片來源:Alamy

10月底以來,護鳥志願者王敬國(化名)一直在為停歇在天津的東方白鸛義務巡護。

東方白鸛,又被稱為「鳥類中的大熊貓」,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每年,牠們都會從繁殖地黑龍江及烏蘇里江一帶向南遷徙,並在11月中旬左右到達天津的濕地,進行短暫的停歇、進食,以便儲備體力進行之後的長途飛行。

然而今年的情況有所不同,今年的東方白鸛來得早、數量多,比王敬國等志願者預計的提前了大半個月到達,截至11月5日,已有1300餘隻東方白鸛聚集在七里海、北大港、曹妃甸這三大濕地保護區外——這個數量是全球統計總數的一半以上。

長途趕路的牠們在歇腳之際,選擇「偷吃」保護區周邊的商業魚塘中的魚,因此遭到魚塘老闆的鞭炮驅趕,在今年成為引發廣泛關注的「人鳥衝突」事件。

王敬國指出,目前遷徙到天津的部分東方白鸛在遷徙路上沒有吃飽,身體狀況非常差。如果到了天津還是不斷被驅趕,牠們可能不能存儲足夠的脂肪以支持接下來的遷徙。 「不及時救助的話就要餓死了」,他接受新京報採訪時稱。

在天津寧河區,人類與候鳥之間的矛盾在近年來有所激化。如何規劃生態保護區,將人與鳥的關係由矛盾轉為共生,這不僅是擺在天津政府和志願者面前的問題,也是中國其他生態保護區可能會面臨的問題。

 「失職」的生態保護區

事實上,這不是天津第一次爆發「人鳥爭食」的矛盾。作為長期關注東方白鸛的志願巡護者,王敬國稱這兩三年來,常有遷徙而來的東方白鸛在保護區外的商業魚塘遭鞭炮驅趕。 「出現這樣的情況,幾乎是可以預料的。因為三大濕地保護區對東方白鸛來說,目前都幾乎都失去了保護功能。」

除了食物問題,東方白鸛還面臨著被毒殺、被盜獵的風險。 2012年天津發生過盜獵者為了捕捉野鴨等鳥類食用,刻意投撒農藥毒死包括22隻東方白鸛在內的百餘隻候鳥的大型盜獵事件,據王敬國稱,年年都有東方白鸛被毒殺,盜獵的威脅時刻存在。

王敬國告訴《中外對話》,往年東方白鸛到達後,可以在保護區內解決食物問題,很少在保護區外「偷吃」,這其中有較複雜的原因。

據王介紹,以前濕地保護區會將內部的魚塘承包給外部的個人做商業用途。但是保護區又規定不允許魚塘主放炮轟趕候鳥,也不允許在出魚降水後投放「清塘」用的化學藥品傷及鳥類。因此,保護區內存在鳥類的食物來源。然而近兩三年來,這三大濕地保護區採取了「退養還濕」的措施,將漁業等商業活動一律趕出濕地,並採取封閉式的管理,導致濕地內的魚塘無人維護、魚苗短缺。


11月,東方白鸛南遷途中在河北曹妃甸濕地覓食。圖片來源:Alamy

除了食物短缺的問題之外,濕地的水位也並不適合東方白鸛棲息。王敬國告訴《中外對話》,東方白鸛屬於大型涉禽,不會游泳,必須站著啄食,對牠們而言,方便覓食的水深在10至20厘米。但因為部分濕地需要承擔蓄水功能,長年水位較高,且並沒有在候鳥遷徙季進行水位的調整,這導致東方白鸛到達後無法在濕地內停留。

「千百年來,這三大濕地都是東方白鸛等遷徙水鳥的重要驛站,是東方白鸛遷徙路線上不可替代的咽喉地帶,如果這裡出問題,東方白鸛飛不過去了,可能這個物種就走向滅絕。」王敬國在某次為東方白鸛的募款直播中說。

保護區為何沒能起到應有的承載旗艦物種的作用?有人認為是管理層面出了問題。

在天津市規劃與自然資源局、林業局負責人、濕地管理處負責人和志願者團隊10月28日召開的座談會上,相關人士指出,濕地退化的問題是因為資金不到位而無法處理,而且行政事業單位不能利用國家資源經營獲利,他們不能在濕地內搞漁業。

現在天津的保護區,只說要保護「生物多樣性」。但具體到這個地方,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對象就應該是東方白鸛。

王敬國認為,其實最根本的問題在於管理者的意識。他提出,管理者應該讓濕地養魚的目的發生根本性變化:以前養魚是為了獲利,現在即便不作商業用途,仍應該為了承載東方白鸛這樣的水鳥而繼續養魚,但保護區現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現在天津的保護區,只說要保護『生物多樣性』。但具體到這個地方,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對象就應該是東方白鸛。」

中國「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委員周海翔,也認為這與管理者的意識有關。他告訴《中外對話》,如果目的是為了保護候鳥,那麼到了遷徙季,濕地的水位就應該控制到適合候鳥的位置。但現在來看,建設濕地的目的不是為了候鳥,而是為了蓄水或者做景觀旅遊——對於這二者來說,水位越高越好。 「我們要緩解人和鳥的矛盾是具備條件的。關鍵在於執行層面上,管理者的想法是不是保護。」他說。

青島海研會理事長王松林則指出,管理者應該釐清保護區的核心功能。如果核心就是想保護該地區的生態特徵,那麼理論上任何經營活動都不應該有。但如果主要保護對象就是遷徙水鳥,就應該圍繞遷徙水鳥的需求做一些管理活動,包括漁業資源的增殖放流、定期控制水位。

為鳥類設「食堂」

與面臨「人鳥矛盾」的天津相比,香港的米埔濕地、北京延慶區的野鴨湖濕地和吉林省琿春市的敬信濕地或許可以成為參考案例——牠們都採用了新的管理理念,嘗試「人鳥和諧」的生態開發。

香港的米埔濕地或許是中國最早的濕地和水鳥保護典範之一。根據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官方資料,米埔濕地是全球瀕危鳥種黑嘴鷗、黑面琵鷺等候鳥的重要棲息地之一,當地多年的農耕和漁業活動吸引了大批候鳥每年前來覓食。1980年代,當地漁民紛紛廢棄傳統養殖魚蝦的基圍,WWF香港分會在看到該趨勢後,以社會集資的方式收購併接管基圍,並根據鳥類的偏好對部分基圍進行了改造,每隔10-15年進行疏浚和挖掘,以保證基圍裡的魚蝦數量。此外,工作人員還會根據鳥況、潮汛等情況,在不同季節動態調整各基圍的水位,為候鳥提供最適宜的棲息地。

王松林向《中外對話》表示,天津的濕地也可以學習這一經驗,由專業的鳥類專家、濕地專家來製定保護方案,讓政府允許保護區內的水塘做特許經營,讓環保組織(NGO)和養殖戶來聯合經營。 「我認為當地的NGO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他們既有常年觀察鳥類的知識和經驗,又擅長做保護方案的落實,同時還可以爭取到公益機構的資金,是對政府管理工作的一個良好補充。」

北京延慶區的野鴨湖濕地,則是山水自然保護中心最近在做的生態保護試點,他們與野鴨湖保護區周邊的一個農村合作社簽訂了合約,由他們提供種子、生產工具,僱傭當地農民在野鴨湖公園的原臨時停車場上播種糧食,給遷徙而來的鳥類提供食源地,僱傭的經費由政府支持。

這看似違反了「減少干預」的保護原則,實際上並非如此。項目負責人張棽告訴《中外對話》,自從野鴨湖濕地被圈為保護區後,原來在保護區內的農民就被「趕」了出去,這導致大部分遷徙而來的灰鶴轉向保護區外的農田覓食。而現在,他們在保護區內專為候鳥開闢了一片「食堂」,反而更利於保護鳥類。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的「保護地友好」項目組,也從2013年開始在吉林省琿春市的敬信濕地推廣種植有機大米的嘗試,在「餵鳥」的同時幫助農民增收。

「華北平原有著千年的農業歷史,候鳥也有了跟人類伴生的習慣,就應該按照現在的條件和物種的需求來進行相應的管理,而不是一刀切把人類趕出去。」張棽說,「歸根到底,保護區是服務於野生動物的,在合適的地方,農田生態系統也有著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意義。」

生態補償:需要政府、企業的參與

建立「人鳥和諧」的生態保護區必然是天津的長遠目標,但近期來看,給候鳥提供食物、給漁民經濟補償才是燃眉之急。

然而,政策制定需要時間,截至11月19日,政府方面還未出台生態補償的相關方案。在10月28日的座談會中,部分官員提到了生態補償的難點,他們認為針對候鳥和魚塘的生態補償損失評估難度較大。來「偷」魚吃的不僅只有東方白鸛,還有其他非重點保護物種,生態補償是否涵蓋這些損失,是個執行中需要驗證的問題。

在政策還未出台的前提下,王敬國所在的志願者團隊只能通過公益捐款平台面向社會公眾募款。他們用籌到的捐款來購買魚苗,並放入周邊某個封閉式管理的魚塘,成功招引東方白鸛到該魚塘進食,讓牠們暫時離開其他魚塘。但後續需要的費用仍無法預估,此前受到經濟損失的魚塘商戶也沒有收到補償。

天津電力公司提出可以給一些東方白鸛停歇多並且不被轟趕的生態魚塘減免一部分電費——這也是王敬國團隊和電力公司溝通的結果。

歸根到底,保護區是服務於野生動物的,在合適的地方,農田生態系統也有著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意義。

保爾森基金會顧問唐瑞也認為:生態補償的資金不僅可以來自政府,也可以來自企業。他對《中外對話》說,「我認為如果想要達到生物多樣性目標,政府可以出台政策要求企業分析其生態足跡並抵償其生態破壞。」

在江西省,鼓勵漁民和湖泊承包人參與候鳥保護的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已經出現。據報導,鄱陽湖區南磯國家級濕地公園採以「鳥越多、獎越多」為原則,根據各個子湖泊候鳥的數量和保護等級,獎勵湖泊承包人,激勵漁民參與候鳥保護;當地財政為保護區安排專項資金租賃子湖泊,當其他湖泊出魚後,由保護區管理的租賃湖泊就開始發揮候鳥庇護所的作用;當地政府還根據重要候鳥的棲息分佈,與當地社區漁民通過「管湖協議」進行子湖泊控水和休漁,要求承包人在候鳥遷徙期給鳥類留下食物。

此外,江西還在2018年按照每畝濕地一次性補貼1000元的標準,在鄱陽湖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都昌候鳥省級自然保護區,分別實施退耕還濕1000畝地,希望通過讓原開墾耕地恢復濕地原貌,有效擴大濕地面積和改善濕地生態功能。

不過,張棽向《中外對話》強調,在做「退漁還濕」這類生態補償的過程中,要注意其合理性。他指出,人類確實佔用了大量的生態空間,但在退耕退漁時,政府也要評估如何「退」是有利於生態的,「比如我們發現北京的部分平原地區在做退耕、退漁還林的項目,但事實上,這些地區本來是適合水鳥的棲息地,做成林地後反而不利於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幹曉靜也同意上訴說法,她告訴《中外對話》,許多候鳥棲息地的消失是不可逆的,而農田和魚塘正起到了一個補給作用。 「中國現在已經很難找到一個擁有潮上帶、潮間帶和潮下帶的、適合候鳥生存的自然濕地了。那麼對於鳥類來說,牠們只能飛到農田、魚塘去棲息,也必須依靠依賴人類作物才能生存。」她說,「如果再把這些農田、魚塘做成森林公園,對於鳥類來說是很大的打擊。」

※ 本文轉載自中外對話〈「人鳥爭食」困境凸顯濕地保護理念短板〉

※ 本文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合作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