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農委會7月7日緊急修法「關門」,不再同意2公頃以下農地種電的申請;2至30公頃則須出示具農委會同意變更文件才可放行,新規定在8月1日上路。但不溯及既往,既有案場仍交由地方政府審查。
由於苗栗為石虎重要棲息環境,針對既有申請案場,苗栗縣府率全國之先公告「三階段審查」機制。《環境資訊中心》報導,在10月公告的新制中,將先由農業單位判斷申請場址的生態敏感區位,縣府相關單位4人,及生態專家學者5人組成審查委員會,採逐案審查方式把關,完工還要查核。
現在卻傳出光電業者遊說中央與地方政府,在31日在縣長室召開協調會。會議通知公文上,與會者除了有苗栗縣長徐耀昌,還有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經濟部能源局代表。

苗縣花費心力建立生態審查制度 恐成白工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棲地保育專員陳祺忠則表示,苗栗縣府若取消三階段審查,剩下還未審查完的207個小光電,恐怕大多數都會過關,進一步導致200至400公頃樹林全部被砍光。
石虎保育協會認為,光電開發監督機制攸關公共利益,不該由公部門和光電業者閉門會議處理,而是要採取嚴格、公開透明的聽證會模式,開放民眾參與。石虎保育協會指出,光電業者是靠光電案場賺錢的開發單位,政府應該堅持「利益迴避」的原則,不應與光電業者私下進行會議。
曾玟學: 縣府應寸步不讓 維持「三階段審查」
曾玟學表示,今年7月農委會加嚴農地變更種電審查,法令雖不溯及既往,但苗栗已送件的案場爭議性高,因此苗栗縣政府召開多方公聽會,聆聽專家意見,建立了領先全國各縣市的「三階段審查」機制。
曾玟學繼續提到,「光電業者希望取消三階段審查制度,要求回到7月前的制度來審,令人無法接受」,他強烈要求縣府應寸步不讓,繼續現有制度,不能因為業者的壓力而退縮,並要求苗栗縣農業處、環保局,應對這起事件表態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