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銀行於1月27日宣布與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台塑越鋼)簽署25億元美金的聯貸案,主辦銀行包含台灣銀行、華南銀行、第一銀行、兆豐銀行等官股銀行。
然而,台塑越鋼2016年的海洋污染至今仍在打跨海訴訟,數個環保團體今(4日)於行政院前舉行記者會,批評公股銀行拿台灣人民的錢助長污染企業,呼籲金管會應要求公股銀行加入「赤道原則」,重視放款企業的環境、社會責任。
台塑越鋼爭議未解 挪威央行撤資15億 台灣銀行卻增貸25億
2016年4月,越南中部沿海發生大量魚群死亡的海洋污染事件,越南政府的調查報告指出,設立於河靜的台塑越鋼違反53項規定,向台塑越鋼開罰5億美金,並要求台塑改善污染防治並向民眾道歉。事後,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公司火速繳交罰金,董事長陳源成並出面向越南人民道歉,強調會立即改善相關污染防治缺漏。
五年過去,台塑越鋼兩座煉鋼爐分別於2017年與2018年點火啟動,2020年第四季轉虧為盈,並向銀行提出融資,2021年1月27日,該聯貸案完成簽約,核貸金額由原本規劃的17億美元,飆漲到25億美元,台灣銀行還發出新聞稿表示,核貸總額達簽約金額1.5倍,顯示銀行團對該公司經營團隊的肯定,對於未來營運深具信心。
然而,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郭鴻儀指出,台灣銀行團不該見錢眼開,只看到企業獲利卻沒看到台塑越鋼造成的環境污染、侵害人權,在海外損害「 Formosa」的名聲。他表示,台塑原先要在台灣蓋鋼鐵廠,卻因需要二階環評就出走越南,「如果河靜海洋污染案發生在台灣,將重創整個西部沿海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
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神父阮文雄說,雖然台塑已公開道歉並繳交5億元罰金賠償越南政府。然而受污染的海洋生態尚未恢復,漁民生計仍受影響,成千上萬的民眾求償無門,只能離鄉背井到外地工作,台塑卻持續興建高污染的火力發電廠、煉鋼廠。
台塑作為跨國財團,其跨國污染也受到國際關注,阮文雄提到,挪威中央銀行就以台塑越鋼嚴重侵犯人權為由,撤資15億美元,但台灣的官股行卻借貸給台塑越鋼,讓越南人民身陷環境災難,呼籲「台灣的銀行必須正確使用資金,而不是助長更多的環境破壞以及人權侵害」。
環團點名兆豐、華南、第一銀行等官股銀行 拿台灣人的錢助長污染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批評,行政院於2020年世界人權日宣布「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宣示將強化台灣企業海外投資行為遵守勞動、環境等方面的國際規範,「但台塑越鋼的營運爭議未妥善處理,台灣官股銀行就加碼投資,違反企業責任」。
黃嵩立說,台灣自詡為亞洲的人權先行者,應該向國際分享自豪的民主法治制度,結果卻把污染輸出別的國家,台塑越鋼導致越南最嚴重的環境污染,以鄰為壑。且越南受害民眾,面對政府資訊不透明、缺乏言論自由,跨海來台討公道,台灣的司法卻仍未伸出援手。
黃嵩立強調,台灣政府不要妄自菲薄,應趁此次官股銀行聯貸案,進而與台塑越鋼公司、越南政府協商,要求台塑越鋼更重視環境污染、人權影響,加強企業社會責任。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表示,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於2014年已參考「赤道原則」精神增訂授信準則,建議銀行在辦理企業授信審核時,宜審酌借款戶是否善盡環境保護、企業誠信經營及社會責任。陸續有國泰世華、台新、富邦、玉山、元大、中國信託、永豐等七家民營銀行,自願簽署「赤道原則」,而第一銀行也於2021年成為第一家宣布要導入「赤道原則」的官股銀行,聲稱會確保融資案件保護環境、社會的永續發展。
「然而,官股銀行卻將大筆資金聯貸給污染環境、損害人權的台塑越鋼場,等於是拿台灣人民的錢去助長國際污染。」張譽尹呼籲,行政院應督促所有官股銀行盡快簽署赤道原則,並重新檢討25億美金的聯貸案,將資金放在更好的企業融資案上,「而不是貸給台塑越鋼,拿國人的存款成為破壞環境、侵犯人權的幫兇。」
郭鴻儀也強調,行政院應積極檢討「企業與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執行情況,金管會應修法強化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推動綠色及責任金融。官股銀行也應對外說明,是否有充分評估台塑越鋼融資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評估,否則應予撤資,並應自主簽署赤道原則,遵循國際金融機構對於環境、社會風險管理框架。
第一金控回應:未來會與列管企業議和,引導業者永續發展
第一金控發言人李淑玲對此表示,第一銀行於2020年12月21日成為國內首家簽屬「赤道原則」的公股銀行,今年開始在現行放款作業流程導入赤道原則,將放款資金投入有助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的產業,目前仍於導入期,需要時間調整作業規範,台塑越鋼的聯貸案則是在此前就在談的舊案。
李淑玲也強調,赤道原則並非只是撤資,而是更重視投資者與企業「議和」,未來第一銀行放款時,將適度檢討台塑集團的減污措施、碳排狀況與永續發展等項目,若表現不佳會要求業者改善,「透過資金來引導企業往更永續的方向發展」。他說,無論銀行內部流程、業者改善都需要時間,若貿然撤資,恐引發嚴重後遺症。
第一銀行新聞稿說明,未來如台塑這類列管企業的專案融資,企業須委任獨立第三方評估單位出具環評報告,以確認該專案符合當地環境、社會法規及取得相關許可證,並提出完善行動計畫,由銀行內部團隊進行評估與監測管理,以協助企業夥伴在不影響周遭環境生態及當地居民的情形下,完成專案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