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場山林惡火之前:與其禁止不如教導用火原則
森林火災不全然是登山活動用火不慎而引發,此次肇事者雖自稱是不慎踢倒爐火,卻留下重重疑點,有待檢警釐清。然而,登山用火的界線為何?禁止用火,真能預防下一場惡火嗎?
依據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公告禁止事項,園區內的聚落依據相關規範,原野地除了調查、公務或民眾活動所需的必要維生,其他一律禁止;目的不外乎避免危害生態環境及影響遊憩品質。目前取暖、照明都有保暖衣、手電筒等替代方案,唯有炊煮,仍免不了明火。
只是,明令禁止用火,也使得公部門失去了用火安全的宣導立場,處境極為尷尬。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副執行長徐銘謙即指出,森林用火即使禁止,仍無法監督;與其禁止,不如宣導如何使用以及妥善管理。
小小的、夠用的火,才能靠得近
具有20年登山經驗,從事登山教育的林乙華表示,登山用火分兩部分,一是正確的爐具操作,二是認識野地升火的技巧與風險,包括選擇炊事的地點、架穩爐具、安全地裝置燃料與點火,以及炊煮時的爐火安全管理等;而登山煮食已有易攜帶的登山用爐頭、燃料,並不須就地取柴升火。
長期推動山林教育的「希望青少年多元適性發展協會」秘書長鄭廷斌說,美洲原住民的智慧中提到,「我們原住民,在山上都只是生個小小夠用的火,所以我們每個人圍坐在一起,身體靠得很近,心與靈也跟著接近。但你們白人(或漢人),生了那麼大的火,彼此的距離也很遠,心也很遠。」
他以此說明用火的智慧,夠用就好,又節省燃料、木材,要熄滅也容易,更減少了大型營火對土地與自然的傷害。
阻亂象 玉管處研議供餐供宿、登山服務產業
如何降低用火需求與避免相關災害,玉管處處長鍾銘山說,登山會遭遇食宿問題,一些大眾路線,如玉山、嘉明湖(界斯茂)、北大武,也因此延伸出許多佔地為王、私藏生財工具等行為,雖有禁令,卻無法杜絕。
幾座高山型國家公園,也與森林行政主管機關林務局討論,如何在大眾路線上的既有設施以及未來規劃的山屋(如雪霸的三六九、七卡、嘉明湖、大武山、天池和排雲)增加床位之外,統一委外供餐,提供山友食、宿付費服務;這些服務也可委外,交由具公信力的協作公司辦理。
鍾銘山指出,已有數個由原住民或部落自組、漸趨成熟的登山協作公司,不但能承接委託供餐,還能提供嚮導和揹工服務,提供一些願意付費的商業團、自主團聘僱。目前教育部與山岳協會也合作推動嚮導證,制度成型後,預期將替代掉佔地為王的亂象。
2. 低衝擊的生火方式-使用現成的生火地點
3. 降低火對環境的衝擊
4. 挑選倒下、枯死並且不粗於成人手腕的小塊木材
5. 管理火苗
6. 事後清理
資深山友為何仍犯錯? 登山不該停留在知能傳授
5名登山客之中,不僅有前任檢察官,領隊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專門委員喬建中更是出身台大登山社的登山老手,因大意釀災,讓外界不解何以如此。
幾位受訪山友認為,登山老手若只是具備知識和技術,以征服群山的心態,缺乏珍惜土地環境的意識,就可能毫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什麼影響。
「一些登山好手確實能進入一般人難以到達之處,這也意味著,他們有機會破壞一般人破壞不了的地方。」鄭廷斌感慨地說,這些地方很難以法令規範,更需靠自我約束、同儕壓力以及社會輿論;或過去原住民有類似的傳統禁忌,例如泰雅族的傳統社會規範、道德禁忌Gaya,並內化為行為準則——只是這樣的規範已經消失了。
爬山也是一門課 台灣30年山林教育值得檢討
林乙華也指出,資深山友因為自己的不小心,讓如此珍貴的山林生態付之一炬,其實也反映出近30年來的台灣山林教育有待檢討。「爬山是需要學習的,而且最好按部就班。」
他認為,登山安全、環境保護等山林教育尚未深入全民教育,必須加把勁;而政府部門除了強調山林的旅遊產值,恐怕更該重視登山教育。
山友認為,山林教育能培養民眾對土地、山林及大自然的情感,但至今尚未普及。
鄭廷斌解釋,登山需要準備的層面很廣泛,包括物質、體能、知識,以及心理上的準備,並且因地制宜。前者諸如裝備、器材、食物、保持良好的體能、研讀相關資料,甚至當地的人文歷史,心靈上的準備則是一份謙卑、不破壞的心情,就像原住民傳統進入山林前的入山儀式,敬告山靈獲得庇佑。
此外,登山過程中,除了與同行者的互動,登山者是否好好的和自己或山林互動、感受大自然,傾聽自己內在的聲音,還是仍舊是聽著自己的音樂,和一群人打屁聊天,談論著山下的事?鄭廷斌以此供登山者自省。
媽寶養成記? 少了究責求償的「向山致敬」
「人為意外事件變多,是不是跟開放山林政策有關?」不少人心中有著相同的疑問。幾位山友受訪表示,支持山林開放之餘,也指出登山行為屬高度自律行為,向山致敬必須從「心」出發。
向山致敬中,對於「責任」定義為「責任承擔,觀念傳播」,除了完成《國家賠償法》修法、各縣市修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以及提供保險商品,但若因此造成山林受傷,則隻字未提,依舊是以《森林法》來究責求償。
只是,引入大批民眾進入山林,相對的事端增加、疲於奔命的救災人力與國家資源分配的傾斜,也屢次讓大眾見證。對於頻頻出錯的現象,鄭廷斌認為是陣痛期,應從中學習、建立對待山林的態度。
如哈佛學者威爾森(E.O.Wilson)所言,「人類有親近大自然與動物的欲望」。鄭廷斌說,人類原本就是生活在自然中,親近自然是人的天性。人們靠近自然山林,在國外幾乎不受到限制,甚至鼓勵民眾取得親近大自然的知識、技能,培養合適的態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台灣反而因封山,阻絕國民親近自然,養成民眾的媽寶心態,不只無從學習體驗,還要政府為個人登山遭遇負責。
最高峰離我們更近 登山責任意識應更高
「向山致敬」之後,公部門不能再以危險為由,限制人民登山。不但修了《國家賠償法》,明訂國家須善盡告知責任,並提高、加強通訊品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此砸5000萬在玉山北峰設置完畢通訊基地,方便民眾打卡、拍網美照,相較之下,山友又該負起哪些責任?
「最好的向山致敬,是進入自然山林之際,時時帶著責任意識,並盡可能彌補、減緩自己對山的影響。」徐銘謙重申,爬山是為了親近大自然,也應負有保護山林的責任,補償因登山行為帶來的干擾與破壞。
抱著戰戰兢兢、惟恐造成山林的傷害,這種作客的心情與態度來接近山林,而非將自己的舒適凌駕於大自然的秩序之上。
鄭廷斌認為,責任須發自內心才有用。若缺乏內控,外在怎麼管理,也只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應付了事。他認為我們應培養對土地、山林、自然的情感。「就像我們對家人、喜愛的人的感情,不忍他們受到傷害,會擔心難過也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