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近年來許多國家宣示碳中和目標,不少跨國企業也紛紛向零競逐,但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仍在持續增加。國際期刊《自然》最新研究指出,要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C的碳排額度,可能會在10年內用完,之後產生的「碳債務」需由「淨負排放」來補償。
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蕭代基也說,要解決氣候危機,未來的世界必將是一個淨負排放經濟體,行政院正在研擬的2050淨零排放路徑,應延伸至2050年後的淨負排放。
溫室氣體排額度將用罄 2030後排放是向後代借貸「碳負債」
森林大火、致災性暴雨、百年乾旱、致命高溫⋯⋯近年來氣候災害頻傳,氣候危機帶來巨大風險,對於國家、企業已構成嚴重威脅,終於讓「淨零碳排」成為近年來全球永續發展的關鍵詞。美國、歐盟、中國、日本等國家,蘋果、微軟等跨國企業都紛紛宣布碳中和。根據統計,全球有120多個經濟體提出淨零排放目標,佔全球GDP的3/4,台灣也包含在內。
然而,承諾到達成之間有著漫長的距離。國際期刊《自然》最新研究報告〈實施淨負碳經濟〉指出,將升溫控制在1.5°C的溫室氣體排額度,將在10年內用完,未來不只要達到淨零排放,更要長期的淨負排放,才得以補償我們過量排放的「碳債務」。報告指出,要確保未來淨負排放經濟體的可行性,需要現在「淨正排放」的時候,透過碳定價來取得償還碳債(carbon debt)的資金。
台灣綜合研究院副院長李堅明解釋,現代人增加一單位碳排放,就等於是向未來世代舉債,因此必須承擔未來「碳移除義務」(Carbon Removal Obligation, CRO),預先提撥一筆費用保留給為下一代,作為碳移除(Carbon Dioxide Remove, CDR)的準備金。
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蕭代基指出該報告重點,為避免不可逆的氣候危機,在2050年達淨零排放後,世界經濟必將進入「淨負排放經濟體」。
「每年的溫室氣體移除量不能只有等於排放量,而是必須大於排放量。」蕭代基說,面對這個任務,全球人類必須及早準備。
要還債需仰賴現在的碳稅、碳交易 建立2050後的負碳經濟
這份報告提出兩種償還碳債的經濟政策工具的建議,一是碳稅基金系統(tax-fund system),政府向排放者徵收碳稅的稅率,不僅是減少排放的誘因,還要用以發展碳移除技術。蕭代基解釋,「政府用碳稅建立的碳主權基金,只能用利息移除溫室氣體,而不該動用本金,也不能用在其他用途。」
第二是建立一個完整、跨世代、動態、包括儲蓄與借貸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系統(dynamic emission trading system),在此排放交易系統中,排放者會被分配排放權外,還有除碳責任(CRO),「雖然現在可以排放溫室氣體,但也必須開始著手碳移除,直到未來全程的淨排放量為負。」蕭代基說。
蕭代基認為,碳稅或碳交易的經濟工具,不只要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還能更進一步推動碳移除,達到「淨負排放」的目的。他建議,政府正在研商《氣候法》中徵收碳費與碳稅,應考量到碳移除的必要性,設置「碳移除基金」,排放交易制度也應該修正成一個完整、跨代、動態、包括儲蓄與借貸的排放交易系統。
此外,報告也提到,利益團體可能要求將碳主權基金用於其他用途,或要求碳交易系統降低除碳責任,「這些政治與經濟上的障礙必然會發生」蕭代基直言,「當代人現在已經不願意承擔減碳責任,更遑論要負擔碳移除的責任。」因此必須更周詳地設計經濟政策工具,做到環境、經濟與社會的三贏,才能消除障礙。
蕭代基強調,若要解決氣候危機,未來的世界必將是一個淨負排放經濟體,雖然與我們熟悉的「淨正排放經濟體」密切相關,但也非常不同,需全球各國一同應對,他建議,行政院研擬的2050淨零排放路徑,應延伸至2050年以後的淨負排放經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