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藍鵲遭捕捉 北市籲勿觸野生動物保育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台灣藍鵲遭捕捉 北市籲勿觸野生動物保育法

2007年06月12日
摘錄自2007年6月11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近來有鳥友多次發現獲得網路國鳥票選冠軍的「台灣藍鵲」疑被民眾捕捉。台北市建設局今天表示,台灣藍鵲屬保育類第二級鳥類,違法獵捕、保育類的野鳥,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違法者將被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建設局表示,台灣藍鵲已列入「國鳥」決選,也是台北市的「市鳥」。牠們常在中低海拔的山坡地活動,在台北市的七星山系、四獸山,及陽明山都可見台灣藍鵲的蹤影,只要不受打擾,牠們都會去築巢。

建設局表示,民眾若架設網具、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等方式獵捕一般類的野鳥,主管機關可對違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籲請民眾珍惜動物,讓牠們能自然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