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24日舉行彰化外海「海峽28號」離岸風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第三次初審。此案由力麗集團及達德能源共同開發,今年才遞補上開發權,環評承諾歷經大減又加回來,專案小組最後建議修正後通過,交由大會決議。
「海峽28號」今年進入環差,也遇上環保署今年10月訂出新版「離岸風力發電開發計畫生態調查方法參考指引」,開發單位有義務評估參採,不過「海峽28號」針對其中的蝙蝠項目全數回以「不參採」,拒絕執行相關生態調查,在專案小組要求下,開發單位才承諾將蝙蝠納入監測項目。
今年遞補開發權進入環差 環評承諾曾大打折扣
「海峽28號」離岸風場位於彰化縣外海,由力麗集團及達德能源共同開發,2018年1月就通過環評審查,但未獲籌設許可。2020年8月桃園「麗威」風場的籌設許可因飛安問題遭退,由「海峽28號」風場在今(2022)年4月遞補,取得300MW的開發權,須趕在2025年完工併網。此案開發面積約73.8平方公里,變更後的單機裝置容量為8~15MW,風機數為40~64部。
「海峽28號」遞補上開發權、進入環差變更審查後,卻將原承諾「打樁噪音不超過160分貝」改為「打樁噪音超過160分貝的次數不超過總次數5%」,遭質疑大打折扣,其他多項環評承諾如鯨豚目視調查趟次、範圍、鯨豚觀察員數目也是如此。根據中央社,第二次初審環委更是直接要求開發單位臚列所有變更的監測、保護計畫,合理說明理由,如果無法說明就應維持原承諾。
24日第三次小組審查,開發單位大多進行了更正,打樁噪音回到160分貝限值;先前減為每年20趟的鯨豚觀察也改回30趟、並增加海洋爬蟲類調查。不過,遞補上開發權後,開發單位也決定加大風機容量、新增單樁式水下基礎,打樁所需能量也更大,噪音能否維持原先標準是一大課題。
噪音監測無法即時回傳 專家建議:至少能當日傳送資料
開發單位所做的模擬調查發現,施工產生的噪音強度不一定隨樁徑越大而增加,遭到專長為海洋聲學的台大海洋研究所教授黃千芬質疑,模擬並未考量打樁力道的變動,批評內容「流於形式」。
黃千芬另指出,國內施工中風場的噪音監測資料多非「即時回傳」,許多案場在打樁時已經超出環評承諾,但監測記錄是事後才交給環保單位,「都已經做完了,看到數值也沒有用」,希望開發單位能即時提供監測資料。
開發單位回應,打樁期間的水下噪音是即時監測,如果發現聲曝值超標,就會降低打樁力道、或檢視減噪設備的效能。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則表示,目前各開發單位都能即時監測,但因作業在海上,數據並無法「即時回傳」,現在做法確實是在事後收到監測報告,才向超標業者開罰;而初步檢視各家業者,「只有一家沒有違反規定,其他都有」。
黃千芬表示,事後傳來監測報告恐有造假風險,如果無法即時回傳資料,每日施工完畢也應有當天結果,例如在晚上10點之前將監測報告繳交給督察總隊,「避免(工程)做完後才拿到報告,結果一堆超標。」
石首魚求偶聲如何監測? 開發單位認還在研究
彰化沿岸是石首魚科重要棲地,除了是當地重要經濟魚種,還是中華白海豚的捕食對象。石首魚會在求偶期間會發出聲響,因此若風機打樁噪音過大,就可能衝擊其繁殖行為,間接影響漁民生計及鯨豚生存。
「海峽28號」風場範圍距岸僅14公里,靠近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為保護白海豚生態,承諾將在海域施工前進行聲學調查,確認無求偶聲音才恢復打樁。
不過環委李培芬表示,石首魚監測過去只在少數環評案件出現過,開發單位若無法說明求偶叫聲實際如何監測,就會懷疑承諾是否有其價值。開發單位回應表示,目前確實無法說明如何判別石首魚的求偶聲,他們也在研究相關調查如何進行,等有結果後再執行監測。
環保署今年10月訂出新版「離岸風力發電開發計畫生態調查方法參考指引」,在海峽風場環差案中,也要求開發單位評估參採。不過針對蝙蝠,開發單位卻全數回以「不參採」,拒絕執行相關生態調查。
環委張學文、李培芬都對此質疑「不是很合理」。經專案小組要求,開發單位才承諾將蝙蝠納入監測項目。
漁權爭議方面,開發單位僅表示,程序上已獲得彰化區漁會、農委會漁業主管機關的同意函,先前也有漁會代表表達對開發案的支持,「可以證實跟彰化漁民有良好互動和溝通」,未來會依相關法規、漁業補償辦法、電協金的運用和地方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