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昨(6)日舉辦「海峽離岸風力發電計畫(28號風場)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一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此案位於彰化外海,最初於2017年通過環評,今年4月拿下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風場遞補資格,獲300MW開發權,須趕在2025年完工併網。
「海峽28號」此次捲土重來,提出環差變更,包括加大風機規模、增加單樁式基礎、取消海上變電站,不過多項生態監測相關的環評承諾卻大幅刪修,環委決議該案補件再審。
海峽28號獲遞補資格 新增單樁式基礎卻沒地質調查 負面影響隻字未提
2020年8月,入選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的桃園「麗威」風場,因飛安問題,籌設許可遭退回,能源局展開備取作業。第一順位的「海鼎」風場因法規及時程問題無法遞補,最後由力麗集團及達德能源共同開發的「海峽28號」,在今年4月拿下300MW的開發權,須趕在2025年完工併網。
「海峽28號」離岸最近約14公里,開發範圍約98.3平方公里,配合廊道退縮後,風場面積為73.8平方公里。此次變更預計新增更大風機,單機裝置容量最高15MW,最少風機數可降至40部。同時,考量風場離岸較近,取消海上變電站設置,以減少工程影響。
開發單位也再新增「單樁式基礎」。開發單位指出,全球有80%的離岸風機屬此形式,工法相對成熟、且較能承受海床變動。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主任鍾瀚樞指出,雖然單樁形式全球佔比高,但主要採行的歐洲國家,海床底層都較堅固,彰化近岸海床則屬鬆厚的沉積層,不適合單樁式基礎,開發單位省下時間及財務成本,卻增添風險。
環委李錫堤也質疑,單樁式基礎打樁震動必然更大,影響更甚,環評書件卻隻字未提;此外,變更後加大風機、改變基礎,相應的地質調查卻「都沒什麼影子」,要求開發單位補充地震危害度分析及土壤液化潛勢分析。
開發單位則坦言,今年4月才收到遞補通知,相關調查及規劃確實來不及執行,但為了趕在2025年併網,已緊急展開各項調查工作,並保證基樁形式變更後,「相關保護效果不會打折扣」。環委亦要求開發單位比較不同基礎形式優劣,並承諾在地質條件允許下,評估優先採用「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
多項環評承諾大打折扣 地方政府批成本轉嫁給環境
「海峽28號」環差也刪減多項環評承諾,遭到質疑。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指出,開發單位最初承諾,除了每年30趟的鯨豚目視調查之外,也會在打樁期間每日派出觀測船,在中華白海豚熱區監看打樁噪音影響。但環差書件中僅剩每年20趟的鯨豚目視調查,每日監看工作也被刪除;鯨豚觀察員數目從原本12名,減少到只剩4名。
此外,由於燕鷗、黑面琵鷺及各種猛禽飛行路徑與風場重疊,原環說書承諾會在「施工前」完成鳥類調查,提出風機降轉可行措施,但變更案卻將時間延後至「取得電業執照後半年內」。以過去經驗來看,時程變更前後至少相差一年以上。
環委朱信表示,過去環差、變更內容對照表等案件,一般都是「承諾會變更好」,「海峽28號」的做法並不合理。彰化縣政府農業處也認為,此案各項承諾大打折扣,是將成本轉嫁給環境承受。
開發單位仍堅持,變更案沒有縮減承諾,書件內容調整是因先前規劃窒礙難行,例如過去承諾要在風場東側進行鯨豚調查,現在因有「中能」風場開發,而導致必須改變路線。不過針對鯨豚調查趟次、觀察員人數、降轉方案執行時間點變更等質疑,開發單位並未回應。
海峽28號風場離岸近 民間憂衝擊漁撈及養殖漁業
「海峽28號」離岸僅14公里,對於彰化沿海漁業的影響也備受關注。漁業署強調,「海峽28號」場址是彰化漁民傳統作業漁場,預計上岸的南側廊道則涉及牡蠣養殖區,應與漁民取得共識再開發。
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指出,6月中召開的「風場對牡蠣養殖影響座談會」,有近百位漁民反應風機施工拉高海水含沙量,影響牡蠣及文蛤育成率,建議「海峽28號」補充說明對於彰化縣養殖漁業的衝擊,並提出因應對策。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研究員吳斐竣則說,彰化沿海施工、規劃中的風場面積合計有440平方公里,整個彰化外海「除了航道就是風場」,漁民沒有作業空間,開發單位不應只籠統承諾溝通,也該具體提出衝擊減輕對策及共存方案。
開發單位則表示,已經與漁民及漁會持續溝通,施工前「一定會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