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赤蛙家園設保護區 民眾擔憂私有土地被限制開發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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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赤蛙家園設保護區 民眾擔憂私有土地被限制開發

2007年06月28日
本報2007年6月28日台北訊,李育琴報導

桃園楊梅731號水池,為台北赤蛙的重要棲息環境。桃園731號水池劃設保護區與鄰近土地開發間潛在的衝突,昨(27)日在民代主持公聽會上,縣府與地主以理性溝通暫告一段落。會中確認縣府計畫的保護區範圍全屬公有地,未侵犯民眾權益;地主也表達願意與野生動物和平共處的立場。學者則認為,縣府應善盡溝通輔導之責,監督開發案規劃與施工,以免損害設立保護區的美意。

設保護區 周邊地主唯恐權益受損

桃園縣楊梅鎮自來水公司731號水池因發現珍貴台北赤蛙,保育團體自2002年開始即向縣政府要求,希望公告該地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保護這片岌岌可危的溼地。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局終於在今年5月,將計畫書完成,送交農委會林務局,申請劃設保護範圍。

在731號水池送交審查的同時,卻引發鄰近居民的抗議之聲,立委黃昭輝昨日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邀集731水池周邊居民、桃園縣政府、林務局、及保育團體出席,為731號水池劃設保護範圍影響鄰近居民土地變更、財產權受損,要求縣政府與中央說明。由於731水池鄰近之高山頂社區,2002年即提出將農地變更住宅申請案,民眾抗議縣政府不顧人民財產權,將他們的土地劃設為保護區,不准他們進行土地變更。

然而縣府農業局代表劉邦漢說明,縣府送交之計畫中,僅公告731號水池1.5公頃之範圍為重要棲息環境,此區域土地屬於自來水公司與國有財產局,並沒有民眾所說侵害民眾土地所有權之事。

為平息民眾之擔憂,公聽會中決議,縣府劃設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只限於731號水池的1.5公頃,其餘範圍不得設為保護區域。此外,任何政府機關都不得以保護區為由,影響限制民眾土地財產之使用或開發。

這場公聽會,有超過50位楊梅鎮高榮里之居民一早搭遊覽車來到立法院參加,桃園縣議員陳賴素美在會中為陳情民眾說話,她表示,為了幾隻所謂的台北赤蛙,縣政府限制好幾百公尺的土地開發,連高速公路也畫進去了,她認為劃定的範圍太大,為了幾隻青蛙而影響到人民的權益,政府不應該讓老百姓擔憂,推卸責任。

當地地主彭女士表示,這片土地是5、60年前從祖父母繼承而來的。她並非反對進行保育,也說自己是動植物的愛護者,不會因為有稀有動植物而反對。不過,令他們生氣的是,縣政府從來沒有人向居民解釋,在提報中央公告為保護區時,並未取得當地居民的意見。彭女士說,她希望能夠保護池塘,也保護人民的財產權,希望能看到人與動物一起生活的情形。

評估開發案之生態衝擊 為縣府應盡職責

縣府未與民眾做充分溝通與說明,是爭議的起點。桃園縣農業局劉邦漢表示,去年確實為731號水池劃設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舉辦公聽會,也發文給各鄰鄰長,他認為,可能是因為民眾認為731水池重要性不大,因此未踴躍出席。

今年3月13日,針對高山頂社區土地變更案,縣府發文給內政部都委會,表示此開發案鄰近即將規劃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的731號池,「勢必會衝擊當地自然生態」。劉邦漢說明,這是該單位在呈交開發案給中央審核時,應盡之責任,告知審查單位鄰近的生態環境影響之評估,而審核權則在內政部。

立委黃昭輝釐清731號水池劃設範圍與民眾的疑慮後,最後做出會議決議:縣府劃設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只限於731號水池的1.5公頃,其餘範圍不得設為保護區域。此外,任何政府機關都不得以保護區為由,影響限制民眾土地財產之使用或開發。

保護赤蛙家園 政府宜積極督導設計

荒野保護協會保育部主任周東漢會後表示,保育團體並非要阻止民眾進行土地變更開發,而是希望周邊居民一起來維護這片溼地,民眾瞭解其重要性,願意在其自有土地上建立有利野生動物棲息之環境,例如緩衝的綠帶,而非採用水泥化的工程,破壞動物棲地。

台北市立動物園野生動物保育研究中心執行長林華慶也說,民眾的表現在他看來是願意配合、可以教導的。他表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的意義,不是完全阻止民眾進入,限制周邊開發,他認為縣政府在審核相關土地開發的申請案件時,應與民眾進行充分溝通與指導,教導民眾的開發案設計規劃對生態有益。

因此,儘管縣政府表示731號水池公告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範圍未侵犯民眾土地使用權益,更重要的是,往後周邊民眾開發案的規劃設計與施工方式,政府應給予指導與監督,否則就失去了劃設保護區的意義。

作者

李育琴

站在南方的土地,用平躺的島嶼歷史視角,說環境與人的故事。炙風拂面,腳踏黏土之時,試著讓心保持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