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讓蝶道之啟示 | 環境資訊中心

國道讓蝶道之啟示

2007年09月18日
作者:詹家龍(台灣蝴蝶保育學會研究員)

紫蝶特殊的越冬生態造就其大規模且固定的春季北返生態。圖片來源:詹家龍2007年清明節前後,國道高速公路局破天荒的推出一套因應「蝶道」的國道三號運輸計畫,引起國際媒體的廣泛報導及社會各界持續且高度關注。而事件主角是一群看似毫不起眼,被雲林林內的在地人稱為「清明蝶」的紫斑蝶類(Euploea spp.:Lepidoptera;Nymphalidae;Danainae in Taiwan),由於其具有如候鳥般群聚越冬現象,導致在春季北返期間的移動路徑(蝶道)和人類行走的道路(高速公路)產生重疊。於是一場史無前例的:人類有自由通行,蝴蝶有自由飛翔權利的生態拔河賽就此展開…

筆者最初是在2002年追蹤紫斑蝶移動生態時,在雲林林內發現紫蝶大規模遷移的現象;持續進行蝶道監測後,進一步在2005年記錄到單日超過一百萬隻單位蝶流量通過的現象。隨後在2006年發表「台灣產紫斑蝶屬季節移動」,經義守大學鄭瑞富及林鐵雄教授表示對此議題合作之興趣,而進一步與國道高速公路局進行相關報告,獲得該局重視而展開後續一連串的護蝶行動。

儘管台灣產紫蝶的越冬生態早在1970年代便被證實,包括近不過長期以來並未受重視。近年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台灣已知的紫蝶幽谷共有31處,分別位於高雄、屏東、台東3縣市的南部低海拔山區,其中8處在文獻中指出的大型越冬棲地皆已遭到破壞,另外13處越冬棲地族群量也處於低密度狀態。這顯示紫蝶越冬生態正在衰退之中,相關保育工作的推動是個必需面對的課題,因為在我們試圖解答牠們的生態之謎前,大紫斑蝶(Euploea phaenareta juvia Fruhstorfer)在我們尚未瞭解牠們的1960年代,便已在台灣滅絕了。

越冬型蝴蝶谷。圖片來源:紫蝶全球資訊網紫蝶越冬生態在台灣逐漸消失的原因,不僅僅只是因為越冬谷地的破壞,大規模季節性移動的特性也導致其在遷移過程中面臨生存危機。因此在相關保育政策的制定上,應同時保護其越冬地、遷移路徑、暫棲地及繁殖地,才能確保其不致因人為因素遭到破壞。

紫蝶生態上的大規模遷移、特定時間季節及固定路線的3大特性在動物界並非特例:舉凡灰面鷲過境恆春半島、黑面琵鷺在台南七股的越冬及台北瑞芳的摺翅蝠繁殖洞穴,也都面臨相同的生存危機。

遷移性野生動物的生存需仰賴途中特定的棲地生態,因此更容易受到旅途中的多種威脅,如繁殖棲地減少、遷徙途中的獵捕等。1979年遷移性野生動物保育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Migratory Species of Wild Animals (CMS)在波昂正式簽訂,用來專門保護與管理全球包括空中、陸上及海洋之遷移性動物,要求各國嚴格保護公約中列出之物種,如候鳥、鯨豚、海豹、蝙蝠等及其棲地。此公約為國際上第一個自然保護公約,全球約有80個國家已先後簽署。

群聚吸水的紫斑 。(圖片來源:紫蝶全球資訊網)由於生物在本能的驅使下往往只能夠依循著固定的路線進行遷移,一旦棲地因為人類活動而破碎化,往往會造成瓶頸效應,其影響將是深遠的。但是國內現行的環評制度,並未針對這類生物進行明確的調查及保護規範,如此一來很容易因為調查時間及規模的不足而沒有記錄這類的生態現象。故現行的環評制度應針對此加上但書,也就是在環評通過後或是現有的人工建設,如經學術研究機構確認此類遷移路徑的存在後,應召開公聽會邀集學者專家確認此一生態有其重要性時,政府亦應進行監督改善將影響降至最低。

國道三號開通至今不過約5年的時間,對於紫蝶遷移及族群量的影響有多大尚待評估,但只要各方人士通力合作,就像這次的「護蝶行動」,展現出來的是從政府、學術單位、保育人士到全國民眾對保育台灣美麗而獨特的生態資源,存在著共同一致努力的目標,即使距離零傷亡的目標尚遠也不必氣餒,因為這只是一個開始!

延伸閱讀:紫蝶返鄉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