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03日
摘錄自2007年11月2日新華網東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07年夏季,北海道苫小牧一家肉品加工企業以豬肉冒充牛肉被曝光後,農林水產省設置「食品舉報電話」,至9月底平均每月的舉報電話有300多次。一系列食品醜聞浮出水面,札幌市名糕點企業「石屋」、三重縣伊勢市的老鋪「赤福」、大阪高級料亭「吉兆」篡改布丁和果冰保質期陸續被揭露出來。
以次充好的案例也不少,比內雞、薩摩雞、名古屋雞是日本的3大名雞,其中比內雞1943年被定為天然產品,農林水產省對飼養方式有嚴格規定,價格也比普通的雞貴幾倍。最近,秋田縣大館市食品加工企業用不能食用的不下蛋老母雞冒充比內雞長達30多年的事件被曝光,讓民眾感到震驚。
日本的食品保質期標示有「消費期限」和「品嘗期限」兩種,用年月日表示,前者指食品不用擔心腐爛安心消費的期限,對象是包括制作日在內5天內品質不會下降的食品,如盒飯、糕點、肉類和牛奶等。「品嘗期限」用於相比之下不易變質的食品,一般包括制作日在內5天以上的食品。如冷凍食品、乳制品、果醬、香腸和煎餅等。
消費和品嘗期限超過一兩天,食品一般不會壞,超過期限時間越長食品變質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各大商場的食品只要到了期限,應全部下架扔掉。為了不讓食品短缺,出現一些過期食品在所難免,造成的浪費一般打在生產成本之內。但一些不法食品企業篡改食品保質期,把過期食品換個標簽拿出來再賣,或用過期牛奶制作糕點,使食品質量打折扣。雖然很難吃出味道不同,但實際上食品有變質的可能性。
首相福田康夫1日要求國民生活擔當大臣岸田文雄對直接關係國民生活的制度和法律進行總檢查,重點是食品,要求年內提出報告,找出漏洞,來年國會提出修正案,通過完善法律讓日本成為「希望和安心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