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開與徵收環境稅 日本的二氧化碳排放管制對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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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與徵收環境稅 日本的二氧化碳排放管制對策

2005年09月28日
作者:吳斐竣(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日本新任眾議員,同時是自民黨環境小組負責人的水野賢一,16日應亞東關係協會邀請,出席2005年台日科技高峰論壇,就日本環境政策發表專題演講。針對二氧化碳排放管制提出資訊公開與徵收環境稅兩種可能做法。

水野指出環境問題區分為全球性與地域性。前者如地球暖化使得日本50年來櫻花平均早5天開花、而楓葉慢2周轉紅。地域性污染如1960年代日本曾發生嚴重的公害事件,多起因於某些企業的錯誤,因為過去加害人與受害人都是特定對象,故容易提出解決對策。但全球暖化問題卻是難以訂定對策的,因現在每個人同時是加害人也是受害人。水野表示,現在完全不排二氧化碳是不可能的,單純依靠規範並不能解決問題,因此他建議兩種可能對策:資訊公開與徵收環境稅。

資訊公開避免無謂的排放

第一項對策是,環境資訊必須公開。過去各個企業對於二氧化碳排放量並沒有義務公佈,但是現在法律規定各工廠排出量要自行統計後向政府申報。企業不是不能排放二氧化碳,然而資訊公開責任可以避免無謂的排放。我們也要求企業自律並自行提出環境報告書,說明自己的環境政策。據統計,二氧化碳總排放量中,企業佔8成、家庭佔2成。無論工廠、運輸業、辦公室的排放量皆必須公開。英國、歐盟已經實施此項企業自行申報的義務,日本則是今年才開始。在1992年時,日本政府規定354種有害物質必須申報,現在再擴大申報範圍而包括二氧化碳,要求企業公佈資訊可以讓更多一起監督。當然要求所有公司都申報,有實際上的困難,目前規定排放量3000公噸以上的企業一定要申報,比歐洲的規範還要嚴格,總計全日本約有16000家工廠有義務申報排放量。

環境稅的長遠影響

第二項對策是徵收環境稅。這個議題目前還在討論中。溫室效應氣體在各種場合皆會排放,也不可能要人不開車。與其限制,不如教育民眾,開車或用電都是增加消費,對自己是不利的;徵收環境稅稅讓人了解過度使用的負擔,朝不要浪費的方向誘導民眾。環境稅專門用在二氧化的碳對策,贊成與反對兩派還在爭論,具體作法與稅收運用方式也未定,一般可接受的稅率是排放1噸徵收3000日幣的環境稅。產業界持反對立場,對鋼鐵石化業尤其有重大影響,他們主要質疑徵收的有效性,就像是石油漲價而開車人並沒變少。但環境稅本身不能節省能源,短期可能看不出效果,但預期有長期影響,如換車時就會考慮購買省能源的汽車。至於鋼鐵業提出課稅將轉移生產到中國的問題,則要針對不同企業考量不同型態的對策。

最後水野提醒眾人,環境保護需要跨國合作。環保問題就像疾病,越慢治療越惡化,我們應在早期階段採取行動。

日本四大公害訴訟

病名 地點 原因 症狀 污染源 訴訟時間 結果
痛痛病 富山縣 腎臟受損、骨軟化症 三井金屬 1968~1972 被害者勝訴,賠償金5700萬
水俣病 熊本縣 水銀 聽力、視力、運動、語言障礙 CHISSO 1969~1988 病患、企業、政府三方和解
水俣病 新潟縣 水銀 聽力、視力、運動、語言障礙 昭和電工 1967~1996 病患、企業、政府三方和解
四日市喘息 三重縣 空氣污染 喘息 四日市石化集團 1967~1972 被害者勝訴

表格資料來源: http://www.d4.dion.ne.jp/~aois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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