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獸足跡—最古老的書寫方式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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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獸足跡—最古老的書寫方式

2006年03月01日
作者:歐尼斯特.湯普森.塞頓;譯者:路曉藍

動物記4 野獸足跡

 【編者前言】

台灣民眾飼養寵物的風潮漸起,在貓狗等家庭陪伴動物之外,人們對於野生動物的有限了解,很可能影響野生動物的生存權;在看似由人類主導的地球上,人與動物之間的關係應有更多想像的空間。本報與晨星出版社合作,自即日起每週三摘錄刊登「動物文學之父」塞頓的經典著作—《動物記》。本書共四冊,可謂動物自然觀察書籍中的瑰寶,塞頓生動描述的野生動物故事,是認識動物非常有趣的生活教材。


 「我希望自己能到西部去,加入印地安人部落,這樣我就不用上這些課了。」一個覺得學習發音毫無意義的小男孩鬱鬱寡歡的說著。

「你這麼想可就大錯特錯囉!」作家回答:「小印地安人從很小的時候就必須上很多課了──而且不僅課程艱難,懲罰也很嚴厲喔!」

「對他來說,失敗中最令人恐懼的處罰就是『必須捱餓直到成功為止』;而他的閱讀課也是其中最重要的課程。」

「在考試當中不是只考學過的二十六個字母,而是上千個字。那些字不僅沒有清晰直接的印在書上,而且很模糊不清,只有一點點的痕跡;這些課程無法坐在室內舒服的椅子上學習,也沒有充滿智慧又有耐心的老師隨時在旁指導。甚至通常是必須獨自一個人進入森林裡,而且無論天氣如何都必須照常進行。」

「他必須慢慢破解和閱讀那些用地球上最古老的書寫方式所寫出的字母和句子──那種書寫方式和現在的比起來,老得就像埃及的象形文字、尼普爾(註)的圓柱體和山頂洞人的圖畫一樣。那是一種比人類歷史還久遠的書寫方式,也是到處都有的書寫方式。我指的就是留在砂土、泥地或雪地上的動物腳印。」

「每一個獵人──無論是紅人或白人──為了不要犯錯,都必須學習去閱讀這些文字。而且,他必須辨認出來這些有時清楚、有時模糊;有時筆直、有時扭曲;有時簡單、有時卻又複雜的方式所寫下的那些令人困惑的各式各樣句子,並敏捷且精確無誤的跟隨它們。如果獵捕的結果是成功的話,那就會供應給他一天的食物。」

這就是小印地安人的閱讀課程,而且是永遠不會被取代的方式。

無論這些野生的四足動物去過哪裡,都會在牠們去過的地方留下詳細的紀錄。自然學家也必須學習一些精通這種古老藝術的方法。對在做野外調查的學生來說,它的用處更是永久的;如果不懂這種藝術的話,他將永遠無法了解那些住在森林裡的居民。

有一個最最顯著的事實告訴我們,野生動物永遠比專家們能想像到的要多得多。舉個例子,在紐約市區的三○公里距離裡,就充滿了五○種以上,無法計數的鳥類、爬蟲類或魚類,而且有四分之一以上是數量非常多的。或者更詳細地來說,在大紐約區的範圍內,過著自由又平常生活的野獸,至少就有十幾種,而且半數以上都是尋常可見的。

舉個實例來說:沿著斯塔屯島到長島的海岸走,一定會發現水貂、麝香鼠和浣熊,蝙蝠就更不用說了。在森林裡會發現花松鼠、紅松鼠、飛鼠、花栗鼠、鼴鼠和地鼠。田園四周和住家附近則會發現很多的家鼠和沼澤鼠。袋鼠、土撥鼠、臭鼬鼠和鼬鼠也很常見,還有很多其他種類的動物會到處出現。

「那麼,為什麼我們從來都沒看到過?」這通常是最先被提出的問題,而答案其實很簡單。

從很久以前,野獸就已經學會了一個重要的教訓:人類是你最大的敵人;無論如何都要避開他們。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只在晚上現身。人類是一種日間動物,他們在大多數野獸喜歡的昏暗柔和光線下或黑暗中是個瞎子。

很多動物總會將自己的行動限制在微光或幽暗中,而有一些以前是日間活動的動物為了避開人類這個大敵,也放棄了一部分工作的時間。

就是因為這樣,牠們才能不需經過我們的同意,甚至在我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得意洋洋的在我們的桌子上吃我們的東西。牠們自在的來去,而這個世界卻對牠們一無所知。牠們的存在可能長久以來都沒有受到懷疑,但是有一件事情是獵人、捕獸者和自然學家都非常了解的──

無論這些野生的四足動物去過哪裡,都會在牠們去過的地方留下詳細的紀錄。這些牠們在森林裡留下的腳印和步態,都是牠們生活中的一部分故事。

這些不顯眼的腳印中的每一個,都是牠們在那段時間、在那個地方活動的一個最佳紀錄。我們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有耐心的探索和辨識那些紀錄,並從中了解更多這些留下紀錄的動物。即使我們並沒有親眼看到那些動物,也一樣可以了解牠們。

野蠻人比文明人更深入了解這種藝術,因為追蹤是他們非常嚴肅的日常工作,而且他們沒有因為讀書而傷害了眼睛。就跟做其他事情一樣,做這件事情也必須具備智慧;然而,有一個顯著的事實顯示,人類中被視為最未被開化的人種──澳洲黑人──卻被視為世界上最好的追蹤者。這不僅是因為他們擁有受過培養和訓練的雙眼及注意力,還因為他們還保有文明人已經喪失的嗅聞能力。他們能跟隨新鮮腳印的原因之一,就是靠著他們的嗅覺。

註:美索不達米亞古城。

關於作者:

一生為動物作傳的人

歐尼斯特.湯普森.塞頓(Ernest Thompson Seton , 1860-1946)

他一生中都在倡導「大自然是非常美好的事物」的觀念,最崇拜狼和印地安人,因為他覺得狼是造物者創造出來的動物中最聰明神聖的物種,而印地安人是人類中最好的人種,他們和大自然處得最和諧,也最尊敬大自然。他自稱「黑狼」,並終生提倡貼近自然的生活方式。

塞頓從1890年代至1946年過世的這段期間,寫過約60本著作,並在雜誌上發表過400餘篇文章,作品深受羅斯福總統、馬克‧吐溫等人讚譽。

※本文轉載自晨星出版社《動物記4 野獸足跡》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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