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台灣回顧:漁業政策毀珊瑚 保育團體喊煞車 | 環境資訊中心
回顧與前瞻

2008台灣回顧:漁業政策毀珊瑚 保育團體喊煞車

2008年11月24日
策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撰文:李育琴

珊瑚礁是海中熱帶雨林。圖片來源:陳昭倫。新政府上台,海洋保育即出現一大危機。2008年5月底,農委會漁業署公告將重新開放珊瑚漁船96艘,可在5個海域、共7811平方公里的面積作業。原本擁有珊瑚捕撈執照的漁船僅剩3張,且不再發照,但農委會卻在新政府剛上任,即公告實施「兼營珊瑚漁業漁船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以兼顧漁民生計與資源保育目的為名,重新開放珊瑚漁業執照申請。學者批評,大開保育倒車。

根據聯合國世界糧農組織(FAO)的統計,台灣寶石珊瑚平均年產量高居世界前五名,農委會漁業署漁政組組長黃明和在珊瑚漁業公聽會上表示,台灣為寶石珊瑚的主要加工出口國,但漁業署的漁業年報卻無任何統計資料,「為有效管理珊瑚漁業,因此重新開放漁船申請執照。」

面對學者與媒體批評保育開倒車,農委會表示,深海珊瑚生長環境為水深超過100公尺之海域,屬於寶石珊瑚類,以紅珊瑚為主,與淺海珊瑚不同,對漁業棲地影響不大。此外,政府明定的珊瑚可捕撈區域在距岸12浬外;而且,採捕漁船須裝設漁船監控系統、填寫漁撈日誌,所捕撈之珊瑚須經指定之漁會以公開方式交易,單船年出口量以120公斤為限,且核准作業漁船數由最高96艘逐年遞減,兼營許可以1年為限,違規者即取消其兼營許可。

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批評,農委會不但開放96艘漁船,雖說會加強管理、逐年遞減,但新的規定卻未訂出遞減速率,也未對漁具、漁法有任何規範,更沒有對珊瑚株徑大小、高度等規格及總採捕量限制,對於台灣周邊海域珊瑚,可謂生態浩劫。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泰迪則認為,漁業署的「積極管理」根本是空談,開放前無法管理好珊瑚漁業,導致非法漁船的數字是合法漁船的30倍,叫人如何能信任全面開放後政府真的能對珊瑚採捕作有效的控制?

另一方面,農委會認定深海珊瑚的採捕不影響漁業棲地,但保育團體及專家學者指出,黑珊瑚已列入華盛頓公約(CITES)二級保育物種,紅珊瑚也可能於2010年列入,未來寶石珊瑚貿易將受到更嚴格的規範,珊瑚採捕必須符合「無傷害採集」的標準,才能在國際上進行交易。

但是台灣的珊瑚採集是否合乎「無傷害採集」?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昭倫指出,台灣珊瑚捕撈採用的是「糾纏網」(俗稱珊瑚網),在美國是被禁用的「非選擇性漁法」(又稱不永續漁法),因糾纏網會干擾其他海洋生態系,並破壞深海珊瑚礁。不過,台灣的漁民表示,多年累積的經驗,加上GPS定位,定點捕撈並不會對破壞海洋生態。

宜蘭縣寶石珊瑚漁業促進會理事長伍文章,在珊瑚漁業公聽會上呼籲環保團體體諒漁民的辛苦,他說專家口中的「非法珊瑚船」,每艘都代表著好幾戶家庭的生計,整個珊瑚漁業從捕撈、加工、到貿易,全體上下游從業人員的人數也不少,千萬不要一句「為了環境」就抹殺了這些人賴以維生的珊瑚漁業。

珊瑚漁業的重新開放,牽扯出珊瑚漁業、寶石產業、海洋保育、國際貿易諸多問題,農委會在飽受批評後指稱此政策是前任政府所決定,新政府僅是完成公告程序,而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則表示任內絕不會再核發執照。

回顧台灣珊瑚漁業的發展,在1983年以後,政府就沒有核發珊瑚漁業的執照,而根據漁業署的資料,2008年全台灣僅剩下3艘合法的珊瑚漁船,如果漁業署不續發執照的話,在2008年底前,合法的珊瑚漁業將走入歷史。2008年5月農委會重新開啟珊瑚漁業,重新核發的96張執照,可說是今年十年一度的「國際珊瑚礁年」最諷刺的作為。

作者

李育琴

站在南方的土地,用平躺的島嶼歷史視角,說環境與人的故事。炙風拂面,腳踏黏土之時,試著讓心保持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