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北投行義路「溫泉產業特定區」都市計畫案,內政部都委會昨(18)日召開第3次專案小組會議,民間環保團體台灣生態學會、荒野保護協會、綠黨等均到場關心,質疑變更案將溫泉業者長期違法行為就地合法的正當性,並表示這個此案不當,將破壞台北市的保護區體制。
此案由台北市政府於去(2008)年4月15日通過變更,並由市府層報內政部核定中,由於計劃內將變更緊鄰陽明山國家公園之保護區17.65公頃,環保團體正積極監督中。環團認為,台北市保護區歷來遭遇蠶食鯨吞不斷,保護區政策面臨嚴厲挑戰,市府20多年來未依法進行通盤檢討,未堅守保護區「保護」的終極價值,更放任違規土地使用活動挑戰保護區,廣開方便之門進行個案變更企圖就地合法,將開啟台北盆地未來災難危機。
會中,都計委員楊重信就規劃案的適宜性分析、總量管制規範的層面等提出許多意見,並表示計畫範圍屬於環境敏感及災害潛勢地區,個案變更應以安全跟保育為最高優先考慮。
楊重信表示,應在變更的17.65公頃做適宜性分析,而分析應把土石敏感溪流、河岸侵蝕、落石崩塌、潛在順向坡等環境敏感因子都套入,篩選掉不適合開發的地區並做明白標示,可以發展的採總量管制,其他全部禁止。他建議「變更範圍大沒有關係,專用區內再劃土地使用分區,例如溫泉發展用地、保育用地。」但市府人員認為這會牽涉到課稅問題,因為原本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區後,計畫範圍內要課的稅全都依照產業特定區相關規定,若照楊重信老師所講的,溫泉特定區在再劃分區,影響的是被劃入計畫區內的非溫泉業者產業 。不過,楊重信則強調說「不能因為稅,把理想拋棄掉」。
他也指出,實施總量管制有很多層面,應包含溫泉水的利用、建築量體總量,目前建築量體的部分僅有容積率、建蔽率的限制,未規範總樓地板面積上限,應做管控,以此為依據重新檢視公共設施配置容量。
綠黨潘翰聲表示,反對以開發許可方式解禁保護區,違法建物就地合法會破壞都市計劃機制,違建存在許久為何市政府無作為?台灣生態學會廖本全認為,台北市保護區變更案子一個接一個,內湖慈濟案、貓空、行義路溫泉、至善路釣蝦場,這幾個案子中,保護區是被其他土地使用活動覬覦的地方,「很多業者都在等著看潘朵拉的盒子如何被打開」,目前所有個案變更都是基於開發、利用,而非保護,他也指出「市都委會針對這個案子討論第576會議附帶決議,台北市政府應針對保護區個案變更建立審議依據、政策指導綱要,但今天報告內容並未看到」。荒野李慈雯則表示「基於保護區劃設的意義,反對沒有原則、正當性的破壞保護區劃設依據」。
會議中環保團體一再陳述希望市府釐清保護區的功能、價值與定位,並質疑為何市府民國68年後不再辦理保護區通盤檢討。對此市府表示「保護區可否作適當使用、範圍可否調整是價值觀的問題,民國68年是保護區變更為建地,現在政策是不以保護區尋求建地為原則,沒有實質辦理保護區變更的需求。」都委會委員楊重信認為針對保護區變更政策市府今日仍未清楚交代,本案個案變更有無符合市府保護區變更要件需一個一個檢核。
而此次會議僅有兩位都委會委員到場,環團表示前次提出的意見仍有許多未回覆或選擇性回答無法釐清事情,希望市府之後能事前提供開會相關資料,讓民眾參與機制更完備。
最後兩位委員表示,將確實彙整與會者意見,做為下一次審議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