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07日
作者:John J. Beecham(IUCN-BSG人熊衝突專家團隊主席);翻譯:台灣黑熊保育協會
政府機關要先認定人熊衝突是個應該正視的問題,這樣可以降低經濟損失,贏得民眾的尊重與信任。如果對於地方社區所面對的風險不予承認,或是對於遭受影響的人家之損失予以輕描淡寫,那麼只會造成民眾對主管機關的怨怒,抗拒對保育的努力,引發私底下對熊隻的報復行動。對於民眾提出的有關於熊的抗議,政府若能迅速地回應,並傾聽受影響社區的民眾心聲,那麼短期內是會有幫助的。長期的助益則有賴於政府主動採取漸進的政策,以平衡地方與整體社會的利益。
人熊衝突的管理
解決人熊衝突的第一步就是要先辨識該衝突狀況的具體性質、程度與地點。科學化管理的行動可以降低人熊衝突的頻度與嚴重性。不過,有關於熊的狀況與生態環境,以及對於造成人熊衝突事件提高的因素,這方面的科學知識通常是不足的,無法做出周全的決策。人類文化與社會體系的知識有助於我們瞭解受影響之社區對於問題的觀感,以及對於熊的態度,進而可以提出地方民眾跟廣大社會群眾都可以接受的平衡解決方案。
那些受到熊影響的人通常都願意參與降低人熊衝突的行動。這些和熊相關的人,彼此的觀念、價值、需求都不一樣,必須先予以辨識與瞭解,才能找出有效、長期與具人道的解決方法,使所有人獲益,而不至於對整個熊族群造成負面衝擊。另外同樣重要的一點,就是一定要在人們對熊的容忍度開始下降以前,先發制人,採取積極的方法解決衝突,否則人們就會比較欠缺意願去找出一種不會對熊有負面影響的解決方案。
要制訂解決人熊衝突與熊管理的政策,需要民眾之意見表達與政治決心。成立地方工作小組也可以協助擬定有效的計畫,並採取行動以降低衝突的程度,前提是決策結構具備有效性、有資源可以運用,並且重要的權益相關人都參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