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欲制定生物剽竊法 保護原住民族權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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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欲制定生物剽竊法 保護原住民族權益

利用原住民傳統知識開發新藥的製藥公司 將需做出彌補

2013年05月10日
本報2013年5月10日綜合外電報導,林雅玲編譯,蔡麗伶審校

歐洲議會目前正討論「生物剽竊法」草案,若立法成功,把原住民族知識(如草藥)化為商業用途的企業,必須做出彌補。

這個法案遵循國際公約對於利用生物多樣性的規定(即《名古屋議定書》),要求藥廠需要持有當地居民或原住民的書面同意書,才能開發該地的遺傳資源或利用他們的傳統專有知識。而有關當局也有權制裁未遵守的公司,藉此保護地方利益免於歐洲大公司的掠奪。

南非祖魯人的傳統藥材,MercyWatch提供

南非草藥成為德國公司的專利

這份利用遺傳資源的草案由綠黨歐洲議會議員(Green MEP)伯列爾(Sandrine Bélier)提出,其中援引德國製藥公司在南非的一項交易做為例子。

狹花天竺葵(Pelargonium sidoides)以抗菌與祛痰的功效聞名,幾個世紀來,南非原住民族用它來治療支氣管炎和其他呼吸系統疾病。它能刺激神經系統,因此也被用於治療愛滋病和結核病。

2000年時,德國許瓦伯製藥公司藉由產品Umckaloabo(來自天竺葵)獲取龐大利潤,不過他們並沒有補償當地社群。接著他們申請專利,聲稱對該植物的醫療用途有專用權。

然而, 南非的非洲生物安全中心(African Centre for Biosafety)和瑞士的伯恩宣言組織(Berne Declaration)稱該專利是「非法壟斷源於傳統知識的遺傳資源,全然違背生物多樣性公約。」在他們的呼籲下,該專利於2010年遭撤銷。

伯列爾表示,法律應該要幫忙保護生物多樣性,並確保當地人民在貢獻自己的資源和傳統知識時,也獲得適當補償。

隨著藥廠不斷在植物和動物身上尋求治療常見疾病的解藥,確保原住民族的財產權也越來越緊迫。伯列爾說:「例如愛滋病的解方,可能來自一種昆蟲。」

既得利益

目前只有16個國家批准《名古屋議定書》(Nagoya protocol)。歐盟和其27個成員國中有24個已簽署該公約,但尚未批准。他們批准之後,《名古屋議定書》應該很快能達到它生效所需的50個國家。

不過既得利益成了阻礙,特別是歐洲的製藥行業。伯列爾接受「歐洲動態」(EurActiv)採訪時表示,「遺傳資源有90%在南方國家,但是有90%的專利屬於北方國家。」

她指出,「已批准公約的16個國家都位於南方,不過利益共享原則也適用於歐洲領土」,像法屬圭亞那是法國在南美洲的領土,其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將能帶來利益。

如果歐洲通過議定書,對他們的生意也會有正面的影響。伯列爾表示原住民族和當地社群,很可能會回報這些尋求保護其生物多樣性與智慧財產權的國家和企業。

伯列爾提到許多公司已經開始主動採取彌補原住民族的措施,「已經有公司私下想要對抗生物剽竊的行為,我們必須凸顯這麼做的公司。」

接下來幾個月,歐盟部長理事會針對這個議會修正案進行辯論。伯列爾表示,「我希望草案能獲得理事會的支持並通過一讀,不然,我們歐洲將失去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領導地位。」

一般認為,英國會在2014年10月於韓國舉行的《生物多樣性公約》(CBD)國際會議上,正式通過《名古屋議定書》。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世界有40億人(佔總人數的80%)在第一線醫療時使用草藥。

※ 《名古屋議定書》制定背景

2010年的《生物多樣性公約》(CBD)國際會議上,通過了資源利用和利益共享的《名古屋議定書》。《生物多樣性公約》是在1992年於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地球高峰會時敲定的,公約提及:

  • 各國對其生物資源擁有主權。
  • 利用遺傳資源前需要事先知會並獲同意,同時必須共同協定條件。
  • 利用遺傳資源所產生的利益,應在公平和公正下,與提供資源的國家共享。

《生物多樣性公約》也涵蓋原住民族和當地社群利用生物資源的傳統知識,以及公平分享這些知識產生的利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