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食管法 罰款最高擬逾千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修食管法 罰款最高擬逾千萬

2013年05月30日
摘錄自2013年5月30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續審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召集委員蘇清泉表示,罰則共識最高到新台幣1500萬元、致死則無期徒刑。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持續逐條審食管法修正草案第15條增列第10款「問題澱粉條款」,希望可以送出委員會,排上明天立法院院會。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昨天討論多以制度面,今天將討論罰則,是否會罰到千萬元,則仍有爭議,立法委員提出不同的版本仍需再討論,但共識是對不法商人重懲。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蘇清泉指出,比較可以接受的版本是罰款從3萬到1500萬元、在刑責分為違法添加化學物質2年到7年、造成重傷及傷害7年到10年、致死則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