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新聞


  • 全面回收政策電池業者強烈反彈

    全面回收政策電池業者強烈反彈

    含有汞和鎘等污染物的水銀電池,環保署已開始進行全面回收。在實施2年之後,由於成效不彰,環保署將於1998年公告,下令強制回收所有乾電池。電池進口業者以政策前後矛盾和全面回收將增加電池售價等理由,提出強烈反彈。被列為一般廢棄物的水銀電池,自2年前便進行回收的工作。處理方式是在堆積到一定量時,再行運送到國外進行掩埋,但2年下來,水銀電池無法有效回收,不需回收的碳鋅和鹼性電池倒回收了不少。因此環保署便計畫自1998年起全面回收所有乾電池。恆隆行副董事長曾恆隆表示,環保署既已推動環保標章的識別標幟,且符合該標幟的電池也得以免回收,如今卻又下令計畫全面回收電池,政策的反覆令人費疑猜。統振公司總經理陳敦仁表示,由於電池業者屬於進口業者,在缺乏公會的支持之下,電池業無處投訴。業者將透過其他管道繼續向上層申訴,期盼全面回收計畫,能有轉圜的餘地。  

  • 柯林頓修訂美核武指導方針

    柯林頓修訂美核武指導方針

    華盛頓郵報7日報導說,柯林頓總統已經發佈使用核子武器的新指導方針,下令五角大廈減少著重於對諸如俄羅斯的超級強權打長期核子戰,轉而更著重於嚇阻較小型強權發動生物或化學武器攻擊。華盛頓郵報引述白宮官員的話說,這項新指導方針承認自前蘇聯瓦解以來,全球均勢出現根本性的轉變以及變化極大的威脅。這項新政策承認在一場大規模核子戰爭中沒有勝利者可言,但五角大廈仍須準備動用核子武器迅速有效因應較小規模的攻擊。郵報指出,美國總統16年來首次修改核武使用政策,可能更進一步促成裁減核子武器,因為未來已經沒有必要為了準備打一場戰爭而貯存大批核子武器。

  • 長期飲用有機物污染地下水 影響生育

    長期飲用有機物污染地下水 影響生育

    根據一項長達62年的研究報告顯示,長期飲用受到有機物污染的地下水,甚至會影響男性生育的能力。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教授陳家洵表示,根據日前發表的國外研究報告顯示,受到有機污染物的影響,北美男性的精蟲每CC減少150萬隻,歐洲男性則減少300萬隻。陳家洵表示,碳氫化合物污染台灣土壤及地下水的事故,已經屢見不鮮,從喧騰一時的桃園RCA事件、高雄煉油廠柴油滲入民房地下室以及桃園南崁中油管線漏油事件,都是碳氫化合物污染事件。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曾經在矽谷高科技工業園區內發生嚴重的地下水污染事件。台灣新竹科學園區是否也有類似的問題,仍是一個未知數。連國內地下水有機污染情況,環保署也說不上來。環保署表示,地下水立法的工作,將是當前環保重要的課題。

  • 長億球場弊案 八官商一審無罪

    長億球場弊案 八官商一審無罪

    台中地檢署分3波起訴的長億高爾夫球場竊佔國土案,歷經2年餘漫長審理過程,除第1波楊天生等人被控竊佔國土並違反山坡地保育法與水土保持法部分,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提起上訴外,檢方依貪污罪嫌第3波起訴的台中縣政府工務局長陳良義等八人,6日亦經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定官商勾結的積極事證不足,均獲判無罪。台中地檢署不服,準備提起上訴。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長億負責人楊天生向教育部申請設立高球場時,並未將聯外道路一併申請,待教育部核准高球場設立後,才指示天星建築事務所負責人張奕閔須將聯外道路併入,以擴大球場範圍,因此張奕閔與縣府官員陳良義、林嘉 鎮、郭群芳、施連卿、張啟燻、吳俊德及從中施壓的當任縣議員王榮賢等八人,皆涉共同圖利私人罪嫌。合議庭根據其他證人證詞認為張奕閔等人並無圖利故意,均判無罪。由於判決結果與社會期望落差甚大,判決書內容又有不少疑義,因此台中地檢署決定近日內提起上訴。

  • 對抗溫室效應危機是全球領袖不可逃避的責任

    對抗溫室效應危機是全球領袖不可逃避的責任

    各國在1992年巴西里約地球高峰會議中簽署了「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已開發國家承諾在公元2000年時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回復到1990年的水準。然而美、加、日、澳等工業國家不僅未見減量,排放量且持續增加。此次京都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藉由訂定具體減量標準,並簽署具有法律效力議定書的方式,強迫各國付諸行動。然而,根據這幾天的會議發展,除了已開發國家的減量標準爭議不決之外,開發中國家基於發展國家經濟使人民脫離貧窮的必要性,認為目前沒有減量的條件。理想的作法,應是分階段推動全球減量工程,第一階段即是已開發國家減量,這是京都會議的任務;第二階段則在2010年時開始開發中國家減量。在第二階段,便應改按「人均排放量」為基礎,屆時。我們認為「排放權交易制度」應及早建立,除此之外,在考慮氣候與土壤等天然條件下,以「人均植樹量」補充「人均排放量」的制度也應建立。願世界主要國家的領袖們拿出決心,為人類的前途盡到應盡

  • 民進黨:拜耳案尊重民意公聽會取代公投

    民進黨:拜耳案尊重民意公聽會取代公投

    據了解,民進黨中央高層選後對拜耳案緊急進行了解,並與台中縣新任縣長廖永來協商過後,決定改由黨中央接手,並以地方公聽會取代公民投票,聽取地方民意;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陳文茜表示,拜耳案的處理,是民進黨能否順利轉型的關鍵,民進黨要藉此證明民進黨「關心環保但不盲目」,使拜耳案成為該黨處理重大投資的「典範」。陳文茜6日表示,民進黨執政的地方反對國際知名大廠投資案,已經造成國際間對民進黨「反商」的深刻印象,在民進黨亟需轉型,且一旦執政後同樣必須以吸引投資作為重大經濟建設的前提下,拜耳案能否妥善處理,不僅關乎民進黨的轉型,也是為往後執政作準備的重大決策。由於反拜耳設廠為新任台中縣長廖永來競選時最主要的政見,為避免廖永來未來無法對選民交代,決定在黨主席許信良自美返國後,由許信良出面密集召開地方公聽說明會,以了解地方的環保訴求。

  • 集遊法違憲7主張 VS 合憲10論點

    集遊法違憲7主張 VS 合憲10論點

    針對集會遊行法的爭議,大法官會議5日召開之言詞辯論庭。本案的聲請人是高成炎、陳茂男、張正修等三人,他們因為環保運動被依集會遊行法判刑確定,乃聲請大法官解釋。訴訟代理人是張俊雄律師、洪貴參律師及黃宗樂教授。聲請一方的意見,可歸納如下:集會遊行採許可制,違反憲法第14條之集會自由,應改採報備制;集會遊行法第1條規定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已違反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而且,兩原則屬高度政治性議題,若由警察認定,會違背警察政治中立之要求。行政機關的辯論代表是:內政部次長江清馦負責立法政策,法務部次長林鉅鋃負責法理、警政署署長丁原進負責集會遊行實務、交通部專員胡文棟負責交通秩序。行政機關主要論點:集會遊行法是依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而制定,屬於立法政策問題;由美、日立法及憲法判決分析,現行準則許可制並不違憲;集會遊行應遵守二原則(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有其必要性。

  • 集遊法是否違憲 七大爭點舌戰

    集遊法是否違憲 七大爭點舌戰

    集會遊行法是否違憲爭議,大法官會議5日進行辯論程序,聲請人認為,集遊法採許可制,事前審查集會遊行內容,以「不得主張共產主義及分裂國土」兩原則限制集會遊行,已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內政部委任訴訟代理人蘇永欽教授則表示,有關兩原則問題,已超越本案的真正爭點,若大法官對兩原則作出違憲解釋,即屬「訴外解釋」,對大法官追求憲法解釋司法化,恐怕會有負面影響。5日的辯論程序,由資深大法官翁岳生任審判長。對於內政部次長江清馦有關「參與集會遊行者均有暴動之可能性」的說詞,聲請方的訴訟代理人黃宗樂教授回應:不敢苟同。針對警政署長丁原進有關「申請30000多件,只有108件不准」的說法,黃宗樂的回響是:只要有一件應准而未准,即是足以顯現惡法之本質。交叉詰問時,張俊雄律師特別澄清說,他也認為集會遊行自由不是絕對的權利,若對於場所、時間等,作技術性的規範,報備制也可以達到保障的目的,他要強調的是不能規範到集會遊

  • 核廢料場 看中台東縣達仁鄉

    核廢料場 看中台東縣達仁鄉

    爭議多時的境內低放射性廢料貯存場所在甫結束的縣市長選舉結束後出現眉目,原子能委員會透露,若台灣電力公司無法在19998年2月底之前提出徵選場址,原能會將強制執行,以現階段評估台東縣達仁鄉為最被看好的地點。台電核廢料境內最終處置場原定1997年6月底為最後擇定期限,由於考量年底縣市長與地方鄉鎮代表選舉因素,使得最終處置場址一延再延。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胡錦標說,1998年2月底台電公司若無法提出最終場址,公權力將強制介入,以現今情況評估最可能的最終場址應為台東縣達仁鄉,據了解,台東縣達仁鄉約有7成民眾私下表示同意。胡錦標指出,現今台電公司方面應該以規劃未來最終場址的藍圖說服地方居民,讓抗議民眾降至最少,畢竟台電公司鉅額的地方回饋金會對地方建設有所幫助。

  • 綠色301風暴 我產業難逃衝擊

    綠色301風暴 我產業難逃衝擊

    第3屆全球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會員國大會,在日本東京持續進行中,具法律制裁效力的溫室氣體減量議定書有可能在最近2天內出爐,將訂定二氧化碳減量目標與時程表,將對台灣的產業造成重大的影響,特別是高耗能的工業,如煉鋼廠、石化廠及水泥廠等,環保署的官員表示,在國際壓力之下,我國的核能發電的發展勢必要重新思考。在之前的締約國大會會議中,將世界各國分為附件一國家(已開發國家)及非附件一國家(其他國家),但是這次要分出另外一個等級就是新興工業國家,如南韓、巴西、墨西哥、新加坡……等,台灣也將在這個團體中。環保署的官員表示,由於我國並非聯合國的會員國,此次大會根本就沒有出席發言的權利。在國際「刻意忽略」的情形下,對於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形或許不會如會員國那麼要求,但是不論是基於地球村的一員,或是國際環保團體的嚴格監督下,我國都沒有可能逃出這一波「綠色301」經濟大風暴。

  • 集遊法釋憲辯論七大爭點針鋒相對

    集遊法釋憲辯論七大爭點針鋒相對

    關係人民集會遊行和言論表達自由界線的集會遊行法違憲聲請案,大法官會議5日舉行憲法法庭成立以來的第4次辯論,聲請人和行政院代表意見壁壘分明,聲請人認為現行集遊法採事前許可制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是以「大砲打小鳥」,行政院則闡明表明集遊法採許可制是兼顧人權及社會秩序、民意的最佳選擇。上午審判長翁岳生代表15位大法官宣布辯論開始。依法,大法官會議至遲要1998年2月5日前作出解釋。聲請人代表張正修首先指出,集遊法採許可制,使警政機關能事前概括禁止集會遊行,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保障自由。訴訟代理人張俊雄律師則駁斥集遊法限制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分裂國土的規定。另名訴訟代理人洪貴參則主張,集遊法採行政罰即足,不應有刑事罰。行政院代表內政部次長江清馦、法務部次長林鉅鋃指出,集遊法採準則性的許可制更能兼顧表現自由和社會公益,集遊法不得主分裂國土或共產主義規定有必要。而集遊法的刑罰規定,立法政策上並無不妥。

  • 拯救珊瑚礁 手下留灘

    拯救珊瑚礁 手下留灘

    1997國際珊瑚年的尾聲,澎湖縣政府為了積極落實保育珊瑚礁行動,3日正式公告不得採捕或販賣附生於團狀微孔珊瑚礁的「黑石蟶」,澎湖沿岸殘碎的珊瑚淺坪,終於有了休喘的機會,此舉真令人喝采。黑石蟶為鑽孔貝類的一種,分佈在中潮帶或低潮帶的珊瑚淺坪中,當地俗稱「灘」,傳統採拾灘的方式又稱「摃灘」,因其生長在團狀微孔的珊瑚礁裡面,採拾者得帶著斧頭,將微孔珊瑚劈碎才可得之,因此「摃灘」對沿岸珊瑚礁的破害甚巨。近年來隨著觀光的發展,為了因應海鮮餐廳的需求,眾多的拾貝人潮將珊瑚礁勾起,將之敲碎拾取,再勾起、再敲碎。縣政府表示,各鄉公所、漁會調查徵詢各村里民意見後,均同意為保護沿岸珊瑚礁之海域生態,應公告禁止該傳統採貝方式。保育人士仍然呼籲,縣府亦得公告不得採捕俗稱「生蛤」的「紅鬍魁蛤」,因其與黑石蟶的生態環境大致相同,採取時對珊瑚礁具有同等的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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