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遲到1年 用電大戶條款門檻決議不調整 原因是「已徵碳費」
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要求高用電企業在5年內設置10%的綠電。自2021年上路至今,2023年啟動檢討,終於在2025年1月3日公布結果。經濟部宣布,用電大戶門檻與義務容量均不調整,因近年調漲電價、碳費開徵,企業已善盡社會責任。民間團體批評,依法兩年定期檢討一次,經濟部條款檢討已延宕至少一年,最後竟端出一樣的版本,令人遺憾。大戶門檻不調整 經濟部:漲電價、徵碳費已盡責任2021年元旦,經濟部推出俗稱「用電大戶條款」的「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規範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的用電戶需於五年內設置10%的綠電,或使用儲能、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來替代。法規中明訂兩年須定期檢討一次,能源署在2023年啟動檢討,直到今(2025)年1月3日才公布結果,決議維持現行用電大戶門檻,亦不增加義務容量或其他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