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署才是不尊重環評!
11/29第160次環評大會,確認台塑大煉鋼廠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因為我拒絕在決議時離開,副署長張子敬裁示「潘翰聲不尊重環評制度,今後將不接受他列席環評會議」。中央社、自由時報(見圖)的報導大致描述了當天的情形,而環保署官員在公關室對記者的說法,我聽到之後蠻驚訝的,有必要說明一下。一、關於公民參與旁聽審查過程:環評法第4條關於「環境影響評估」的定義是「公開說明及審查」,陳重信署長上台後,欲將環保署片面認定的「慣例」文字化,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草案)」在10月1日第156次大會報告時,因爭議過大未做決議也未通過。以官僚自行認知的「慣例」限制人民參與的權利,顯然不符合法治精神。在156次大會當天也有違法表決,做成「重組專案小組」的決議,10/22第157次大會報告案之台塑鋼鐵案「後續研處事宜」時,我就拒絕離開,當天也是張子敬擔任主席,他還放狠話「你們環保團體還這樣不配合我們的話,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