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平地造林運動」的一些看法
依據個人多年來在平地第一線推動全民造林的觀察與心得是:一、政府所推動獎勵的造林年限是20年,20年後的造林成果將何去何從,沒有人知道,也就是說,這是一個沒有目標、提不出方向的造林政策!20年後,誰管呢?誰在就誰管吧!二、許多位在山區的土地為了符合造林的規定,在造林前,需將原有生長良好的林木全數砍伐,重新種植小苗,以領取全民造林造林獎勵金,這雖然有違全民造林的本意與精神,但卻是合於規定的做法,也就是說如果直接補助現有生長管理良好的林木,雖然更為符合全民造林的本意與精神,但那卻是不合規定的做法!三、對於所謂的原生樹種及「適地適種」的問題,其實我們要先探究的是政府推動造林的目的,是要種更多的經濟樹種、水土保持或是原生樹種?還是只是想推出一個可以向上級及民眾交代的說法與活動?曾經在正式的、一年一度全縣的全民造林研討會中質疑並建議重新檢討修正造林的種植密度,也以機關的名義建議許多的做法,但總是被存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