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植物專利權開放惹爭議 學者批:獨惠跨國農企業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最近推動《專利法》修法,其中修改第24條,擬全面開放動、植物專利權引發爭議。眼見9月會期再不通過修法三讀,修法程序在新的會期必須重跑流程,智慧局遂針對植物專利權爭議條文於上週五(12日)召開公聽會。針對全面開放植物專利權,國內一些學者、種苗產業認為目前《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足以保護品種及種苗研發;而此波修法,允許新的動植物申請專利,將對台灣農業造成不利的後果。開放植物專利權 理由不足公聽會上,台大農藝系教授郭華仁指出,植物研發層面包括品種和非品種兩種,非品種早已納入專利法;品種方面則99.9%已納入品種權的範圍內,根本不需要專利權保護。專利權是多此一舉並將對農民造成傷害,智慧局說修法能促進生物科技產值和研發能量,理由很牽強。蘭花產銷協會理事長高紀清表示,台灣蘭花產業在國際上發展的很好,最大優勢即在於中小型品種研發的多元化;以國外經驗來看,開放專利權只對大型、集團化的種苗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