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構美麗灣】海洋國民的第一堂課:與海對話(上) | 環境資訊中心
解構美麗灣

【解構美麗灣】海洋國民的第一堂課:與海對話(上)

2015年01月07日
作者:郭瓊瑩(中國文化大學景觀學系主任)

失聯於海的海島台灣

澎湖開發始於明朝為海上明珠,南方四島也曾繁華過,至今島上的居民生活仍與海有密切接觸。郭瓊瑩攝

生活在台灣的當代人,可能是很矛盾的族群。過去400年來的移民社會反覆衝擊,無論就歷史或地理而言,我們一方面仍根繫於中原血源,然而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對這海洋島嶼之天然限制,即便是與南島語系民族相連結,漢人仍一方面根繫於中原血源,然而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對海洋島嶼之天然限制。今日,除了蘭嶼的達悟族外,似乎生活在台灣島的跨世代種族,多已不知如何與海相處了。

儘管我們也自詡為海洋國家,然而,無論自生活習俗、生產模式,乃至對生態之價值觀很多面向其實多與「海洋」背道而馳。

開發難免 但求周延

在蘭嶼傳統民居是依山面海,逐尋等高線退縮的半穴居型聚落建築,不僅能抗颱風與大浪,且能順應地形建築節能通風、冬暖夏涼之微氣候調節效應。且因達悟族對「海」之尊重與了解,他們的生活、生產均與海岸生態系縝密地結合,包括每一住屋與住屋間均有一定之視覺緩衝,錯落有置,均能達到今日歐美先進國家所倡議之海洋公共通行權(Public Access)與視域景觀軸之保全(Visual Corridor Access)。世代傳承下來之與海共生之智慧,不僅不落伍,且與時代潮流同當。

而若以此為鑑,則對今日台灣海洋之開發、人與海對話之形態與作為,似乎吾人應甚覺汗顏。如自北到南,西部海岸多少工業區、海埔新生地大幅改變了原有的地形地貌,昔時潟湖成了鹽田、魚塭、漁村、機場甚而更進一步大肆填海造陸成為工業區。當然,隨著社經進化,開發是不可避免的,惟此「必要之惡」是否能更周延、更謙遜;更低調?

台灣西南海岸自清朝起即有鹽田與魚塭養殖之開發,廢棄塩田與魚塭之復育應成為海岸地景保育之標的。郭瓊瑩攝

位於嘉義的鰲鼓溼地,其形成是個美麗的錯誤,它原本即是溼地,惟經填海成為台糖農場後又因颱風潰堤,引入海水,重回溼地狀態,再度成為野鳥棲所,乃至成為今日近500公頃之「野生動物保護區」,這是大自然索回其應有的棲所而已!

其它諸多過度建設之漁港,不僅破壞自然海岸也造成諸多突堤效應,致周邊之沙灘消失或護堤淤積之不平衡狀態。諸多漁港更因過度建設不符漁業資源生態生產供給承載量,而導致閒置荒廢,這些投資不僅浪費公帑,更造成海岸及海域生態資源之破碎化,實足警惕。

鰲鼓濕地為國家重要濕地,具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未來擬復育增加其棲地多樣性。郭瓊瑩攝

破碎的海岸線

隨著觀光遊憩發展需求,我們也犯了類似國外飽受批評的「海岸人為長城」之錯誤。一批批濱海別墅、旅館、休閒遊憩設施風起雲湧,如台二線北海岸早期之「外星造型別墅」;三芝一帶之都市化濱海住宅高樓;高雄旗津的黃金海岸(人為遊憩設施破壞海岸防風林);墾丁悠活渡假村之佔據公有海灘之大型違建,以及已建了10年尚在爭議中之台東美麗灣渡假村─美麗的杉原海岸上「不美麗」的開發案。即便是知名建築師李祖原大師之設計東北角龍洞遊客中心,也都違背了與海謙遜對話之基本原則。

建築師引入都市建築語彙、造型與建物,它們或許成了「亮點」,卻是令人不愉悅的「焦點」,一方面建築開發本位主義,阻擋了區外之視野,另一方面建築配置手法又暗示著「非請勿入」之濱海通行權之阻擋。儘管「海域」、「海洋」均為公共財,但因不當之設計,以及對海岸不明瞭之價值思惟,形塑了海洋自然景觀廊道之斷裂,以及視域之阻擋。

悠活度假村之違建也圍出私有化海灘,剝奪了公共通行權。郭瓊瑩攝

就景觀生態而言,自然海岸是有多道自然防線的,第一道為沙丘、第二道為先鋒海岸灌叢、第三道是防風林或者岩岸地形中之岩岸灌叢與海岸林。

這些天然屏障,本應保留、保護或劃設為「海岸保護區」或「特別景觀區」,惟因法令之不盡健全,如原來的區域計畫法中對「海岸」、「海域」並無定義,「都市計畫法」中又只針對陸域有定義;因此,在過去之發展歷程中「海岸」著實成為三不管地帶,此也因循形塑了今日台灣海岸生態系破碎化、景觀廊帶斷裂之窘境。

沙丘不僅為天然防線更是記載了海岸環境演變過程,應予保護與長期監測。郭瓊瑩攝

省思「美麗灣」

台東「美麗灣事件」屆滿10週年,回顧10年來在政策、法令與海岸環境價值思惟間之爭議,正如同陽明山北投纜車一樣,「預先環評」應是對環境負責的主動作為,就法論法時,往往在適法與違法間因剛性法令解釋之僵化,順了業者卻戕害了無話語權的「大自然」。

以台東海岸「美麗灣」事件為例,先不談法令與環評之適法性,但看開發者與建築師用都市手法去處理山、海,如此敏感介面之基地計畫(Site Planning)以及設計風格、建築材料、色彩計畫……等,即可看出雙方對作為海岸風景區角色定位,以及如何「呈現」作為一種渡假旅館商品之環境認知太粗糙,而手法也太粗暴了。

美麗灣開發案破壞美麗的「自然」海岸都市型之旅館建築形成海與路間之視覺障礙,應予拆除或重建恢復海岸通透性。.郭瓊瑩攝

海岸風景區旅遊線是一系列之動態體驗,山景海景在行進動線中帶入旅遊者之眼簾,也會刺激旅遊者對山、海景之美感經驗以及後續帶動之知識獲取。

而美麗灣渡假村如一道生硬的牆,阻絕了親海觀海之視線與動線,是一種自私自利的佔有思考,將沙灘海岸據為己有,未有視覺通道(Visual Access),這是對景觀權之剝奪。

換言之,好的設計應是漸近地引導人與海接近,建築語彙應與東海岸自然地景有關,建物高度應容許部分通透性,不僅是視域廊帶之聯繫,也是微氣候風廊之適切導流,以旅遊之體驗而言,如果來到「美麗」的海灣,住進去的和都市旅館沒兩樣,又何需跋山涉水而來呢?若此,則「體驗美學」與「體驗經濟」之價值在此個案中完全破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