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81氣爆,震出台灣發展石化工業近50年,卻長期輕忽人民生存權、知情權的問題,高雄人被迫忍受經濟發展造成的環境污染,宛如次等公民,社會傳出應全面檢討石化產業政策的聲浪。
然而,同一時間,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希望速審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和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以利推動台灣與中國簽定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協定,其中石化業正是馬政府自2009年與中國進行經濟合作協議(ECFA)以來,鍥而不捨期望以零關稅打入中國市場的重點項目。
我們不禁要問,拓展石化產業的出口市場會不會繼續加重破壞本土環境與人民安全?沒有零關稅就失去競爭力,是否表示這個產業體質羸弱?政府緊抱、呵護石化產業,始終不體檢改造它的原因是什麼?同樣是外貿重點項目的鋼鐵業與電子科技業,是否也有同樣的問題?
要回答上述問題,我們必須回頭檢視台灣的經濟發展過程。
台灣石化工業的成長
台灣發展石化業起源於二次大戰後,接受美援開始發展紡織、塑膠、水泥等民生工業,透過以農養工、限制進口和高關稅策略,扶植台塑、台肥、台泥企業,但因規模小而以內銷為主。
1950年代末期,內需市場飽和,上百萬農工失業,中央政府便在高雄、台中成立加工出口區,從事電器、紡織、塑膠品的加工製造,台化纖、華映也加入生產。同時頒訂《獎勵投資條例》與財政改革,透過企業降稅、貶低台幣等手段,吸引國外資本與技術,奠定台灣成為國際分工體系下的代工製造業中繼站。這時候人民存款增加,但最大的得利者是透過執政優勢與官股設計,一手操控石化產業發展的國民黨,及依附黨營及國營事業謀生的資本家。
1971年台灣退出聯合國,又接連爆發2次石油危機,工業材料及民生物價上漲,中央政府決定自己生產石化原料來供應產業需求。
1973年提出十大建設,在高雄左營興建第1及第2座輕油裂解廠,在林園興建第3座輕油裂解廠,生產乙烯、丙烯、苯類等基本石化原料;在小港興建中鋼,供應建築與機械設備所需的鋼鐵原料;興建中船、高速公路、港口、蓋核電廠來刺激內需、運輸油料及貨品、提供石化與金屬產業所需的電力。
十大建設可謂環繞著扶植石化產業而設計,也更加強化了黨國資本主義下的產業結構,包含這次氣爆事件主角李長榮化工在內的中下游石化製造業和金屬製造業都在這個時候快速成長、出口。
成本外部化 換得台灣躋身四小龍
重化工業替台灣賺進大把外鈔,人民薪資與稅收都增加了,但財富累積到黨國事業與財團手上的速度更快,環境污染也比以前更加嚴重,遍地烽火的社會抗爭隱隱爆發。
1979年台美斷交、通貨膨脹,許多投資者棄台而去,政府遂提出產業轉型、發展電子科技業,在新竹建造第一座科學園區,以挽救民間投資信心。電子業獲得政府關愛,又有本土石化製品供應低廉原物料,得以用較高的薪水招聘員工,成為人人嚮往的工作,相反的,紡織等傳統產業卻被迫出走到勞動力更便宜的東南亞,至此台灣變成以石化、金屬與電子科技業為主的代工製造業國家。
這3大產業雖然讓台灣躍升亞洲四小龍之首,卻是用外部化的環境成本、便宜的水電與土地資源、低廉的密集勞力,再加上種種不公平的財稅制度與獎勵辦法所換來的。
肇因於企業 卻稱歷史共業
80年代起,全台各地環境污染與工安意外頻傳,1987年解嚴後大爆發:1982年桃園鎘米污染、1986年鹿港反杜邦運動、1987年後勁反五輕、1988年林園事件、1990年桃園RCA污染、1993年大社反公害運動、1998年台塑汞污泥事件、1999年華映友達污染霄裡溪、2007年中油高廠連環氣爆、2009年台塑仁武廠污染超標30萬倍……乃至近日高雄日月光污染後勁溪、榮化丙烯外洩炸翻高雄,以上僅是3大產業污染事件中的冰山一角。
這些代價轉嫁到全民頭上,惡化台灣的糧食、生命安全及環境品質的事件,肇因於企業逃避應承擔的環境成本,但卻被稱為歷史共業,要現代與未來世代共同承擔。
另外,多年來我們還不斷提供企業便宜的水電資源。2007~2012年間政府拿國家稅收補貼工業電價高達2300億元,台電則趁機大舉興建火力電廠、強推核四,讓台灣陷入空污與核災的風險中;為了科學園區和六輕用水,開發湖山水庫、興建集集攔河堰、開發美濃水庫與高屏大湖,引爆各地反水庫運動。為了工廠擴增或新設園區的土地需求,更是巧立名目釋出國公有地或強徵私人土地,像苗栗灣寶及大埔土地徵收事件、中科二林基地徵收,還有本會曾在2012年關切過的台糖新園農場開發案。
合理課稅 減少貧富差距
天下雜誌549期公布主計處統計資料,企業盈餘佔GDP比例逐年提高,但薪資所得反而一路下滑;文化大學洪明皇副教授追蹤30多年來家戶稅務資料,發現99%台灣人的年均應稅所得直到2011年僅成長到78萬元,反觀1%的富人卻一路狂飆到1077萬元,財富集中的趨勢在OECD國家中僅次於美國。這說明了長年的經濟發展其實是建構在苛扣勞動薪資上面,不公平的分配到財團與黨國企業中,導致貧富差距拉大。
解決分配不公的辦法之一就是合理的課稅,但政黨商勾結下不僅沒有稅制改革,反而篤信「減稅救經濟」的迷思。2005年陳水扁政府把土地增值稅減半;2009年馬英九政府把遺贈稅從50%調降到10%,企業所得稅一舉從25%降至17%,調幅之高、調降之快僅次於開曼群島與維京群島這類投資天堂。結果,財團的資本回流台灣卻用來炒房地產,而不是投資在創新研發與改善產業條件,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況且這三大產業本質上仍是低利率、低技術的代工製造業,遇上中國、東南亞等更低成本國家競爭時,很容易會被取代。此時明智的對策應該是設法區分與這些國家的市場,也就是取消過當的保護以刺激產業升級,創造更高價值的產品、開拓高價市場。但政府的做法卻一如往昔,只想在低價市場中廝殺,想方設法壓榨國內資源來壓低生產成本,甚至不惜犧牲國內基礎產業,換取低關稅的外貿市場。
產業體質羸弱 再多的自由開放也扶不起
包含《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產業創新條例》在內的許多經濟法規,無非是開放公有土地、徵收私人土地、規避環保管制、放寬外勞與約聘制度,還有提供資金和減稅優惠等手段,都是鬆綁土地、資金、勞動、環保與自然資源的限制,替財團節省成本的後門條款!實際執行上就是推出「大投資大溫暖」、「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等經濟政策,再召開「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經貿國是會議」等親商大會來背書,圈出一個又一個經濟特區。
馬政府經常以「台灣不能鎖國」來強化加入全球與區域自由貿易市場的正當性,然而台灣從早期出口農產品到後來出口石化、金屬與電子產品,一直都是貿易出口國,何來鎖國?自1994年開始加入TIFA、WTO、ECFA等自由貿易協定,經濟自由度維持在全球前20名內,但企業仍勒索更開放、更自由,否則沒有競爭力,這是否證明了這些產業體質羸弱、再多的自由也難以獨立壯大?而我們還要繼續為扶不起的阿斗付出多少代價?
2012年地球公民關切新園農場開發案時,發現如果沒有從政策源頭來監督,就難以避免後續環境破壞、社會不公與民主失靈,同時也無法跳脫惡性競爭的惡性循環。81氣爆是台灣全面檢討錯誤產業政策,轉型為厚植產業實力又兼顧環境與社會公平之新經濟模式的契機,否則我們如何告慰氣爆中不幸罹難的30條人命,以及歷年來無數承受經濟發展苦果的廣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