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保護區處理原則啟用 薇閣案遭退回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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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保護區處理原則啟用 薇閣案遭退回

2015年03月05日
本報2015年3月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5日上午北市舉行柯市府上任後第一次都市計劃委員會,第一個達成的決議便是位於新北投的薇閣小學擴建案,由於屬於保護區內,不能循個案變更方式變更保護區而遭退回,需等待士林地區通盤檢討。

北投居民會前仍在呼籲都委會勇敢退回薇閣案

近期內湖慈濟案引起社會討論,然去年台北市內數個保護區開發也是充滿爭議,其中由於內湖慈濟、薇閣小學擴建、優人神鼓案接連以宗教、文教為由申請個案變更,在民間的反彈中,北市也展開「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討論,並於去年年底完成,並於5日柯市府的第一次都委會確認。

此保護區處理原則由上屆都委會於去年12月完成,開宗明義便強調用於通盤檢討而非個案變更。該原則更指出,保護區如需變更為非保護區,需符合臨接非保護區邊界地區、必要公共設施、鄰接非保護區的既有合法建物或聚落、50公尺內無開發風險等要點。

而當時受爭議的幾個保護區變更案,優人神鼓自行撤案、慈濟案進入內湖區通檢,而如今薇閣案對照該原則,除了非鄰近保護區外,其他點都不適用、不符合,因此多數都委與都發局都認為此案應該直接退出個案審查,回到通盤檢討。

私立名校薇閣為擴建幼兒園,4年前提出計畫後擱置,至2014年又重啟審查程序,此案將利用北投泉源里翠雲街旁1.6公頃的山坡地,但此地涉及將保護區變更為文教用地、99%的面積為國有地,而引發當地居民抗爭。

雖然市議員林瑞圖、顏聖冠到場,強調北投需要發展,更替薇閣辯駁,表示薇閣不是財團、不是貴族學校,是能為北市的教育提供幫助的,爭取讓此案繼續以個案變更來審查,但當時這此案與內湖慈濟案皆引都計法第27條之3「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之4「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來申請變更,早受到強烈爭議。也在論戰中,北市將文教、宗教、社福與醫療不受限的規定從保護區處理原則取消。如今薇閣案想走個案變更,更顯依法無據。

都委李永展表示,保護區變更應該以都計法第26條為主,27條講的是例外的狀況。「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蠻野心足律師謝孟羽稍早與當地居民在市府門前舉行記者會時,同樣也提出不能「讓例外肥大化」,不能繼續之前個案變更凌駕該是全面規劃性的通盤檢討,因此薇閣案當然不該繼續做個案變更的審查。

當地居民所組「北投捍衛保衛區聯盟」,一早在市府前舉行記者會,強調「保護區就是保護區」,他們向都委會喊話應籲其「勇敢退回此案」,發起人郭美妙強調,「我們不要保護區受破壞、我們不要保護區被買賣」。

會議由副市長林欽榮主持,黃世孟、黃志宏、黃台生、李永展等留任都委外,包括張勝雄、焦國安、黃麗玲、林盛豐、郭城孟、余肇青等學者都是新加入的委員,專長包括了交通、社會住宅、生物多樣性、智慧城市等。林欽榮更表示,將全權負起行政責任,親自擔任有爭議的專案會議的召集人角色,盡量不再以教授、學者身份的委員來扛「這麼大的責任」,也才能「議而有決」改善審查效率。

林欽榮更打算落實「稽催制度」,要求定期每兩個月提送資料,案件審查以不超過六個月為原則。以免重大爭議案件一拖多年沒有結論,林欽榮點名中華電信的數十個變更案就是要優先處理的。

林欽榮強調,都委會的審議是關民眾生活的重大權利,因此將盡力做到資訊公開,之後除了要將給委員審查的資料,同步公開上網供民眾下載外,也計畫將都發局的會議地點改到地面層、設置更寬敞且會是智慧型的會議室,讓民眾與媒體更方便參與,也會讓這些會議即時錄影公開。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