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農舍還是農地? 宜蘭縣議會為「農民權益」吵翻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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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農舍還是農地? 宜蘭縣議會為「農民權益」吵翻天

2015年03月27日
本報2015年3月27日宜蘭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宜蘭農舍議題持續發燒,宜蘭縣政府依據中央法規,具體審查務農者資格,並提出審查辦法,縣議會卻認為缺乏溝通、影響層面廣大,要求改以自治條例送審,並且自治條例未通過前,所有申請案件都應維持原來的方式進行審議。

宜蘭的未來:低開發田園調布?農業新希望?(圖片來源:公共電視我們的島)

目前以行政命令,經過7天預告收集民眾意見,修訂後通過法規會審查,即可公告上路。若制定自治條例,須經議會審查,至少需兩年立法時間。對於媒體追問,會不會改為自治條例上路?縣長林聰賢未正面回答,只強調新制將於4月10日如期上路。

宜蘭縣議會臨時會昨(26)日上午砲聲隆隆,數百民眾旁聽,隨著議員發言鼓掌、鼓譟,夾雜「罷免縣長」的呼喊,部分民眾很激動,因為目前預告的「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要求實質審查務農者資格,要求需提出農保證明或連續兩年、每年務農天數120天。

此項規定讓部分農民氣炸,宜蘭稻田一年只有一期作,不會120天都務農;務農所得無法支撐家計,除了務農大多還需兼職,無法具有農保資格,他們認為加嚴審查、提高門檻之後,將影響申請資格,老農無力興建,他們的子女更無法符合資格、影響農地價格。

農民人口未增加 農舍蓋不停

縣長林聰賢引述宜蘭縣政府建設處及地政事務所統計資料,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至2014年底,農舍使用執照取得數為7616件,使用1900公頃的農地,佔宜蘭優良農地面積約12%,導致農地流失嚴重;其中約佔7成、5600棟農舍已因實際違規使用被改課地價稅。

宜蘭縣長林聰賢說明農舍問題。

2006年雪隧通車後,林聰賢任內(5年)取得執照之農舍高達3400件,其中以老農名義申請取得使用執照比例達80%,農舍興建完成後以買賣方式(不包括繼承及贈與等)移轉比例為64%,縣府由此推論多數為假農民利用法令漏洞興建房屋或豪宅,農舍商品化充斥於不動產交易市場。

另一方面,宜蘭縣農民從2002年到2012年,始終維持在約25,000戶左右,並無成長,農業人口數則從14萬人快速下降至10萬人左右。

宜蘭縣政府專題報告指出,農舍快速成長,多數不是為了農業經營使用;零散分布的農舍,更嚴重破壞農業生產環境,造成公共設施無效率投入。而農舍豪宅化,更助長農地投機炒作與農舍商品化的衝擊。因此,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落實審查與管理,只是亡羊補牢,落實農地農用的精神,維護實際務農者的權益,並導正農地不當使用、農舍商品炒作。

讓農舍成為宜蘭特色

但這樣的說明並未讓現場氣氛冷卻,在場議員輪番砲轟,認為縣府不尊重民代,審查條件內容還是透過媒體報導才得知,為此憤憤不平。

議員紛紛指出,本任縣長任內,農舍興建件數最高;過去容積率限縮,宜蘭部分地區一房難求,因此才會轉向興建農舍;讓宜蘭小孩回家蓋農舍經營民宿並不為過;而嚴審務農者資格,間接使得農地價格下跌,影響農民貸款。「法令是要追殺農民,到農會借錢的(農民)會跳樓!」

有議員建議,宜蘭的發展方向應確立,農舍應成為宜蘭的特色,並做好農舍排水;雪隧開通才促成宜蘭的發展,(農舍)馬上就不能發展了,還談什麼永續發展?「現在能發展不發展,這一代發展起來,讓子孫享受,這樣不好嗎?」

宜蘭縣議會臨時會就農舍興建申請資格辦法,輪番砲轟縣府團隊。

薛呈懿:讓務農看見未來

「不要用選票思考,請以政治責任為宜蘭的永續著想。」在縣議會一片砲聲隆隆中,縣議員薛呈懿要與會民眾想想宜蘭的未來,他說,農民還有土地可以生產溫飽,年輕人什麼都沒有比農民更可憐,農地不但餵飽宜蘭人,觀光也是源自農地,「沒有農地我們什麼都沒有了。」

「農地賣掉就只是那瞬間的錢,可是農地再也回不去了,年輕人也無從得知農業的可能與想像。」對於農民擔心權益受損,大多出於溝通不良,要求縣府應善盡溝通責任,不應讓農民擔心。

他要求新法內容應受檢視,這不是新政,而是補救過去的錯誤,未來審查小組運作、內容都應公開,並且明確執行,避免圖利、特例出現,杜絕移轉、炒地皮,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

其次,過去多起違法事件,縣府應擬出解決、裁罰的模式,有效的執行,亡羊補牢。
最終是讓農業的價值看得到。「請問,如果農業有價值,農民還需賣田嗎?」過去老一輩的人認為務農沒出息,但宜蘭有很多年輕返鄉種田,境內小農、新農,嘗試著各種農業的可能,因此,縣府應端出農業的新政策,在新法限縮之際,讓大家看得見未來,就不會急著變賣祖先留下來的農地。

儘管仍有多位議員要求發言,表達不滿,最後議長陳文昌力排眾議做成應以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後,訂定緩衝期間,減少農民權益損失;恢復農舍原來申請方式,繼續申請,一直到法令完備再適用新法。

宜蘭小農堅持宜蘭農地農用,農舍興建應保障務農者權益。

「踩在農村破敗的屍體上跳舞」

宜蘭縣議員以農地價格高低影響農民貸款,認為限縮農舍興建資格,影響農民權益。長期於農村觀察的美濃農村田野協會理事溫仲良卻認為,農地價格高低與農民貸款能力,和解決農舍問題是兩碼子的事情。

他說,正因農民的收入不是全靠農業收入,因此償還貸款的能力也不可能來自農業收入;如果農民已經到了必須賣農地來維生或求生存,那麼農地可貸額度的高低只是代表農民未來被貸款壓迫的程度而已,並不會因貸款多而更好。

反之,一旦農民受貸款壓迫的程度更大,最終結局就是抵押的農地被拍賣或另賣土地償還,因此不能因為農地房地價值高,可貸額度較高,就認為能解決農民/村破產的問題。

「縣議員的假設是,農地賣更高的價錢,農民才有更多的錢去償還貸款。」溫仲良說,將農會貸款硬是綁在農舍議題上,就像踩在農村破敗的屍體上,大跳都市有錢人的農村田園夢,「舞台下盡是屍臭」。

台灣農業枯樹也能逢春

公民團體「守護宜蘭工作坊」昨記者會上呼籲縣政府,管理農舍、停止濫建才是真正保障農民權益;相關政策的制訂應以守護環境與推動農村社區照護為宗旨,中央與地方政府一起在制度上推動,讓老農與新農雙贏的生態農業與社群經濟,創造農業農村新價值,為宜蘭與台灣創造真正永續的未來。

宜蘭農業百花齊放。

寶蓮園農場自耕農李寶蓮說,台灣農業看似枯樹,但不該被視為死亡、剷除;雖有部分的農民要賣地,但是有更多的農民是願意繼續耕作的。現在的農業對新農來說,才正是百花齊放的春天呼籲縣政府要守成也要創新,做好農村住宅規劃,保留完整農業生產環境,讓農民看到農業的未來。

台灣農村陣線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陳平軒表示,中央法規有太多模糊空間,地方主管機關有責任根據立法精神,做好把關的工作。農發條例的規定是,「農民」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的情況下才能蓋農舍。「蓋農舍不是人人都有的權利,而是特許。」

他接著指出,過去宜蘭縣政府沒有做好把關工作,所以造成農舍濫建,現在只是回歸常軌,並非限縮。農舍正在台灣各地蔓延,宜縣府只是跨出回歸正軌的第一步;將進一步要求中央進行修法,讓濫建農舍的問題在全台灣徹底解決。
 

宜蘭縣政府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審查重點

因興建農舍申請人須有因為在該農業用地直接從事農業生產而產生居住之需求。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1條規定,農業發展條例的訂定是為了確保農業永續發展,促進農地合理利用。

依同條例第3條,農舍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另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所謂農民,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農民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故訂定申請人資格審查重點如下:

(一)興建農舍申請人因為在該農業用地直接從事農業生產而產生居住需求之證明文件。

(二)農舍配置圖

申請人於申請時需提供農舍配置圖,其農舍配置區位須滿足「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扣除農舍用地面積後,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地應為完整區塊,且其面積不得低於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九十」。

(三)生產經營計畫書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農業用地依法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第1項第5款,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及「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三條,興建自用農舍得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第十條第三項,申請人應到場指界及說明。第10條第4項,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時,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到場。

故明訂興建農舍申請人應到場指界、並說明農地使用現況及生產經營計畫。
基於本政策服務實際務農者的本意,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 民,只要有居住需求而需申請興建農舍者,並不受到這個行政措施的限制。

宜蘭縣政府提供。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