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故宮博物院主導的「大故宮計畫」,經2013年底環委審查決議,需二階環評審查,開發單位極力踐行環評程序。繼6月27日現勘,上週六(4日)舉辦公聽會,由於現勘時,環評委員出席數掛零,居民質疑違反環評法意旨,要求補正現勘程序再開公聽會,現場言辭交鋒猛烈,主持人故宮副院長周筑昆獨排眾議走完程序,民眾怒批「霸王硬上弓」。
大故宮計畫將開發2.2公頃,樓地板面積高達45000坪。攝影:廖靜蕙。 |
對於民眾表示進入二階是因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更加慎重。故宮博物院副院長周筑昆反駁,大故宮從2011年就開始推動寫計畫,卻因民眾反對「莫名其妙」的進入二階審查,不是因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
雖然現場民眾高喊程序問題,故宮代表仍堅持己見,數十位民眾因此退席。民間律師表示,若主席仍執意進行,應於會議記錄現場民眾已針對程序問題提出異議。環保署代表也指出,目的主管機關(故宮博物院)的處理方式,是環評審查的要項。
為滿足參訪人數推大故宮 民譏:大而無當
故宮博物院以參訪人數從2008年到2014年,6年間從224萬人次倍增到540萬人為由,提出「大故宮計畫」,預計8年開發新館2.2公頃(總面積15.8公頃)、藝文特區4.8公頃,預計開發樓地板面積達45000坪,總經費222億。但居民認為,增加交通影響衝擊、缺乏基地排水滯洪規劃、土石流潛勢溪流及邊坡安全以及土方開挖運送規劃不明等條件,犧牲當地居民生活安全,只有造福財團,批「大而無當」,幾次提替代方案未果。
6月27日開發單位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2條現勘,卻未有環評委員出席,為此,在場居民及里長以退席、消除簽名等方式,表態認為環評程序無效。由於本屆環評委員即將於7月底卸任,民眾傾向8月新委員上任後再辦理。
即使民意如此,故宮博物院仍於4日召開公聽會。故宮代表解釋,公聽會早已公布時間地點,取消需於2周前,顯然來不及,因此必須兌現。
環評現勘程序不足 民眾要求公聽會緩辦
公聽會前,數十位當地里長、居民聚集文會堂前召開記者會,提出「環評現勘無效,公聽會緩辦」訴求。攝影:廖靜蕙。 |
公聽會前,數十位當地里長、居民聚集文會堂前召開記者會,提出「環評現勘無效,公聽會緩辦」訴求,臨溪里里長郭肇富即指出,新任環評委員8月1日就上任,雖然環保署一再宣稱舊委員意見有延續性,但終究沒有親臨現場了解來得透徹,因此建議8月1日之後再辦理現勘、公聽會。當天50人里民參加現勘,卻因擴音設備太差,撤銷簽名。
人民民主陣線士林工作站主任周佳君即批故宮,只是依法跟著程序走,卻未依照行政院裁示,與民間妥善溝通、聽取民意。
大雙溪好土聯盟會長練豔村指出,本案一旦開發,將使得台北市減少2.4公頃綠地;這幾年雖曾提出以現有圖書館整建為展場疏散人潮,或遷移到故宮南院,帶動地方發展平衡也舒緩城市負擔;卻未被採納。
大雙溪好土聯盟會長練豔村指出,本開發案將使台北市減少2.4公頃綠地。攝影:廖靜蕙。 |
目前故宮周邊交通現況已經是最差的一級「F」,未來的交通不會更好。周圍已有文創產區,故宮還要為文創產區開發、花錢,政府應有整體規劃,故宮也要提出讓大家能接受的理由,而不是什麼替代方案都不行。
岩山里里長王芝安質疑,沒有環委的會勘可以成立,這是什麼程序?故宮輕視居民意見,認為要聽專家的意見,但是一個沒有環委出席的現勘,讓人無法接受。在這種條件下開公聽會,是假的民主程序、沒有民意,若故宮執意進行,將離席抗議。
周佳君說,「應會同主管機關、委員會委員、其他有關機關」,「應」是強制執行,因此上次環評有違法令。故宮代表回答,同條法令並未要求先會勘再開公聽會。因此,仍走完公聽會的程序,之後再辦會勘。
公聽會有瑕疵 民眾提程序問題批故宮霸王硬上弓
公聽會一開始,民眾便提出程序問題,要求補辦現勘再進行公聽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李律師表示,現勘沒有環委參與,召開公聽會顯有瑕疵,為避免後續送到環保署卻因程序瑕疵駁回,建議補正程序、補辦現勘後再召開公聽會。
周筑昆卻認為,現勘雖無委員參加,一部分民眾離開,但仍有一位民眾從頭參加到尾。
民眾質疑,未有現勘怎麼了解顧問公司簡報檔上的漂亮圖片和說法?若想聽居民意見,就8月之後辦現勘以及公聽會。
立委姚文智也到場,建議上次現勘當參觀、今天當說明會,等新任環委上任再補正程序。現場民眾大多支持這項主張,要求故宮承諾再辦現勘、公聽會,卻未得到故宮肯定答覆。
潘翰聲說,進入二階環評就是計畫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必須比一階環評更加謹慎。而故宮的態度是造成民眾無法好好表達意見的阻力,最後可能和大巨蛋一樣,公聽會程序不合法只好重辦。
只是周筑昆批進入二階環評是「莫名其妙」,引發民眾極度不滿,對於故宮執意繼續公聽會怒罵霸王硬上弓。周筑昆只得請出主管機關代表說明。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四科科長溫育勇解釋,故宮博物院為本案目的主管機關,根據新修正的環評施行細則,目的主管機關應落實民眾參與以及與民眾有效溝通,故宮應讓程序完備,盡量收集民眾意見,妥切與民眾溝通,這些在公聽會都是相當重要的。
民眾顧慮現勘有沒有委員參與,溫育勇解釋,委員確實需要到現場了解,以做為未來環評會議的參考依據,因此法規上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收到評估書初稿後30日內,應會同主管機關、委員會委員、其他有關機關專家、學者、團體及當地居民,進行現場勘察並舉行公聽會」,完成這些程序之後,才會送到環評會進行審查,環保署收到資料後,會進行程序完整性審視。
公聽會程序是受規範的,民眾的程序發言都已提及,會議記錄必須將目的主管機關的處理方式納入;如果故宮決定重辦,可以以公文向環保署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