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個「龍貓森林」環境信託,將民眾的小額集資化成守護森林的力量,台灣也有個「自然谷」環境信託,將荒廢茶園復育成自然棲地。但除了自然谷,台灣卻沒有第二個環境信託的案例。
長期推動環境信託的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指出,依據目前《所得稅法》和《遺產及贈與稅法》,將土地環境信託時,不僅捐贈者可能要交遺產與贈與稅,受委託守護環境的社團機構也得繳所得稅,導致守護山林的工作推動困難。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發起連署活動,並於今與立委田秋堇、台灣第一起公益信託創辦人陳春山教授、荒野保護協會、恩典法律事務所等共同召開記者會,督促立法院於本案期提案修法。田秋堇表示,此次修法重點不在稅賦優惠,而在我們要留給下一代一個美麗的台灣。
守護山林被課稅 環境信託進展慢
近年來,自然環境面臨破壞與開發等困境,愈來愈多民眾想藉由集資取得土地,或是將個人資產託付給值得信賴的專業單位代為維護,並限定作為環境保護與公益用途,這就是環境公益信託的基本精神,而「自然谷」環境信託就是一例。但礙於稅法,不論是想委託的一方,或受委託者,現今都面臨繳稅問題。
自然谷環境信託受託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的秘書長陳瑞賓表示,經過荒野保護協會與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多年努力,許多生物如林鵰、蜂鷹、穿山甲等都陸續回到自然谷。協會保護了山林,卻要被課所得稅。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賴榮孝表示,也有人表示想循自然谷的模式捐地給荒野保護協會做環境信託,卻還要交遺產稅、贈與稅。
賴榮孝感慨,環境信託的目的是要為全民守護優質的環境,並非炒作土地,政府卻要扣稅。如果稅制上可以提供優惠,未來一定會有更多環境信託。
修《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 促成環境信託
這次環境團體訴求的修法對象有兩個,分別是《遺產及贈與稅法》與《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主要影響委託人,而《所得稅法》對委託人跟受委託的管理機構都有影響。
依目前《遺產及贈與稅法》,委託信託業者設立的公益信託可免遺產或贈與稅,但委託環境保護團體設立卻要繳稅。依《所得稅法》,公益信託的受委託人,如果是信託業者(一般銀行)可免稅,若是社團機構則須繳稅。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解釋,這是因為早期信託主要是針對金錢,交由銀行管理可以多一層管制,但現在的環境信託還包括土地等,銀行雖是管理錢的專家,卻不是處理土地、山林跟環境的專家。
非為免稅 而是為永續環境開路
雖然捐地、捐款給慈善團體的觀念由來已久,也享賦稅優惠,但捐贈後並無法確保資產的用途,成立環境信託則可確定環境、土地、資產的永續保存。全球已有40個國家有環境信託,其中歷史最悠久的英國國民信託組織,目前已受託管理25萬公頃土地,1100公里海岸線,相當於全台海岸線的總長。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孫秀如表示,從英國的例子可看到信託守護環境的能量,以及稅法優惠如何促成環境信託。
推動環境信託已經15年的孫秀如說,目前法律上有些未定的模糊空間,導致在執行實務上,連公務機關也無所適從,讓有心加入環境信託的個人或團體卻步。
田秋堇表示,修法的重點並非只是為了讓民間團體減免所得稅與遺產稅,而在於我們要創造什麼樣的國家。台灣非常美,希望集眾人的愛惜土地之心,讓美景留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