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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率先制定國家公園地方立法

2015年12月31日
摘錄自2015年12月30日中國環境網雲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雲南省國家公園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此乃中國首次出現國家公園管理體制的地方立法。

《條例》共6章、34條,對國家公園的定義、國家公園的管理體制、國家公園與其他保護地銜接問題,以及關於國家公園的特許經營等都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規範內涵包括:

  1. 用法律形式完善「國家公園」定義
  2. 嚴格劃分區域,減少人為影響
  3. 每五年對國家公園進行一次綜合評估
  4. 建立生態預警機制,實行特許經營
  5. 違規建設最高處100萬元罰款

雲南省於2006年成立中國第一座國家公園——普達措國家公園,至今已設有8座國家公園,但隨著遊客數量逐年激增,故亟需相關法規的規範,以平衡保護與開發之間的關係,並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