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11月預告修正《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部分條文,19日舉行公聽會。此次修改,主要是加嚴了致癌重金屬及新增重金屬鎳及二氯甲烷等7種揮發性有機物,並與先前9月發佈的《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標準一致。不過,農委會漁業署提議,也要加嚴pH值一項,以防海水酸化影響海洋生物。
環保署初步表示會納入後續評估,不過也坦言目前環保署手上的海污法與相關子法,主要目的還是用來守護人體健康。若要擴及對海洋生態的保護,恐怕需要由農委會出面展開研究調查,甚至等待組改後海洋專責部門的成立了。
這次修正的內容包括海洋水質檢測的重金屬項目,包括鎘、鉛、總汞及硒的管制標準將加嚴,另針對原本未納管的鎳也放入。另在揮發性有機物的標準上,也參考歐盟、日、韓等國,新增了四氧化碳、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甲苯、1,1,1-三氯乙烷、苯、三氯乙烯等7種揮發性有機物標準值。
在目前法規上,甲類、乙類海域海洋環境品質的pH值標準值都訂在7.5至8.5,此次並沒有要修正,但漁業署提議加嚴。
漁業署以環保署過去要求台塑進行的「六輕營運十年評鑑報告」為例,指出當時2010年報告公開時,顯示六輕附近海域的pH值是7.7,與過去紀錄的8.1到8.2相比,的確呈現酸化,雖然仍符合法規,但希望環保署在這次修法比照鄰近的日本等國,將pH值加嚴到8.0至8.5。
環保署水保處科長張根穆表示近年所監測的結果,台灣海域大多有pH7.8左右的水準,目前海洋所有測站也都99%符合標準,漁業署則認為,既然如此,就應該要求更好,再加嚴到8.0至8.5,比照鄰國,也以免污染波及到鄰近國家。
張根穆解釋說,這次修法是配合原有《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的修正,將兩者標準一致。不過,目前法規主要還是針對人體健康而訂,所測的海洋水質,也是屬於較近岸水域。
但若要針對海洋生態的保護來訂出標準,恐怕要等到組織改造後海洋事務委員會的成立,河川與海域的管理權責與法令會脫鉤,即便在現行的架構下,也需要由農委會進行調查後,才可能討論訂出符合生態的海洋水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