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社會因深澳燃煤電廠(後宣布停建)質疑政府的能源轉型決心時,荷蘭正積極擘畫以再生能源取代煤電的能源轉型路徑。
面對日益嚴峻的氣候挑戰,荷蘭新政府2017年底上台後,加快了轉型腳步。2018年3月,荷蘭經濟與氣候政策部依循聯合內閣《執政議定書》(Coalition Agreement)的政策方向,先向國會提出「2030年離岸風電路徑規劃」,力拚2030年前離岸風機裝置容量從1GW擴增到11.5GW;5月中又提出「禁用燃煤發電法草案」,規定所有燃煤電廠須在2030年前退場。更讓人出乎意料的是,身為天然氣生產大國的荷蘭,還要逐漸擺脫對天然氣的依賴!
為何荷蘭政府決心告別煤炭?又為何要押寶再生能源,並且還要擺脫過去依賴甚深的天然氣呢?
脫煤,最便宜有效的減碳路徑
轉型並非一蹴可幾。攤開荷蘭的能源供給數據,2016年仍有高達92%來自化石燃料。想達到2030年減碳達49%的目標(以1990年為基準),淘汰煤炭無疑是燃眉之急。去年的COP23波昂氣候會議,荷蘭即響應由英國與加拿大發起的「脫煤者聯盟」(The Powering Past Coal Alliance),決心可見一斑。
脫煤路途上,荷蘭也曾搖擺不定。2015年,荷蘭一口氣關閉了5座舊燃煤電廠,但同一時間,也有3座新燃煤電廠陸續啟用。目前荷蘭境內仍有5座燃煤電廠,裝置容量合計4.5GW,2016年依舊貢獻全國逾1/3發電量。
但要求脫煤的聲音未因此消退。2016年9月,當時的經濟與氣候政策部部長曾為三座新燃煤電廠辯護,稱它們是「全歐洲最潔淨的燃煤電廠」,瘋了才想關閉。豈料,不久國會仍以五票之差通過2030年前減碳55%的提案。該投票結果雖無法律約束力,仍是有力的政治宣言:所有燃煤電廠都必須在2030年前退場。當時一位國會議員便向英國《衛報》表示,即使必須關閉新完工的燃煤電廠,這仍是達成《巴黎協定》目標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
「這三座新燃煤電廠是前政府做出的荒謬決策,」綠色左派(GL)國會議員范德里 (Tom van der Lee) 解釋,荷蘭是歐洲率先分離發電與電網系統、並將電業市場自由化的國家,過往由中央、區域或市政府經營的能源事業,紛紛出售發電部門,爾後被瑞典Vattenfall、德國RWE等企業收購,這些跨國能源企業決定在荷蘭蓋新的燃煤電廠,政府不願、也無法拒絕。
新政府上台後,一改前朝對燃煤電廠的態度。依據2018年5月提出的「禁用燃煤發電法草案」,兩座舊燃煤電廠須於2024年前退場;三座淨發電效率高於44%的新燃煤電廠,也得在2030年1月1日前關閉。不僅如此,今年10月荷蘭政府與環保組織Uregenda的氣候官司,遭海牙上訴法庭判決敗訴,政府須遵守在2020年前減碳25%的承諾,意味舊燃煤電廠可能要提前關廠。
廢煤的最大阻力,來自新的燃煤電廠。雖然政府提供補償機制,且離關廠期限仍有12年寬限期,仍然引起能源公司的不滿。Uniper(前身為德國E.ON)即表示將向政府要求更多補助,RWE也批評這項政策不明智,不排除走法律途徑求償。儘管如此,三座新燃煤電廠都開始進行以生質燃料或其他燃料取代煤炭的轉型計畫,這項禁令也可為其他國家的燃煤投資和延役決策帶來警訊。
決定了!用離岸風電決勝負
除淘汰燃煤,荷蘭也要在這段時間內大幅增加以風能和太陽能為主的再生能源。同時,彈性化(flexibility)在未來電力系統將扮演關鍵角色,意味需求端管理(demand side management)、儲能、與鄰國互連及電網管理等能力,都須跟著升級。
在此之前,荷蘭政策對再生能源的補助機制已行之有年,但成果差強人意。2016年再生能源僅占總能源供給5%左右,排在歐盟後段班。
不過以發電量來細看,2014年起風能明顯上升,太陽能也快速增加。荷蘭中央統計局資料顯示,2017年風能即較前年上揚16%,太陽能更暴增34.6%。回顧過去十年成果,再生能源發電量已成長超過一倍、來到170億度規模。風能以獨占六成居冠、生質能(約三成)居次、太陽能(13%)位居第三。
台夫特理工大學能源系統分析教授布洛克(Kornelis Blok)分析,相對於其他歐洲國家,荷蘭地小人稠,推廣陸域風機常遭居民抗爭,發展限制較高。因此,技術日漸成熟、且成本快速下降的「離岸風機」,就成了荷蘭能源轉型最合乎邏輯的選擇。
2013年出爐的「能源協議」,便規劃要在2023年前讓離岸風機裝置容量達到4.5GW,隨後由經濟與氣候政策部在2015年端出「離岸風力法」,由政府進行環評、公告可開發場址,同時提供地質、風況、海況等基礎資訊,供業者進行先期研究。2018年3月,經濟與氣候政策部向國會二院提出「2030年離岸風電路徑規劃」,宣示於2023~2030年間,另外新增7GW裝置容量。
上述計畫公布後,被業界公認為歐洲最具野心的風力發電計畫之一:預計2023年前離岸風機裝置容量以每年700 MW的速度成長,2024~2030年增幅更會達到每年1GW。假使計畫成功,2030年荷蘭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將衝上11.5 GW(台灣目標為2025年達5.5GW),不僅可以補上燃煤退場的缺口(4.5GW),還可滿足全國四成電力需求。昔日的「風車王國」,可望再度乘風(機)而上!
目前政府已完成約2.2 G離岸風電招標。隨著經濟規模提升,補助負擔也可順勢下降。如2018年3月,荷蘭便出現第一宗「零補貼」離岸風場標案(740MW),並於10月再針對另外兩個風場 (合計700MW))提出零補貼招標案。
分手吧!和天然氣斷、捨、離
與獲得政府支持、前景風光的再生能源相比,目前仍居荷蘭最大能源寶座的天然氣,顯得有些落寞。
由於北部葛羅寧根天然氣田開採導致地震引發民怨,2014年起,荷蘭的天然氣開採量逐年下降,進出口狀況也在2017年出現「黃金交叉」,讓荷蘭從天然氣生產大國;搖身一變成為天然氣進口國。不僅如此,新政府《執政議定書》進一步提出,要在2021年減少30億立方公尺的天然氣需求量與15億立方公尺開採量。天然氣的昔日榮景,看來已經回不去了。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轉型路徑。如果一個國家大量依賴煤電,天然氣可能是個不錯的『過度選項』,因為排碳比煤電少很多。幾十年來,荷蘭已部分從煤炭轉型為天然氣。荷蘭南部曾有煤礦場,後來天然氣被發現,帶來大量財富,於是我們開始依賴天然氣,」經濟與氣候政策部的氣候特使包克柏姆(Marcel Beukeboom)話鋒一轉:「但是,若要遵守《巴黎協定》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的目標,勢必要讓天然氣退場,而這是無法一蹴可幾的。」
包克柏姆解釋,不管是發展再生能源,還是讓天然氣逐步退場,許多投資都需要數十年的時間才能回本。今日的決策,將影響接下來數十年的能源面貌。「因此,政府決定大量投資風力、太陽能和其他能源,一部分是長期投資考量。這不表示我們明天就不會再用天然氣,它還是過渡期的電力來源之一。」
許多國家(包括台灣)都想用天然氣作為能源轉型期的過度選項,使得天然氣價格水漲船高,但荷蘭政府並不打算回心轉意、重新大賣天然氣。包克柏姆表示,原因之一,風能是利潤很高的市場,值得政府大量投資,其二,政府減少對天然氣的投資,也是回應企業界對政府「決心和可靠度」的期待,長期且可預測的政策方向,對企業界進行投資選擇至關重要。最後,身為歐盟的一員,荷蘭也得考慮歐洲地區電力市場的「公平競爭」(a level playing field),持續與鄰國諮詢整體的減排效果和氣候目標。
即便政府釋出明確的政策訊號,荷蘭的能源轉型之路仍有不少挑戰。包括:原物料與電力價格的不確定性、如何減緩再生能源的環境衝擊、如何化解外界(從居民、漁業到船運業)的衝突與質疑、必須克服併網技術和成本挑戰,還要和其他國家(如台灣)潛力強、利潤高的風場標案競爭等。
儘管如此,不久候將啟程代表官方參加COP24氣候談判的包克柏姆強調,上述挑戰絕非荷蘭躊躇不前的理由,「我們不能只是等待其他國家採取行動。如果大家要朝同樣的目標前進,卻只是互相等待,那麼什麼事都不會發生!」(繼續閱讀【進擊的荷蘭三】)
※本文與低碳生活部落格合作共同刊出
參考資料
- Offshore Wind Energy(荷蘭企業署)
- 林綉娟 (2018) 「荷蘭氣候與能源政策動向-朝2030年廢煤、減碳49%與大幅增加離岸風電發展」,能源知識庫
- 荷蘭政府 (2017) 《執政議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