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憑證 翻譯米糕】電證合一 VS. 電證分離 | 環境資訊中心

【綠電憑證 翻譯米糕】電證合一 VS. 電證分離

2019年01月17日
文:陳文姿(環境資訊中心記者);製圖:詹嘉紋
5電證合一與電證分離
電證分離就是把綠電跟憑證分開賣,有助於市場更加活絡,但管控也要很小心。製圖:詹嘉紋

綠電電廠每生產一度綠電,就會伴隨一度的綠電憑證。國際間,一張憑證大多以1000度為單位。台灣的再生能源憑證(T-REC)也採取這種做法。

將綠電跟憑證同時賣給使用者,這就叫「電證合一」;將綠電、憑證分開來賣,例如:綠電賣給A,憑證賣給B,這就叫「電證分離」。

例如,某個研究中心A使用屋頂太陽能,但它不需要對外宣稱使用綠電,於是自己使用綠電,但是把綠電憑證賣給B公司,這就是「電證分離」。要注意,這時後只有B可以宣稱使用綠電,A不能再對外宣稱使用綠電,否則就會發生重複計算(double counting)的問題。

「電證分離」的好處是更具彈性,讓需要很多憑證的廠商更容易取得憑證,促進更多交易。但為了避免重複計算、綠電憑證追溯管理就必須非常小心。以台灣為例,T-REC規定,憑證賣給使用者(end user)後就不能再轉賣,系統上也會特別加以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