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明天審 國民黨、在野共提版本比一比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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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明天審 國民黨、在野共提版本比一比

2019年11月25日
環境資訊中心特約記者 劉如意報導

11月15日在苗130線下方河床發現一隻受傷幼年石虎,經特生中心救傷後仍不治。這是苗栗縣今年第22隻被路殺的石虎。石虎數量不斷下降、面臨嚴峻生存危機。苗栗縣政府於去(2018)年提出全國第一個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不過在議會分組審查中因擔憂造成開發受限而退回;苗縣府修改草案之後,於今年6月再次送交議會審查,結果於二讀會表決中遭否決

今年6月苗栗縣議會審查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支持團體在議會外呼籲議會通過條例。攝影:孫文臨。
今年6月苗栗縣議會審查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支持團體在議會外呼籲議會通過條例。攝影:孫文臨。

這個會期,國民黨團、議會改革連線與民進黨團分別提出不同版本內容的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將於議會分組會議中審查。

相較於連續被退回兩次的縣府版本(以下簡稱縣府版),國民黨版本放寬開發規模的範圍,同時也刪除為部分議員所詬病的「棲地」條文;議會改革連線與民進黨團共同提案(以下簡稱共提版),條文以縣府版為基礎,另外增加棲地分級與生態補償機制。

石虎保育條例受全國民眾高度關注,本會期苗栗縣議會將審查國民黨版與共提版兩版本,本報整理比較此二版本內容,並附上今年6月遭退回的縣府版本,供讀者參考。


石虎遭遇路殺、人為獵捕壓力。本報資料照。攝影:林育秀。

林務局重要石虎棲地保育評析報告指出,人為開發所產生的棲息地減少與破碎化,以及慣行農業造成的棲息地品質下降,是石虎生存所遭遇普遍、廣泛存在且主要的威脅。此外,像是非法獵捕或毒害石虎、因道路興建或拓寬造成「路殺」,以及流浪犬貓造成的競爭與疾病傳染等因素,也是石虎生存所面臨的嚴峻考驗。

目前農委會正進行友善石虎生態服務給付試辦方案,核心概念是如何改善人與石虎間的衝突,以生態服務給付與獎勵方式,來推動友善農作、自主參與棲地維護、石虎入侵通報等建構友善棲地環境,試圖以鼓勵的性質,提升人對石虎與環境的重視。

根據上述石虎面臨的生存環境、公共工程壓力,以及政府如何獎勵民眾自主參與等面向,本報將以「棲地概念、環境友善工法、獎勵與補助、監督機制與資訊公開、開發規模」為指標,檢視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三個版本。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三版本比較表(製表:劉如意)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三版本比較。內容整理:劉如意,視覺設計:李權恩

三版本皆重獎勵補助方案 國民黨版資訊公開條文從缺

三個版本中,僅國民黨版未論及對於石虎棲地的界定;共提版之定義為「有直接證據顯示已知生存於本縣石虎利用之地區」(第一、三條),縣府版則界定為「經調查已知生存於苗栗縣內的石虎利用地區」(第一、三條)。共提版和縣府版皆提及將石虎利用棲地保護和綠色友善理念,納入國土規劃及都市計畫(第二條)。此外,共提版更進一步拋出棲地分級的作法(第五條)。

在獎勵與補助方面,三個版本條文皆有提出,像是補助社區成立石虎巡守隊以及對友善環境耕作者,或獎勵具石虎保育成效社區等(縣府版第四條;共提版第七條)。其中國民黨版特別點出,對於協助降低流浪犬貓與石虎衝突之動物收容場所,也得補助經費,並且擴大獎勵對象(第四條)。另共提版則提出針對棲地分級研擬生態補償機制(第六條)。
在資訊公開的面向上,共提版(第七條)明確點出保育諮詢推動小組的組成,是包括外部專家以及組成比例。共提版(第七條)與縣府版(第四條)都提到,會於網站公開石虎棲地範圍。僅共提版提出石虎保育諮詢推動小組之會議記錄應於網路上公開(第四條)。國民黨版則沒有提及相關內容。

應諮詢專家之公共工程界定 共提版面積較小 國民黨版範圍較寬

在公共工程開發上,三個版本都提出在一定規模以上之開發工程,應在規劃階段諮詢專家,不過所規範的公共工程範圍與規模不同。共提版(第八條)與縣府版(第五條)僅規範苗栗縣政府各級機關所興辦之公共工程,國民黨版(第四條)則將範圍擴大到「在本縣進行開發」之重大公共工程。

在工程規模上,共提版與縣府版的界定為「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1000公尺以上,且位於石虎利用棲地者」。國民黨版則將規模擴大到開發面積2公頃以上或新闢道路長度為3000公尺以上,且預算新台幣1億元以上之重大公共工程,才需徵詢相關專家意見。

不過,國民黨版雖將工程範圍放寬到「在本縣進行開發」之重大公共工程,將公、私部門都納入管制,但同時也放寬了開發面積與新闢道路的限制條件;此外,單以苗栗縣政府公共工程而言,超過1億元金額之工程計畫其實並不多。雖然字面上擴大工程監督的範圍與對象,但實際上能監督的案件其實相當有限。

參考資料

※ 本文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合作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