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一處玉米田遭非法棄置廢爐碴,導致作物死亡及土壤污染問題,農委會自行採樣檢測的數據今(4日)出爐,「採樣的六處土壤中,有三處重金屬的鉻、鎳超標,最嚴重者鉻濃度超標10倍以上。」立委陳椒華以此要求台南市環保局應依法將該玉米田公告為土壤污染場址。
然而,台南市環保局簡任技正朱玫瑰表示,農試所未取得環保署的環檢機構許可,且採樣過程無邀集環保單位參與,對土壤與廢棄物認定有所差異,「其數據僅供參考,目前環保局已配合檢察官調查,除了追查非法行為人外,也有採三處土壤檢測,若實有土壤污染事實,會依法辦理。」
台南後壁農地藏爐碴 農委會檢測結果出爐「土壤重金屬鉻超標10倍以上」
台南後壁嘉田里一處農地約5公頃, 2009年超翔公司承租作廢棄物再利用處理,卻非法大量棄置爐碴,再於表層覆土壤掩人耳目,去年不知情的農戶承租種植玉米,卻有好幾處的作物死亡或生長不良,經台南社大自行檢測調查,才驚爆玉米田的土壤重金屬鉻嚴重超標。
事發後,台南市政府環保局第一時間就到場採樣,並對外表示,玉米田「原生土壤」、民井、地表水及爐碴石粒均以環保署公告的標準檢驗方法進行分析檢測,檢測數據結果皆低於相關標準,3月底還告知農民「可採收了。」
不過,環保團體認為環保局僅採四公尺深、未受污染的「原生土壤」,而刻意不採嚴重污染30~40公分的表土。立委陳椒華辦公室於4月7日會同農委會農試所與台南社大前往該玉米田採取六處「表土」檢驗,並分樣由農試所與環檢所檢驗,報告於今日出爐。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指出,六處表土樣本分屬無植物、生長不良及生長正常,「三處鉻、鎳超標的土壤都無植物,三個超標的樣本中,有一樣本銅也超標、另一樣本的鉛也超標。」農試所在其中一樣本驗出鉻濃度達每公斤3220毫克(mg/kg),較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50(mg/kg)超標逾10倍。
黃煥彰批評,台南市環保局擅自將表土定義為「廢棄物」而非土壤,僅採樣四公尺深的原生土壤就稱沒有污染,「事實上40公分深的表土的重金屬污染嚴重,也影響農地使用。」陳椒華也呼籲,台南市府應依法行政,盡快將該處公告為土壤污染場址,讓違法業者負起清除廢棄物及土壤整治的責任。
農委會企劃處技正林珈芝表示,農地農用是農委會不變的立場,「本案已經違反農地農用的土地使用管制,台南市府也已經移送地政機關依法裁罰。」他認為,本案違法棄置爐碴,為再利用產品未依規定使用,適用《廢清法》,又有影響土地正常用途之虞,也應適用《土污法》,「但《土污法》與《廢清法》並非農委會執掌,仍尊重主管機關環保單位的處置。」
土壤?廢棄物?傻傻分不清楚 農試所無環檢許可 台南市環局不採信檢測結果
對此,台南市環保局簡任技正朱玫瑰則說,該案為非法棄置廢棄物,違法業者掩埋了約4米深的廢棄物,「廢棄物的部分有做毒性溶出試驗(TCLP),檢測結果符合標準,下方原生土壤則以王水消化法檢驗,也無超標情況。」他表示,這完全符合環保署所制定的土壤污染管理監測辦法,實屬依法行政。
土壤污染管理科科長邱瑞基進一步解釋,農委會若是拿廢棄物去做土壤檢測當然會超標,「爐碴混和土壤,就好像是硬幣埋在土裡,如果把硬幣跟土一起拿去檢測當然會重金屬超標,但我們必須拿出硬幣、去除廢棄物再檢測土壤,才知道是否土壤真的受到污染。」
不過,黃煥彰質疑,環保單位在無科學根據下擅自將近2萬立方公尺的土壤定義為廢棄物而非土壤,「從農委會的報告就可發現,其實表土也有多處是乾淨的土壤,而非全部都是廢棄物,既然土壤重金屬濃度超標就是土壤污染,環保局不要再玩文字遊戲。」
朱玫瑰則說,從農委會的檢測結果來看,可能有部分表土混合爐碴,有部分沒有,「但農委會農試所並非環保署許可的環檢機構,採樣過程也無環保單位參與,這樣的檢測結果僅供參考,難以作為土壤污染依據。」他表示,環保局已經跟環保署申請經費,進行細部調查,並配合檢調單位採樣,若後續結果確實有土壤污染事實,會再依法辦理。
對此,陳椒華要求,農試所應盡快取得環保署的環檢機構許可,「才不會讓環保單位推卸責任,各自為政的結果就是無法保護農地,污染事件一再重演。」他也批評,環保單位的作業流程有檢討必要,「針對檢測深淺、位置與檢測方式都要有更明確的定義。」
台南市政府表示,該農地現仍有爐碴且不適農業生長耕作,本於風險控管及預警原則,在5月1日已經召開說明會要求地主暫時休耕,在爐碴粒料未移除及土質未改良前,禁止糧食作物耕作。市府也重申,絕不掩護不法業者,「由航照圖研判掩埋爐碴約在2008~2009年間,但現任地主為2013年取得土地,因此仍需配合地檢署偵辦追查回填、棄置爐碴的行為人,若有相關事證,將依偵辦結果要求行為人負清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