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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喬琪/日本企業及地方能源綠色復甦 脫碳未來勢在必行

2020年07月20日
文:陳喬琪(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武漢肺炎(COVID-19)大流行突顯了全球經濟危機、氣候危機、社會分裂三危機,為解決這些危機,部分先進國家提出了以環境為優先考量的經濟振興計畫,如歐盟綠色振興計畫投資鉅額於氣候行動;韓國推行的綠色新政,推動城市綠色轉型及投資分散型能源等。身為全球經濟領先的日本,在本次疫情也受到衝擊,安倍政府多次強調要大力復甦經濟,在其中卻見不到綠色振興的相關政策。

武漢肺炎大流行突顯了全球經濟危機、氣候危機、社會分裂三危機。照片來源:Vicky Vinch ON/OFF(CC BY-NC-ND 2.0)

日本氣候變遷倡議團體(Japan Climate Initiative, JCI)在5月就搶先提出了綠色復甦的政策建議,JCI是由各種企業組織而成,成員包含大集團如丸井集團(MARUI GROUP CO.,LTD.)、理光公司(Ricoh)、富士軟片(FUJIFILM Holdings Corporation)、永旺集團(AEON CO.);保險公司如日本生命保險公司(Nissay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第一生命保險公司(Dai-ichi Mutual Life Insurance)及其他在地小商會如:小田原箱根商工會議所等。

但日本最後僅有環境大臣小泉進次郎,利用多次記者會倡議綠色振興的重要性,表示日本要利用本次機會,重新設計成為脫碳化、循環經濟及自治分散型的社會。

日本環境能源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Energy Policies, ISEP)為獨立非營利的研究機構,由能源及氣候變遷專家組織而成,為日本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推手。在這次疫情危機下,ISEP提出要利用此次機會穩固更多再生能源的策略。因為日本的再生能源發展是由311地震而起,發展過程受到各種地震復興的挑戰,但目前中央的長期減碳目標和願景卻是不清楚的。ISEP認為如果要快速振興日本經濟,利用各種本地資源來發展分散式能源系統是最有效率的,現在正是時候建立國家的長期100%再生能源策略,從長遠角度發展能源基礎設施以達永續目標。

企業呼籲綠色振興

JCI是對於脫碳具野心的企業團體,成員類型如前述,包括大集團至小的地方商會。同樣地,日本氣候領袖伙伴(Japan Climate Leaders’ Partnership, JCLP)[1]也提出類似的呼籲及訴求。JCI與小泉環境大臣在6月共同會議上,提出日本應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脫碳、綠色投資及重視地方循環經濟等訴求;JCLP質疑當各國都在響應氣候行動時,日本仍在國內外投資新的燃煤電廠,延遲了減碳行動,因此建議要儘快成為零碳社會,而企業在脫碳策略上,則扮演了重要角色。綜整的訴求如下表一:

表一、JCI與JCLP提出的綠色振興政策訴求綜整表

JCI代表末吉竹二郎先生提到,日本政府及社會需要加速脫碳轉型,因此希望非政府組織與政府間的對話可成為新常態(new normal)。小泉環境大臣表示,已有約100個地方政府宣示2050要達到零碳社會,因此環境省將鼓勵地方政府擴大使用再生能源。JCLP則呼籲日本政府應考量「可以加速社會轉型至零碳社會」的相關政策來重振疫後經濟,不要忽視氣候變遷帶來的根本威脅。企業和政府應協力因應氣候危機,建立一個更具韌性和安全的社會。

由地方開始的分散式能源復甦

除企業的訴求外,ISEP則提出以再生能源推動為主的綠色振興策略。ISEP提到武漢肺炎造成了經濟停滯、社會差距及分裂,加上長期的氣候危機及之前的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都顯示了廢核及發展再生能源是唯一能夠最快、最廣泛和最有效地「從地方開始的綠色復甦」,而要加速地方再生能源的發展,就必須能優先確保再生能源併入電網,並將利益還給在地。ISEP提出的建議如下(ISEP, 2020):

最快速可以振興經濟及因應氣候問題的方式就是由地方發展再生能源

以全球趨勢來看,過去10年的風力發電均化成本(LCOE)下降了約40%,太陽能發電下降了80%以上,成為許多國家和地區最便宜的發電來源。此外,小規模的分散式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陽能發電設施),也隨著蓄電池發展而呈指數增長,使小型分散式能源、蓄電池成本在過去10年中降低了80%,電動汽車技術發展也在加速。顯然地,這些技術將在未來的能源中扮演重要角色,能使再生能源取代核能和化石燃料。為更加速發展地方再生能源,還需要精進以下幾點:

  • 修正當前的輸電系統規則,以加速普及再生能源。特別是需要建立優先併網和優先供電的制度、一般負擔原則、撤回發電端基本費用等。
  • 對電力市場進行根本性的審查和改善,而非拼湊既有政策,方能更好地整合再生能源。
  • 避免草率引進電價差額補貼制度(Feed-in premium, FIP),應以改善現行的FIT並漸進引入競標機制為主,以促進太陽能發電和風力發電的發展。

確保再生能源優先併入電力系統,重新評估併網費用規則和基本發電費用

雖然FIT制度中有提到再生能源的「優先併網」,但現實的併網契約是由每個輸配電公司自行決定,因此許多地區會因為當地電力系統的條件和輸配電業務,造成再生能源的併網契約簽訂困難、阻礙再生能源發展。因此必須重新修正FIT法規中的「優先併網」相關規範。

重新評估考慮再生能源的優先送電規則,並將系統操作從「基載思維」轉換為更靈活的方式

為了實現100%的再生能源和未來的跨領域耦合(sector coupling),重新評估當前的規則,積極考慮以成本最低的國產能源以及需量反應,並廢止「併網可能量」或棄光——對太陽能的出力控制(出力制御)。

重新審視再生能源的環境價值

設定再生能源發展的中長期目標,並規劃脫碳和100%再生能源的發電路徑。此外,引入新制度如發電認證、永續認證等,來評估再生能源的多元價值。

維持地方主導(社區擁有、地方合意、收益還給地方)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制度

地方再生能源的使用及制度訂定應因地制宜(例如有些地方對再生能源的使用會有防災機能的要求)。由於每個地區的需求各不相同,應提供各種制度的選擇彈性而非單一選項。此外,為避免開發大型太陽光電時遇到困難,納入利害關係人的討論尤其重要。

需重新檢視由農民進行的營農行太陽能發電

營農型太陽能發電是日本未來擴大再生能電力、降低發電成本的潛力股。因此,政府應就日本約42萬公頃的廢耕土地(約佔農業用地的10%)進行審查,在保持其為農地之條件下,了解其是否合適做太陽能發電,使其同時生態保護,也增進農民收益的好處。而針對農民或農地所有權人經營的農地發電,以下建議:

  • 允許在農地上進行太陽能發電,而沒有農地臨時轉用或作物收穫量的限制。農地的定義除實際耕種外還包括可以從事農業的土地、廢耕地等。
  • 太陽能發電的收入應被納入在農業收入,使農業法人從事的營農型太陽能發電業務能擴大經營。

透過改革電力系統,包括分離發電、輸電所有權,實現100%再生能源

要轉型為再生能源(太陽能發電和風力發電)為基礎的地方能源系統,必須在法律上將發電、輸電分離。2020年後日本預計將有電力容量市場的新規劃,政策將會與現有化石燃料和核電廠的大量補貼相反。

危機與綠色轉機

因疫情衝擊,國際各國的排碳量有降低的趨勢,但這種暫時性的減緩,可能會隨疫情趨緩、全球各大經濟體的恢復運作,而造成排碳量回彈(Le Quéré et al., 2020)。面對氣候變遷危機,安倍政府的長期減碳策略一直以來都被各界抨擊不夠具有野心,3月重新遞交的國家自主貢獻(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減碳目標,也受全球檢視並呼籲要重新檢討提高目標。

日本受到本次疫情重擊後,卻僅有小泉環境大臣、企業界及研究單位不斷地呼籲綠色振興的重要性,再再顯示了日本中央政府對於減碳目標設定的不足。日本未來在減碳路徑上,是否將由企業及環境部門提出更具體的減碳措施,抑或由安倍提出更積極的減碳國家策略值得進一步觀察。

另一方面,未受疫情衝擊影響的台灣,中央政府目前也尚未提出綠色振興的相關政策,呼籲臺灣企業也能借鏡日本JCI等組織,由大企業、環境部門的角度切入,自主提出更積極的減碳作為,跟上國際綠色振興行動。

註釋

[1] JCLP為致力於脫碳事業的團體,成員包含Apple、自然電力公司(自然電力株式会社)、NTT 建築事務所(NTT Facilities)、佐川快遞公司(Sagawa Express Co.)、Patagonia日本分公司、三井不動產(Mitsui Fudosan)等。

參考資料

  1. ISEP(2020)。【提言】地域からの「緑の復興」を〜新型コロナによる3つの危機(経済危機・気候危機・社会分断)を超える〜。(最後檢索日期:2020/07/10)
  2. JCLP(2020)。コロナ危機からの「V 字回復フェーズ」における経済対策に関する声明。(最後檢索日期:2020/07/10)
  3. Le Quéré, C., Jackson, R. B., Jones, M. W., Smith, A. J., Abernethy, S., Andrew, R. M., De-Gol, A. J., Willis, D. R., Shan, Y., & Canadell, J. G. (2020). Temporary reduction in daily global CO 2 emissions during the COVID-19 forced confinement. Nature Climate Change, 1-7.
  4. 環境省(2020)。気候変動イニシアティブ(JCI)と小泉環境大臣との意見交換会・議事概要。(最後檢索日期:2020/07/10)
  5. 陳喬琪(2020)。「緑の回復」- 日本企業與環境大臣的綠色復甦。
  6. 陳喬琪(2020)。日本企業針對v型經濟回復的對策聲明-日本企業綠色復甦第二彈。
  7. 陳喬琪(2020)。由地方能源開始的綠色復興-日本ISEP政策建議。

作者

陳喬琪

台大園藝系畢業、日本京都大學地球環境學舍環境管理碩士,現為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分析師。研究興趣為環境規劃、環境政策分析、氣候變遷調適、能源轉型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