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開放原民自用狩獵? 林務局與動團溝通:保護和保育不同,重點是不再有物種瀕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是否應開放原民自用狩獵? 林務局與動團溝通:保護和保育不同,重點是不再有物種瀕絕

2021年04月23日
環境資訊中心 特約記者廖靜蕙 報導

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是否開放,近期的立委修法引起外界討論。從生態觀點出發,物種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的一環,但究竟是指向完全保護,或基於物種與生態系多樣性下可適度利用?或許先從法條中的定義來看。

《野保法》未定義生物多樣性 保護、保育大不同

我國於1989年即立法完成《野生動物保育法》,不過至今未將「生物多樣性公約」內化於法條中;尚在草擬中的《海洋保育法》草案,則首度定義生物多樣性,包含遺傳、物種以及生態系多樣性,而非定著於物種個體的權益。


全台山區已架設超過500個自動攝影機進行監測,期待能了解野生動物族群現況。圖片來源:林務局

保育、利用以及獵捕,在《野生動物保育法》都有明確定義。另一方面,現行《動物保護法》並未針對「保護」做出定義。

依據國語辭典,保護有「保衛、照顧」之意,是保衛、庇護、捍衛、護衛、回護的同義詞,為了族群數不下墜、棲地不受損而為的保護,甚至禁止利用、靠近。意義上和保育一詞有所不同。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受訪時表示,《動保法》的精神,是人為飼養的脊椎動物不要遭到人為騷擾、虐待、傷害,而對於野生動物族群,則是用「保育」概念。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3條
「保育」指基於「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平衡」之原則,對於野生動物所為保護、復育、管理之行為。
《海洋保育法》(草案)
第3條 第1款第2項
「……生物多樣性:係指所有……範圍內活的生物體中之變異性,包括物種內、物種之間和生態系統的多樣性。」

林務局邀動保團體座談 確保台灣不再有任一物種瀕絕

日前立委孔文吉提案《野保法》第19及21-1條修法,開放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引起動保團體譁然。

動保團體主張,禁用不人道的獵捕工具,不該因身份而有例外;反對「狩獵行為」的過度擴張等,並對負責任管理機制、「原住民自主管理」、如何避免「球員兼裁判」,提出質疑。

農委會林務局為此於上周召開座談會,邀請國內重要的動保團體代表與會,林務局長林華慶親自出席。

林華慶澄清,生物多樣性目的是維護物種多樣性、族群保育,確保台灣不再有任何一個物種瀕絕,甚至滅絕,而非針對每一個個體進行保護;原住民狩獵仍須申請。而住在山區的原住民,更扮演著野生動物存續的關鍵。

「自用」要申請非濫捕 動團建議:700個部落試辦成功,再入法 

動保團體認為,修法若完成三讀,就是開放原住民可以在台灣野生動物的主要棲息環境,擁有全面狩獵及採集「特權」。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質疑開放自用,有如全面開放狩獵,讓野生動物處境雪上加霜。圖片來源:林務局直播截圖。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質疑開放自用,有如全面開放狩獵,讓野生動物處境雪上加霜。圖片來源:林務局直播截圖。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修法雖為了尊重原住民狩獵,而改採「自用」、「備查」、「部落自主」,但開放自用有如全面開放狩獵,將使野生動物處境雪上加霜;他建議改以行政命令,或當全台700多個部落都試辦成功再行研擬,不應貿然入法。

林務局保育組長羅尤娟簡報時指出,本次立委提案修法,納入非營利自用,是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修正,以符合原民踐行傳統生活方式與文化傳承需求。不過,非營利自用仍需申請、受到規範,並不是肆無忌憚的獵捕。

林務局監測:物種數量未因自主管理狩獵而減少

林務局近年進行中大型動物監測,物種數未見減少,也未因狩獵、自主管理而減少。此外,透過11個原住民部落自主管理試辦,每一年獵捕的量也包含自用,並未帶給野生動物負面影響。

林華慶補充,對野生動物族群造成傷害的是商業利用,林務局盡全力遏止,並更新鑑定技術,以試紙研發完整的工具模組及操作程序,針對山羌和長鬃山羊等,山產店常見的肉品快速鑑定,只需探針測試即知肉品物種。


林務局發展出肉品鑑定快篩技術加熱套組。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認為,開放自用代表只要原住民有需求,就可以全年無休的狩獵;另外,過年過節拿來當禮物,當寵物、做標本呢?如何、誰來判斷自用的定義?林務局保育組長羅尤娟表示,自用只限於飲食所需,以及補充諸如訂婚聘禮、嬰兒出生感謝祭這類傳統慣習,當寵物、做標本都不是自用的範圍。

禁用殘忍獵具不分族群 林務局:以精準式獵具替代 解決山區農民困境

目前《動保法》全面禁用獸夾、山豬吊,但本次《野保法》修法,第19條雖然也加入禁用山豬吊,卻仍開放原民使用。「這些陷阱會立法禁止使用,是因殘忍。」姜怡如指出,不該因為「傳統」就不考慮人道,獸夾、山豬吊這類殘忍獵具不該使用、販售,應不分族群一體適用。

對此,林華慶解釋,套索陷阱大多數是山區的農民為了保護農產,放在私有農地的隱密行為,並非為了獵捕野生動物;套索使用仍是不合法,近期林務局發展精準式獵具,鼓勵山區農民交出套索,以精準式獵具替代,盡量降低誤捕造成野生動物傷亡。林華慶表示,了解山區居民的處境、共同解決,也有益野生動物存續。

林務局於本月13日召開精進野生動物管理座談會,邀請國內重要的動保團體代表共商狩獵議題。鄭雅云攝。

林務局於本月13日召開精進野生動物管理座談會,邀請國內重要的動保團體代表共商狩獵議題。鄭雅云攝

全國雖有700多個原住民部落,實際上原住民人口數為57萬6,792人(平地原住民為26萬9966人,山地原住民為30萬6826人),只佔總人口數的2.45%。

動保團體指出,行政院公告的「原住民族地區」涵蓋台灣東部、東南部以及中央山脈絕大部分,約占全台土地面積55%,一旦修法通過,就是「開放原住民可以在台灣野生動物的主要棲息環境,擁有全面狩獵及採集特權」。對此羅尤娟強調,原住民狩獵既然是申請制,申請區域只要位於生態熱點就不會允許。

「利用」精神在節制、在生生不息 個體「獵捕」回歸自然資源管理

依據《野保法》第3條,「利用」是在科學實證支持下,無礙自然生態平衡,運用野生動物,以獲取其文化、教育、學術、經濟等效益之行為;也就是說,非關是否直接、間接利用,而是能夠在監測調查數據的支持下,以不影響族群、生態平衡為前提,節制利用。「獵捕」則指以藥品、獵具或其他器具或方法,捕取或捕殺野生動物之行為。

回應動保團體的質疑,林華慶表示,野生動物保育關注的是物種的多樣性、族群數量健全與否,而非單一個體的生存權。林務局是生物多樣性或野生動物自然資源的管理機關,目的是維護物種多樣性、族群保育,確保台灣不再有任何一個物種瀕絕,甚至滅絕。

他說明,保育是確保野生動物資源永續——包括利用——重點是自然資源不枯竭,而非保護的概念、停留在過去一切都是禁止。讓有需要的原住民,在合理的規範下得利用自然資源,又能生生不息。

參考資料

※ 本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補助報導經費,為確保新聞獨立性,不干涉報導內容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