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18日)舉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推動策略專家論壇」討論碳權交易政策。學者指出,政策應以實質減碳優先,碳權交易為「最後手段」。我國碳權交易所最快在7月成立,初期將推出國外碳權代購。學者建議,須確保減量額度認證機制完善、避免過多境外碳權進入,才有助我國達成淨零。
多管齊下拚淨零 「自願減量」可交易額度
《氣候變遷因應法》今年2月上路,其中要求碳排大戶必須繳交碳費,引發產業界高度關注。環保署承諾《氣候法》上路一年內會提出相關重點子法草案,今日舉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家論壇,作為子法意見參考。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說明,受碳費管制的企業可循「自主減量優惠」,只要達到減量目標就可享優惠費率。其餘未受碳費管制的企業,可以執行非強制性的「自願減量」工作,減碳成效可申請「自願減量額度」,該額度將可在碳交易平台上交易,供有需求的企業購入抵換排碳總量。
沈志修強調,碳費只規範到年排碳約2.5萬噸以上的500多家企業,但全國企業可不只500家,希望透過自願減量機制讓所有企業都可以參與減碳。過去《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就有碳抵換機制,隨《氣候法》修法與國際趨勢演變為自願減量專案。
碳交易平台最快7月成立 初期「代購」服務遭質疑
沈志修表示,國內碳交易平台「碳權交易所」預計最快7月底成立,目前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證券交易所建置。初期除了提供有需求的企業交易碳權,也規劃提供諮詢服務。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昨日於立法院說明,碳權交易所第一階段將代購國外碳權,以供國內中小企業購買。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仲恩質疑,是否真有必要由交易所代購?企業也可以自行採購國外碳權,雖然部分國內企業確實有供應鏈需求,但可預計初期國內交易量不大。
此外,也有意見指出要仿效國外採行的「排放總量管制交易」。劉仲恩分析,學理上「費」與「量」應擇一實施,目前國內已展開碳費機制,引導企業尋求減排方式的方向正確。但長期是否有總量管制目標,應由環保署向社會說明清楚。
沈志修回應,目前是碳費先行,還沒有實施總量管制的時程。
法規必須完善 境外碳權要上限、必須是最後手段
劉仲恩提醒,額外的減量工作才可以給予減量額度,但國際認證過程不一,呼籲在法規上明確限制來源、案場或型態,先部分排除風險,在核發審查過程仍要謹慎把關。
他建議,以國內抵換先行,並以合理的碳費價格作為市場的基礎,讓各項減碳機制互相配合。
前台北市環保局長、台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指出,國家減碳必須以電力脫碳等整體策略為主,碳交易只是一小環節,必須要確保業者已經「減到不能再減」,才能將抵換作為最後手段,且要使用高品質的碳權,如環保署早期推出「先期專案」核發的碳權就不可復活,當時缺乏方法學,進入交易市場會引發爭議。
劉銘龍呼籲,境外碳權抵換仍充滿隱憂,建議加強規範境外額度扣抵不超過5%,避免太多境外碳權進入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