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環評大會資訊公開釋誠意?副署長:「環團不配合,下次門口擋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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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環評大會資訊公開釋誠意?副署長:「環團不配合,下次門口擋駕。」

2007年10月24日
苦勞網2007年10月23日台北訊,楊宗興報導

環保署面對各界資訊公開的壓力釋出些許善意,撤除了原本記者旁聽室與環評大會會場中間的玻璃隔間,然而本屆的環評大會還是一次比一次精采。繼上次大會環保署以趁亂表決的方式讓台鋼案以重新審查做結,這次大會結束前會議主席副署長張子敬更對環保團體嗆:「環保團體不配合我們的話,下次大家就在門口擋駕!」

昨天下午兩點環保署招開例行的環評大會,討論「南科樹谷園區環評案」以及「台北捷運信義線東延案」等案件。照例,環保團體也到場監督環評大會的討論過程,不過在環保署樓下迎接他們的,是停在一旁的兩台警車以及兩三名便衣刑警,也為今天的環評大會增添些許詭譎的氣氛。

民眾旁聽室中只能看到投影的環評大會畫面,不過環評委員議決時還是會消音處理。(圖片來源:苦勞網) 環評大會的資訊公開度在前幾次大會遭到環保團體強烈抗議下,環保署長陳重信已下令撤除了記者旁聽室的強化玻璃,讓媒體記者能進入環評大會進行旁聽。不過環保團體等一般公民的旁聽仍然只能在另一個獨立的旁聽室裡觀看閉路畫面,而且在登記發言的團體代表以及開發單位各自陳辭後,所謂的「議決」過程時旁聽室還是只有畫面而沒有聲音。

登記發言的團體代表得以進入會場,坐在記者旁聽席後面,但是發言規範依然維持登記限時制,每個人只有短短的三分鐘。當討論案進入「南科樹谷園區環評案」時,代表開發單位的台南縣長蘇煥智針對先前發言的環保團體意見進行回應,不過才剛開始發言就被前環評委員文魯彬嗆:「開發單位也只能三分鐘」,不過蘇煥智不以為然的回了一句:「我是開發單位!」讓在場人士都感受到面對開發單位時,一般公民完全不對等的發聲地位。

蘇煥智向環評委員強調南科樹谷園區至今絕無任何污染產生引發環評委員質疑,蘇煥智面對諸多質疑在情急之下,要求在場代表國科會出席環評大會的南科園區管理局長陳俊偉為環評委員解說南科的狀況,沒想到卻意外扯出利害關係人應迴避的問題。

當場就有環評委員拿環評法規指出,環評會組織規程第十條有規定:「與審查各開發計畫有利害關係之委員應迴避出席會議及表決」,所以要求代表國科會出席的南科管理局長陳俊偉迴避,陳俊偉一開始還振振有辭的強調法規沒有說他要迴避,後來在法律條文寫的清清楚楚之下只好坦承該迴避,所以最後大家接受陳俊偉以出去如廁的方式迴避該案的議決過程,不過這也突顯環保署在環評大會的運作上充滿瑕疵與漏洞。

大會最後進行所謂報告案,也就是針對上次大會審查台鋼案的表決爭議,向各環評委員宣佈環保署法規會對該次表決合法性所做的結論,法規會的結論如同大家所預期的,認定該次投票屬於有效表決,所以台鋼案將重組專案小組進行環評審查。這項報告宣布完之後,環保署開放讓會前「有登記」的各團體代表及民眾發表每人三分鐘的意見,各環保團體代表紛紛上台表達對環保署處理台鋼案方式的不滿。

曾任上屆環評委員的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首先發言,她把桌上寫著「開發單位」的牌子移到旁邊後表示,此案沒有具體理由就重審讓上屆參與審查的環委等於做白工,徐光蓉憂心此例一開將助長以後重大開發都循此例,利用拖延至環評委員換屆可以重審的方式藉此翻盤。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則拿出一篇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毓正寫的文章指出,大法官曾於釋字499號解釋裡闡明民主程序下「除對人之表決應採無記名投票外,對事之表決,以記名投票表示負責」的基本原則。所以劉銘龍質疑環保署環評大會採不記名表決的方式有違民主原則,他建議環保署將台鋼案採公開記名的方式重新表決。

台鋼案的受害者代表,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的林進郎則建議環評委員親身到台西沿海進行會勘,深入瞭解民眾對大煉鋼廠的態度以及煉鋼廠對當地漁民生計上的危害有多大,他也希望環保署能舉辦台鋼案的公開政策辯論會,讓台塑的立場能真正受到公民的檢視。

最後在各代表發言完畢後,代理會議主席的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要求現場民眾離開以進行「議決」,然而環保團體代表不願配合,他們質疑報告案不需「議決」何來「清場」的必要?張子敬見狀隨之祭出內規強調:「旁聽要點有規定,你們不能這樣!」然而該旁聽要點在上次大會上根本沒有通過,環保團體不干示弱也回嗆:「如果有旁聽要點你拿出來給我們看!」張子敬看現場環保團體的強硬態度,乾脆放下狠話表示:「我們已經釋出這麼多誠意,你們環保團體還這樣不配合我們的話,大家下次只好在門口擋駕了!」讓環保團體見識到環保署官員的官威,也為下次環評大會的情形埋下伏筆。

※本文轉載自苦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