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提供國光石化、中科二林園區、大城工業區水源的「大度攔河堰」,經2009年11月初審決議進入二階環評,環保署於週五(29)日召開「大度攔河堰工程計畫」範疇界定會議,討論替代方案與「範疇界定指引表」。由於攔河堰恐加劇濁水溪河床揚塵問題,決議未來應將健康風險納入審查範疇。
另環保團體質疑中區水資源局在程序上有問題,且替代方案應該由未來使用的開發單位自行負擔,不該在此次會議上討論。但主席堅持進行範疇界定,短短三個多小時內便完成第一次會議。
程序不正義 不宜進入二階
開發單位1月11日曾於彰化縣政府曾開過一場公開說明會,彰化環盟施月英質疑,「開發單位曾經表示要舉辦『很多場』公開說明會,如今只舉辦一場?」管線未來會經過9個鄉鎮,一場僅5位民眾參與的說明會,怎麼能讓所有民眾了解,因此程序上不該立刻進入二階。台灣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表示,「我希望我們是有程序正義的,我們不應該再容許這種程序不正義,今天就應該讓程序走完再審。」
不過環署綜計處技正張同婉表示,公開說明會後才能進入範疇界定,但並沒有規定說明會的數量,所以有開一場即可。且主席李錦地也認為,環保署一向是「不告不理」,開發單位有案進來環保署就審。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提出建議,如果中科三期(已裁定環評撤銷)、四期(強行闖關)都已經出問題了,為中科供水的大度攔河堰依環評法應合併審查。否則政府機關便宜行事,最後進入司法程序,環評被判決無效,不就是白忙一場?
種種程序問題一度阻擋會議,不過專家小組認為,光是大度攔河堰無法提供中科、大城及彰濱等工業區足夠水源,因此先審範疇界定指引表,增設備援引水方案仍保留,另闢會議審查。
水資源缺乏整合觀點 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
中部地區水資源長期以來被工業搶水,包括湖山水庫、集集攔河堰、「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皆由政府剝奪水資源,提供科學園區用水。張豐年呼籲,水資源政策應先評估供給面,再決定有多少水資源容許開發。
然而例如中科四期先強行闖關,政府再幫忙找水,張豐年認為這是「被企業牽著鼻子走」。雖然大度攔河堰關係整個中部水資源調度,但範疇界定卻不斷被限縮在大度攔河堰單一工程範圍內,環評主席頻頻以「不是這個範圍」、「回到這個案子」為由限縮討論。
災害隱憂、負面效益多 環團主張撤案
「攔河堰的開發會造成上游淤積下游淘空」,張豐年表示,這個問題集集攔河堰已經發生,大甲流域的石岡壩更嚴重,現在都是砂石淤積。彰化地區民生及工業用水每日約30萬公噸仰賴地下水,若再攔截河水,降低地下水補充,地層下陷問題會更加惡化。而攔河堰工程造成下游河床裸露,如濁水溪目前已出現沙塵暴,附近小學學童必須戴口罩上課,未來中部地區河川地沙漠化的情況令人擔憂。
由於揚塵問題嚴重,委員也特別強調需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提出十年內烏溪下游及大度堰下游,民眾呼吸道和眼睛疾病的相關資料,並分析未來增加的揚塵量,預測未來疾病盛行率增加的情況。
環團認為,河川開發應考量全球暖化可能帶來的極端氣候威脅。例如前年卡玫基颱風曾經造成烏溪流域一帶鄉鎮淹水,攔河堰將墊高河床,未來大雨更容易造成烏日一帶水患。
範疇界定會議上主席對環團提出的要求多數採納。環團質疑,環保署必須面臨政策壓力,是否為節省程序時間先稀釋程序上的困難,將未來開發問題留給開發單位?若真是如此消極對待民間意見,恐怕最後又是一場「政府、開發單位、民眾三輸」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