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果重金屬殘留超標 即起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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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果重金屬殘留超標 即起開罰

2011年06月17日
摘錄自2011年6月17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在世界衛生組織以及歐盟等各先進國家分別訂定蔬果中的重金屬殘留標準後,我國也終於在本月起要針對蔬果以及草本植物中的重金屬鉛以及鎘把關。即日起,蔬果中若檢出鉛超過0.3ppm、鎘超過0.2ppm,最高可罰15萬元。

衛生署這次針對不同蔬果植物種類,將鎘限量標準訂於0.05到0.2ppm之間,鉛則訂於0.1至0.3ppm之間。由於歐盟等國家相關標準早行之有年,我國卻遲至今年才推出,是否代表過往全無把關?食品藥物管理局官員解釋,以往主要是針對環境、土壤、水源監測,針對汙染事件也會檢測。現在訂出標準,則是多增加一道在市售食品的常規監測關卡。

官員表示,由於我國以小農居多,除了由政府進行環境監測之外,訂定標準也是希望企業或是銷售賣場在驗收時可以多一層把關。至於是否一超標就開罰,會視其違規情況判定。畢竟這並非像農藥一般是違法使用,也可能是汙染等導致。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一旦檢出有生鮮蔬果或草本植物的重金屬殘留過量,就必須去找出原因跟背景,如果是因為土壤背景值高,「不能種的土地,就不該再種」。此時,可以給予補償,甚至以健康的休耕地跟耕種者換地。問題是,這並不是衛生署單一部會能夠解決,還需要農委會以及環保署共同合作,「不然,標準訂了也只是放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