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彈藥庫開發案 政策環評拖5年 限2個月內修正再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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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彈藥庫開發案 政策環評拖5年 限2個月內修正再審

2013年07月30日
本報2013年7月30日台北訊,莫聞報導

「擴大土城都市計畫(土城彈藥庫附近地區)」政策環評案,昨(29日)四度送環保署審查,環評小組審查委員認為環評說明書有諸多缺失,包括未提出具體的替代方案分析論述、缺乏區域排水規劃、尤其是在斬龍山潛在遺址調查方面隻字未提,決議請政策研擬機關新北市府,在9月30日前補充說明,並需針對環評委員意見予以正面回應,再送環評大會討論。

資料畫面,土城彈藥庫2009年辦理地球日農夫市集。林春煌攝。

前台北縣政府5年多前,為了看守所遷入舊彈藥庫區的問題,以擴大都市計畫的方式,提交環保署政策環評。原本是新訂擴大都市計畫中第一個送環保署的,如今卻還走不出環保署大門。原因就在於台北縣/新北市政府與長豐顧問公司,針對三屆環境委員所提意見,多未正面回應,包括要求提出不含看守所的替代選項、以及對潛在文化遺址進行調查。而這一次,旁聽居民提出2012年612水災、主要道路淹水近1.5米的紀錄,環評說明書也對此隻字未提,更無區域排水的規劃。

擴大土城都市計劃案規劃圖(取自政策環評說明書)這次的規劃版本把區段徵收範圍縮小,把反徵收農民農耕、居住的區域劃為「農業區」,國防部代管的公有地化為「司法園區」,但在替代方案上的零方案是「不規劃」,而非民間團體與歷次環委要求的「不含司法園區的替代方案」。對此,看守土城愛綠聯盟成員黃仁志直指規劃單位「裝死」,綠黨中執委潘翰聲開會時甚至痛斥其「藐視環保署」,「不要幻想把反對者劃出來,案子就會通過,請作真正的政策環評,提出沒有司法園區的替代案。」

另外,環評委員、中研院研究員劉益昌更強力炮轟,「歷經三任環評委員,多次在意見中提醒,埋藏性文化資產(斬龍山遺址)在這個區域內是存在的,但是,為什麼一個字都不給。」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在都市計劃審議前,規劃單位就應先就文化資產進行調查,「司法園區應該是法律人想要進來的,為什麼不守法?」「我已經問了N次了!」

水文方面,劉益昌也提醒,他在土地公山旁邊作考古,往下鑽一公尺,就是舊台北湖的湖底,「不做水文資料,妄想解決這個區域的淹水問題,是緣木求魚。」

2012年土城彈藥庫淹水畫面。廖崇賢攝。

劉益昌說,這個區域是台北盆地邊緣的淺山生態系,就新北市西南副都心的地位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態意義,應該用透過這項規劃,把目前雜亂環境做處理,而不是沒有司法園區就不做。

然而,這一次環評小組審查並未如往例要求補件再審,而是限期補充後直接送環評大會;原因在於,環評委員認為,顧問公司提出的不及格的報告,有多項「上一次要求做的基本上都沒做」,但一審再審,經過三屆還不過,已經失去政策環評積極的意義,「要讓他加速」。小組會議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也表示,「案件本身不能再拖,但必須要求提出的問題要一次解決。」

環評委員認為,務必要求新北市與顧問公司在9月30日前補充過的版本,要把未處理的問題一次解決,現在處理好,與後續的都市計畫審議程序才能完整的接軌。

環評小組對規劃單位重要的要求包括:

  • 結合現有溼地、生態農園、生態教室等,朝向永續生態城市、避災、減災、節能減碳及區域環境教育中心的方向發展,尤其要有具體的環境管理計畫。
  • 要加強各方案(包括零方案及其他方案)之間的比較論述,尤其注重公益性與必要性方面。
  • 加強與民眾溝通。
  • 擬出具體的區域排水計劃,以解決目前及預防未來的區域淹水課題。
  • 都市計畫訂定前,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辦理文化資產調查作業。
  • 針對以上意見,必須正面回應,補充、修正說明書,經有關委員確認後,再送環評審查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