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事件發生後,台灣的公害製造業者終於了解,過去的推拖方式已經不合用。對這些公害製造者而言,使他們必須付出「和解金」13億元,因停工而少賺近80億元的主要原因,除了怪運氣不好外,還怪政府有關單位太沒默契,而記者在這次事件中,大寫特寫,雖未站到居民一邊,但也「太不為石化業講話」,所以一至於此。這樣的不甘,使他們賠錢的事,進行得愈來愈不乾脆。
事後檢討時,雖有部分工廠放出風聲說,他們原有計劃改善汙染,可是現在政府要他們賠錢,改善汙染經費又泡湯。言下之意,環保之事再說吧。
林園事件並不會因為賠錢而了事,這是從中央到地方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再爆發一次停工事件,只是時間的問題。因為目前的汙染狀況與賠錢之前並無不同。可是林園事件對國內許多「好險」的汙染者而言,卻是一次警訊。他們之間已形成一些共同的想法。一致的努力是,如何避免賠錢事件再度發生。如何「解決問題」成了他們迫切的議題。
「解決問題」有兩類不同的意思。
一、解決汙染問題:
1痛下決心,革除汙染,不計血本。
2只解決容易被逮到的汙染。其他能賴掉就賴。
3訂下汙染改善期,先向社會「認錯」以及表達「誠意」。實則看風向,能拖繼續拖。
二、解決認為汙染有問題的可能人或單位:
1加強地方性「公共關係」、「敦親睦鄰」。與居民之間維持經常賠小錢,讓居民形成「已經拿到好處」的心理,並讓社會一般認為,自力救濟的目的在錢。
2加強與地方首長、民意代表之間的關係,以期有事件發生時,這些政治人物的立場不要讓他們「失望」。
3.收買地方記者。要他們多發一些對工廠有利的新聞。
4.招待記者。以看國外的公害處理為理由,出錢讓記者出國去觀光。並與媒體的擁有者做好關係,以利「作業」。
5向曾經寫文章指責過公害問題的學者專家展開「笑臉」。進而探詢「資助研究」之可能。
6與地方司法機關「合作」,對自力救濟者施以「法律」之教訓,將這些民眾列入「暴民」。
這一連串的應變措施,除了「痛下決心,革除汙染,不計血本」一項是真正的「解決問題」,其他的全是掛羊頭賣狗肉。而就錢論錢,如果解決汙染所需的成本是10,其他辦法的花費只要1。這是很大的一個誘引。
汙染者與政府、民代、輿論之間,事實上有一個「危險平衡」存在。表面上看起來,政府與民代、輿論是有義務共同一起清除汙染者的;但是,汙染者卻同樣有機會對政府、民代、輿論進行分化,並各個擊破。
政府是否要嚴格執行公權力,除了法之要素外,還要看社會壓力的大小。而社會壓力的大小,要看民意代表願不願「為民喉舌」,民代的意見表達強烈程度,又要看記者願不願意為受害民眾多說話。記者的報導也受到民意代表與政府處理事件的積極程度的影響。可以說政府、民代、記者之間會有一個「你看我,我看你」關係。
如果事件中,民眾採取了有「新聞性」的激進動作,可能會把政府、民代、記者、學者之間的互動關係「連鎖反應」起來。如此事情就「鬧大了」。這時任誰也停不下來,民眾的聲勢就會如雪球一樣,愈滾愈大。
同樣的,如果汙染者能在「連鎖反應」發生之前,就在政府、民代、記者、學者,特別是記者的環結「打斷」,那事件「壓下去」的可能就很大。要再起來,就很困難。
除了這兩種情況之外,當然還有別的變因可以討論,但這些變因中,幅度最大的要算記者。記者或者他所代表的媒體,可以算是整件事的「水」。水能載舟,也能覆舟,如果記者在事件過程中,採取中立,或多為弱者百姓多講一些話,都對汙染者不利。
對於汙染者來說,對他們最利的是「沒有報導」。如此他們可以將抗議者圍在地方,要怎樣,就怎樣。只要處理得到差不多的時候,讓記者配合一下,寫一寫「有誠意的廠商的故事」以及「過度的環保自力救濟運動已經影響國內投資意願與經濟成長的故事」。就算向社會交代了。
記者如果不與這些廠商跳同一舞步,而平衡報導、調查報導,追新聞追得廠商、政府、民代只好隨記者拍子起舞。汙染者幾乎只有體無完膚,任這個社會追回公道。
能夠這樣做記者,今天已經少之又少了。現在流行的是成群結隊接受汙染者招待。而記者與他們所屬的報社,對這一類的「招待」也似乎習以為常了。記者這一行中,一旦出現與汙染者如此之「溝通」的品種,尊嚴蕩然也就從此一代傳一代了。
汙染者今天在台灣如此的容易過關,如此的有搞頭,多少與他們掌握了與媒體有從上到下不等程度的關係有關。而這樣的連絡,隨著公害問題的加重而愈來愈增強。有些汙染公司的主持人,同時是媒體關係機構的董事,更是媒體評論的「影武者」,與媒體的擁有者親密至此,也不怕別人批評。就難怪國內關心環保者要對這樣的「拍檔」關係研究再三了。
這是個講民主講溝通的時代,可是也不能忘了溝通是有其一定的限度,不能最後鬧起勾結來了。溝通、溝通,多少人假汝之名行「勾結」之實,對那些不願「勾結」的人,冠以「不能溝通」的帽子。
這是往後台灣的公害問題中,最值得注意的環結。到底,汙染者會採用什麼樣的招數來「解決問題」?是真的「誠實的」解決問題,還是去解決「認為汙染有問題」的人?是向這個社會真正「溝通」,還是搞「勾結」?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檢驗的時代」(the year of test)。誰也別想逃。
原載1989年3月《當代》雜誌第35期
※ 本文轉載自《公害政治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