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改」三度變更 監督小組批過度承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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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改」三度變更 監督小組批過度承諾

2014年03月19日
本報2014年3月1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010年花蓮縣長傅崑萁率眾喊響「一條安全回家的路」口號,也讓蘇花高速高路的變形版「蘇花改」一案,火速通過環評,但超速審查的後遺症目前持續爆發,例如:過多的長隧道該如何設計消防措施?因當下皆未考慮,造成目前蘇花改接連提起變更設計,三度進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遭批評有超過環境負荷的風險

所謂「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是指開發變更原申請通過的開發內容所必須提出的。如,18日在環保署進行審查的「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第三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便提出將在蘇澳東澳、南澳和平、和中大清水三段,設立緊急應變中心與交控中心,遭批評是超出需求量的設計。以「蘇花改工程環境保護監督小組」成員身份列席的前交通部政務次長賀陳旦直言,蘇花改有過多的過度設計,超出需求量。

開發單位簡報資料

資料不足 將補件再審

此次環差由於對環境影響等資料不足,將補件再審,審查小組更指出,開發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應該落實環評承諾,與監督小組有更多的實質溝通。

公路總局在此次環差中提出變更,將於南澳交控中心與和仁地磅管制站成立交通警察及消防分隊,負責台9線的交管、事故處理、隧道消防救災;也將在宜蘭漢本設立高壓變電站,以供應南澳和平段隨到與交控中心用電;以及建造四工處緊急應變中心、南澳交控中心暨警消廳舍、和仁警消廳舍等外,更提出了長隧道緊急事故處理流程。

緊急應變中心與交控中心權責

其中公路總局提出「長隧道交控策略」中,提及大貨車管制策略,表示將分三階段開放通車,並以管制路段、地磅站等措施來做出安全車距、降低危險等,但此舉反而引發擔憂。

監督小組成員曾雨涵便表示,若開放砂石車走蘇花改,可讓當地的礦業開採成本降低,其實業者都相當感興趣。宜蘭縣環保局的代表同樣憂心若礦場增加,開發山林將又造成蘇花改的危機。

監督小組批未受尊重 公共參與不足

長期關注蘇花改議題的前交通部政務次長賀陳旦,以「蘇花改工程環境保護監督小組」成員的身份列席。賀陳旦表示此次列席,是花了3年時間不斷爭取而來,他更直言,雖然公路總局召集了監督小組,但監督小組實際發揮監督的情形卻是「幾近於無」,前兩次的環差提議過程,甚至未讓監督小組得知。如此一來,不但無法監督,遑論能提出更在地而實際的建議。

賀陳旦指出,目前愈來愈多環評案件裁定進入二階,或被要求成立監督小組才有條件通過;因此,環保署有責任釐清監督小組的法律位階及定位,並在環評法中或環評結論中明定,監督小組的存在才不致淪於形式。

賀陳旦認為,若監督小組的功能得以發揮,不但這才是真正的公民參與,而且也可讓環評會議不再是唯一的「決勝點」,像蘇花改審議當時,便是雙方都視為一切將在一場會議中「決生死」,而失去了對話的空間。

賀陳旦表示,雖然此次環差的細節部分有需要修改,但其實仍可算是有掌握了大方向。賀陳旦強調,他與其他入選監督小組的民間人士並非反對蘇花改,而是出於關心、希望能協助做得更好,公路總局既然企圖讓蘇花改成為「模範工程」,就不該讓監督小組失去功能。

賀陳旦直言,整個蘇花改幾乎都「超標準設計」,不但超出了需求量,也有逾越環境乘載量之虞,原因就出在「過度承諾」上。賀陳旦指出,例如為了確保不會發生路斷的狀況,而選擇建造大量的長隧道,花去過多經費。但事實上,本來就不可能有24小時永遠安全的路,發生天災時便是要面臨道路封閉等管制措施,「應該要學著跟災難共存」。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