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美景守不住? 嵵裡沙灘遭毀 地方治理能力備受質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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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美景守不住? 嵵裡沙灘遭毀 地方治理能力備受質疑

2014年05月13日
本報2014年5月13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澎湖群島美麗海岸以及自然地景渾然天成,大自然的力量賦予澎湖如此美景,近日卻傳出財團為了興建度假村,在嵵裡沙灘大興土木,搭建圍籬、灌漿,當地居民忍無可忍;此事一經媒體報導,引起社會關注,雖10日縣府已勒令停工、拆除圍籬,一時半刻間,傷痕恐難復原。

而本案已取得建照及國有土地約租,到底能不能守住天然美景,或者要因「經濟發展」,不惜毀壞世界級的自然資源?挑戰著澎湖縣政府的地方治理能力。

嵵裡沙灘(圖片來源:海洋公民基金會)

澎湖蒔裡沙灘擁有寧靜美麗的景致。攝影:Jude Lin

美景天成 守成靠努力

澎湖坐擁世界級海灘及地景,2011年「寂寞星球雜誌」評選為「全球非去不可的10大秘密島嶼」,將澎湖推上了國際舞台,今年3月再獲「世界最美麗海灣」組織接納為會員,確立世界美景地位。

然而,如何維持世界美景於不墜,似乎尚未進入執政者腦袋。不但早有地方人士憂心澎湖貝殼沙逐年流失快速,一年失去一座海灘;以帶動經濟發展為由的飯店開發,也從未停歇。

原來旅館離沙灘  這麼近

由澎湖灣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籌設的「澎湖灣海上樂園渡假飯店」,近日進行整地,準備蓋渡假村。業者搭建約7,200平方公尺的施工圍籬,約占1/5海灘面積,並且在無預警情況下灌漿,沙灘景觀隨之變色。

為了蓋飯店,業者在嵵裡沙灘豎起圍籬(圖片來源:海洋公民基金會)

為了圍籬,必須先灌漿。(圖片來源:海洋公民基金會)

1993年澎管處已將嵵裡沙灘劃設為「風景區遊憩用地」,依照規定,離沙灘一線之隔,即可興建房子。

澎湖灣海上樂園渡假飯店於2003年取得籌設許可後,卻未依規定辦理環評、水保、用地及建照等申請程序;2009年申請籌設許可展延,去(2013)年取得縣政府核發建築執照。

本案經當地居民與海洋公民基金會通報,縣府已於10日以未申報開工、沒核准雜項執照等理由勒令停工,業者也於次日拆除圍籬;但由於圍籬約1/5模板已灌漿,就算拆掉,仍已對沙灘造成無法恢復的傷害。

嵵裡沙灘-清除後(圖片來源:海洋公民基金會)

沙灘上的圍籬雖已拆除,但對沙灘來說已造成傷害,要恢復需要時間。圖片來源:行政院環保署。

據報導,澎湖縣長王乾發表示,業者去年9月已取得建照,並非未取得建照私自違法開發;問題出在於國產署承租的沙灘上架設圍籬。

開發案設計建築師是嵵裡里長林獻堂之弟。

籌設許可  非照辦

對於媒體報導澎湖縣政府、國有財產署澎湖辦事處表示,觀光局發給籌設許可,才「依法」發照、同意出租沙灘,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回應:「觀光旅館籌設許可」是一項「預許可」、「可行性評估」的機制,不是取得建照的依據,仍須依照相關法規,例如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計畫、土地使用、建築線指定等,進行相關的實質審查;觀光旅館籌設許可不等於無限制開發,也不是觀光局同意籌設,其他權責單位「照辦」的邏輯。

國有土地租約准駁權,更是國產署的權責。

開發壓力未消失  自己的美景自己救

依據環評法規定,國家風景區開發達到1公頃才需要辦理環評,海洋公民基金會則認為,開發基地面積已超過1公頃。業者雖已拆除圍籬支架及板模,但基金會等公民團體要求,先完成環評程序再進行其他程序;國有財產局應立即追究廠商砍樹責任,要求其提出相對補救措施。

本案需不需要環評?環保署今(1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本案開發面積約為2.6公頃,2003年即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取得觀光局核發之籌設許可、2009年變更籌設許可;依據當時「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不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環保署雖於2010年3月修正,規定位於國家風景區開發面積超過1公頃之旅館開發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但只能規範2010年後核發的許可。

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表示,本案2003年之後,未核發新的許可;以本案而言,若需進行環評,是由中央舉辦。

嵵裡海岸開發壓力並未消失,能不能守住老天爺賜給澎湖人的世界級自然資源,考驗執政者治理能力。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